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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就对了。”罗汉背对着我们继续探路,“其实我是个救生员。”
“真的?”这个职业也不象能住五星级酒店的好么?
“也许我是末世后才占领香格里拉的。”罗汉到底有没有一句真话啊?怎么听着象在逗我们玩呢?
“注意路况!”罗汉转移了话题。
“嗷~”一头丧尸从废车后钻出,就象来替罗汉解围的。
罗汉躲开它,嘴里还小声嚷着,“小白美,你解决它,我胡子这会痒得厉害。”
张小美恨声道:“我看你胡子里养了宠物,需要喷点敌敌畏了!”
说归说,他已经将那头丧尸爆了头,带着不满,天旭也过去在丧尸身上补了一脚,这腐烂孙子来得真不是时候,我们就快问出罗汉的真实身份了。
罗汉就是不肯说他的身份,可是他越不说,我们就越好奇,这好奇折磨得我们心里直痒痒,罗汉胡子痒可以挠挠,我们心里痒就毫无办法。
在斩杀了差不多有十几头丧尸之后,我们终于站到了那个便利店外。
我记得来的路上还特意瞟了一眼这家店,当时卷帘门是半掩的,而这会,已经全都拉到了底。
“三个臭小子在屋里怎么这么久?”罗汉大咧咧的拍了拍门。
“你罗汉叔叔来了,赶快跟俺回家!”罗汉虽然平时举止粗鲁,说话却很让人暖心。
卷帘门很快被拉了起来,三个少年的脸庞出现在门内。
“臭小子!你们想要四叔的命?”唐四的声音透着怒意。
“找着烟没?回去再跟你们算帐!”我瞪着他们,只想快点回去。
“四叔,朵姐,你们先进来一下好吗?”刘嘉良嚅嚅的说。
我心里一沉,不会是他们谁又受伤了吧?千万别……
“你们没事吧?”一边问我们一边跟着进了门,三个少年随之将卷帘门重新关好。
门内一片漆黑,我们把手电都拧开了,这店面积并不大,有个一百多平米,光线所及,我看到货架子上基本都空了。
“你们来看。”阿宅三人向着便利店深处走去。
“到底怎么啦?”罗汉不耐烦的四下乱照,“给唐老四找着烟了吗?”
“四叔,给!”黎铁从身上掏出一盒烟,递给唐四,“在货架子底下发现的,可能是别人搜刮这店的时候掉的。”
“喏,这是打火机。”他说,“火机倒不少,就是能打着的不多,这个好使。”
唐四在黑暗中不知什么表情,默默的接了过去。
我想他可能又在偷着掉眼泪……
我们走到便利店最里面看到,墙上有个门,半开着。
里面有微微的烛光。
推开门,我们看到,这屋里有个内室,以前或许是便利店的值班室,因为有张单人床。
床上坐着一个光不出溜只穿个三角裤的男人!
那男人正在眯着眼睛用手挡着我们这些手电光,嘴里嚷着:“晃瞎了,晃瞎了!”
我们这才反应过来,屋里点着蜡烛呢,我们还亮着手电照人家真是太二了。
“你们是来接孩子的?”三角裤男人见我们都熄了手电,这才问。
“四叔,这是救了我们的土豆哥。”黎铁先替此人向我们介绍。
看来,发生了一些事。
我有点不知道眼睛放在哪里好的感觉,这位土豆哥看年龄也就是三十左右,可他为毛不穿外衣外裤啊!只穿内裤也可以,可倒穿个四脚裤啊!穿一个三角裤还辣么坦然,仿佛人家穿的是燕尾服似的!
“叫我土豆就行。以后你们看着点,这三小孩天黑乱跑,没让尸群给啃了算他们命大!幸亏我路过这里。”土豆说得轻描淡写。
“呃,谢谢你土豆!你是沈城人?”唐四哥问。
虽然我也很想跟他聊几句,可是不忍看他那华丽丽的大腿啊!
“是啊,末世后我就一直在城里了,现在跟以前也没啥大不了的,以前我是被有钱人欺负,还不能咋地,现在丧尸敢跟我得瑟,我大刀劈了丫的!还是现在活得痛快!”看来土豆对末世毫不反感。
细心的天旭发现了我的尴尬,忍不住出声询问道:“土豆兄,可是没找到合适的衣物穿?”
