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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家伙也不难缠,很快就把这事儿搁脑后去了,只想着快点吃到妈咪做的饭菜。
文菁在进厨房之前还向乾廷猛打眼色,意思是让他再哄哄小元宝。
乾廷当然领会得到文菁的心意,其实他有点窃喜,听文菁的口气,她还是会继续隐瞒小元宝的身世,这让乾廷暗暗吁了口气,既然她这么想,他会尽力帮她的,只是,他知道这件事有点棘手,翁岳天那边还好办,可以瞒着,但小元宝那么聪明,乾廷敢断定,那小家伙此刻的乖巧是假象,只是表面上不再纠结电视里那个人,暗地里,小元宝一定会想办法去查的,到时候,恐怕就算文菁不亲口说出来,小元宝也会联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这几年,乾廷一直隐隐担忧着一件事,那就是……小元宝和文菁会不会离开?文菁没有回中国的时候他还可以刻意逃避这个问题,但现在,她回来了,并且在翁岳天的公司工作,这让乾廷感到了不安……他不想失去文菁和小元宝。有了这母子俩,他的生活才有人味儿,才有了阳光,有了温暖。
文菁去厨房了,客厅里只剩下小元宝和乾廷在大眼儿瞪小眼儿。
小元宝学着大人的样子,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那双褐色的眸子依然纯澈,可是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有点贼兮兮的。乾廷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妖异的桃花眼里闪动着兴味的光芒:“有什么想法,说吧。你这小子,也就你妈咪才会以为你什么都不懂。”
小元宝嘿嘿一笑说:“宝宝是乖孩子,不会做坏事的……干爹啊,快告诉我,刚才电视里跟我长得像的男人是不是我那个混蛋爹地?我记得电视里有显示他的名字,叫翁岳天,是一个叫什么……什么……筑云国际的总裁,还是本市的商会主席,听起来好像很拽哦,我还记得妈咪身上那个项链吊坠上有一个很小的字,那个字,是翁字,对吗,干爹?”
原来并非只因长得太像才使得小元宝怀疑,是文菁那吊坠就是一个铁一样的证据。如果说长得像,只是巧合,那吊坠上的字又作何解释呢?两种巧合出现在同样一件事上,那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巧合而已……
乾廷眸光一暗,掠过几分复杂的意味……暗叹道:文菁啊文菁,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这儿子……实在是个太聪明的怪胎了,如果是普通的小孩还好忽悠,而智商奇高的孩子,有时候连大人都会没辙。想要再继续瞒着小元宝,看起来是不可能了,还不如告诉他实情,总比孩子一个人私下干出点什么危险的事出来要好点。上一次在伦敦,小元宝偷跑的事已经让乾廷心有余悸。
乾廷嘴角那一抹笑意,有点苦涩,他多希望小元宝可以一直在他身边,但是,小元宝和翁岳天有血缘关系,这是无法抹去的事实,小元宝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个念头,不是今天才有,乾廷早就知道了,他对小元宝的了解,某些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文菁。
亲情是难以割舍的,小元宝既然有了怀疑,就会不依不饶,这是人之常情,这是人力无法斩断的执着。uqbx。
乾廷朝小元宝勾了勾手,那小家伙眼睛一亮,知道有戏,立刻乖巧地移过来,习惯性地爬上乾廷的大腿,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等着听他接下来的话。
乾廷温热的大手抚摸着孩子柔嫩的头发,语气低沉:“宝宝,你猜得没错,那个人,确实就是你的亲生爹地,但是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你,最疼你的人就是你妈咪,她瞒着你这件事,其实她心里非常难过,也许她是打算等你长大一些再告诉你,只是没想到,很多事情都是冥冥中注定,无可避免的。”乾廷的无奈,小元宝不懂,毕竟是孩子,就算再怎么聪明也难以完全揣摩大人的心意。
小元宝默不作声,皱着小脸蛋,咬着手指,很认真地在思考问题……
好半晌,小元宝才抬起眼睛,红红的眼眶有些湿润:“干爹,那我爹地他是混蛋吗?是他不要妈咪,所以妈咪才会跑去伦敦生下我吗?”这软哝的嗓音,听得人的心都揪紧了。
乾廷一下语塞,这问题委实太过深奥了,文菁和翁岳天之间的恩怨纠葛,根本不是以谁对谁错来分辨和判断的,可以说两人都有错,也可以说两人都对,说到底就是谁都怨不了谁,只能怪命运的神奇,让一些人和事,偏偏在某一个时刻全都凑在了一起。
这些连大人都分不清楚的神情,如何说给小孩子听呢,乾廷觉得自己词穷了,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
“小子,你的问题,干爹回答不了,以后你慢慢就会知道了,反正你也不会打算老实待着的。”
“。。。。。。”
“干爹都不知道的问题……嗯……一定是有很大的问题。”小元宝下了这么个结论。
小元宝心里已经有了一种隐约的观念……一定是妈咪以前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所以才会离开爹地,妈咪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欺负妈咪的人都是坏蛋,让妈咪伤心的人更是坏蛋!哼哼,那个叫翁岳天的男人,宝宝才不管你是不是爹地,你对妈咪不好,你就不是好人!
“阿嚏!”某公寓里躺在床上的男人,那个宝宝口中名叫翁岳天的男人,此刻很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喷嚏。他哪里会知道,自己居然在未曾谋面的儿子印象中成了“坏蛋”……
翁岳天身边的酒瓶不知什么时候空了,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躺到了卧室的床上。他打了几次电话,文菁没接,也没有回短信,在他的意识里,文菁今晚不会回来。
她去见谁了?是跟男人过夜去了吗?会是那个在电话里被她称呼“亲爱的”男人嘛?
翁岳天已经五年没有在这里住过了,今夜,他却留下来,只因为想要等……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他怀抱着一线希望……希望文菁今晚能回来……
五年的时间完全足够去忘记一个人,曾经的爱和伤痛都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一辈子只有唯一一个最爱的女人,不会有谁与之并列。那种爱是无可替代的,是刻骨铭心的,如罂粟般有着致命的魅惑,浸透入你的骨髓,你的灵魂。除非你一生不再见到那个人,或许也就这么得过且过了,但只要那个人一出现,或许,你才会释放出你真正的疯狂!因为失去过一次,才会想要以近乎毁灭和摧残的方式来掠夺,只因你害怕再一次失去。
翁岳天和文菁现在就像是两只渴望着温暖的刺猬,想要靠近彼此,必须要先卸下一身的刺,如果哪一方坚持而另一方已卸下,将会被刺得遍体鳞伤……
翁岳天迷迷糊糊中,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让他觉得热,干脆光溜溜钻进被子……唔……好舒服……
睡到半夜,翁岳天感到脸上有点痒,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拂着。他吃力地睁开眼睛,看见文菁正用手抚摸着他的脸……
呵呵,真是的,怎么又梦见她了……翁岳天含糊地低喃一声,又闭上了眼睛。他以为还是跟先前一样,是梦境。
他身上明显有酒味道,体温很烫,俊脸酡红……这是……喝醉了?
出会这情。文菁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回来了,现在不能惹毛了他,今天她在晚餐还没结束时就偷跑掉,这事已经触怒他了,他发的短信内容虽说是让人很气恼的威胁,但文菁目前的处境,暂时还不能摆脱他的威胁。一是因为刀鞘的事,二是……她需要在他的公司,需要留在他身边,才能更有利于她接近魏婕。
文菁忍痛暂别了宝宝,赶回来公寓,一进卧室门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绝美的男子,除了翁岳天还能是谁呢。
他睡着的样子真像个小孩,单纯无害的面容让人心疼,浅浅的微笑,似乎是梦见了开心的事。这样的他,没有咄咄逼人的凌厉,没有冷言冷语的嘲讽,文菁的心也不由得软了几分……
就是在张床上,与他曾有过多少旖旎缠绵,浓情蜜意,就是在这张床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就是在这张床上,她身体里有了生命的种子,怀上了宝宝……
文菁的目光落在枕头旁边那张纸条上,当看清楚上边的字迹时,她整个人犹如被闷棍打了一样,脑子里嗡嗡作响,呆滞良久,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将字条拿起来……
这是五年前的圣诞夜,魏榛闯了进来,用枪抵着她的肚子,强迫她写下的字条。想不到,阔别五年之后,她还能亲眼再看到。
回忆是什么?回忆有时就是定时炸弹,被特殊的人和事点燃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