土豆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商场里成千上万件衣服,一毛钱不要,可是我不能穿。”
“衣服上有刺?”张小美估计是进来就拿土豆当成某种暴露癖,这会总算出言讥讽。
土豆完全不介意张不美的不客气,“末世发生后,我觉得只有脱光衣服才能完全发挥出身体的协调性来,穿上衣服就变笨,这个很奇怪,可我现在已经习惯了。”
他看了我一眼,“如果不是偶尔会碰到个把女幸存者,我连三角裤也是不穿的。”
我擦,这朵大奇葩!
“那冬天呢?”我问,“这又不是海南。”
“冬天没办法只能套上羽绒服,那真是笨得不象话,超过五头丧尸我就只能跑了。”土豆一脸无奈。
五头?“你这么光着,一次能砍几个?”罗汉可能觉得土豆在瞎吹,普通人一个对付五头丧尸绝对不一般了。
“二十头以内吧。多了也累。”土豆说完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罗汉眨眨眼,“这么厉害?快赶上我了。”
他说这话我没惊,就他的实力,二十头丧尸恐怕真不算事儿。
阿宅看我们怀疑的样子先急了,“土豆哥的动作真的很快!他在丧尸群里钻来钻去也不知怎么就都倒了。”
黎铁也怕我们不信,比划着说:“我们三被一个尸群给包围了,那尸群至少有十七八头丧尸!我们以为死定了,幸亏土豆哥突然出现,冲进尸群一顿乱砍,全死了!”
土豆身边放着一把很宽的长刀,刀柄很长,还缠着帆布,那肯定是他的武器了。
“这三小孩脱了险不肯马上回去,非要到这便利店里找烟,找到烟又不肯走,又缠着我给讲故事,我正动员要送他们回去呢,既然你们来接人了,我也乐得不用再跑,你们赶快走吧,天越黑,那些家伙出来的越多。”土豆抓起长刀,站了起来。
阳光在我身后悄悄说,“朵姐,这人不错,收编他呗?”
☆、第二十七章 专门抢女人
我倒是没意见,可他这形象……团队里的小姑娘不少呢……
“那个,”我咳了一声,“我们是去海南的,想去那里找个岛当基地,你有没有兴趣?”我想的是,如果他愿意加入,第一个要求就是让他穿上裤子!
没想到土豆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在沈城里出生长大,对这里不知有多熟悉,早习惯了在这生活,再说我也不适合群居,一个人多轻松,人多了最麻烦。”
没想到还有如此享受独居的幸存者!人类不是群居动物么?即使如罗汉般强大的汉子,见到适合的团队一样心甘情愿的加入,这个土豆还真是……奇葩!
“土豆兄弟,你住在哪儿啊?”阳光问,他在沈城军区干过特种兵,对沈城比其他人要熟悉得多。
土豆狡黠的翻了下眼睛:“一个好地方,就不请你们过去做客了。”
嘿,对外人很警觉嘛!不过这也是他能如此潇洒的生存到现在的原因之一吧。
“那个,”阳光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这一年多你可去过军区?”
土豆嘿嘿笑了,“怎么?也打军区的军火主意呢?哥们我劝你死了心,军区确实也沦陷了,军队紧急撤走,不过可没留什么好东西,你们非要去,能找着几把破军刺或空枪,子弹是不用想的。我去过好几回了,连老鼠洞都翻过了。”
听他说完,阳光顿时一脸的失望,去沈城军区寻找热兵器的想法他并没和我们说过,大概也是料到不会有什么收获,这都多长时间了?这么大的沈城,怎么可能没有幸存者?恐怕第一时间都想到去军区找武器呢。
“算了,阳光,这几年我们也没靠枪不也活过来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一向是咱们的活命原则,真有枪了,没准还硬气起来,倒容易沾一身包。”我安慰那几个一脸沮丧的男人,是个爷们就喜欢枪,这是天性,看来琢磨沈城军区的,可不止阳光一个人。
“我们回去吧。”我催促他们,既然这个土豆不肯跟我们走,也没必要强求,谁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规则的末世。
在我们眼里,丧尸集中的城市是最危险的地方,能离多远离多远,可在某些人眼里,城里有大量物质可利用,只要人够机灵战斗力够强,完全可以活得游刃有余。
土豆也站起身来,“我也要继续游玩去了,今晚我还有事没做呢。”
游玩!在黑暗的,充塞着吃人丧尸的可怕城市里乱逛,他称之为游玩!果然是末世强者,难怪人家不屑于与其他幸存者为伍。
“我说,露肉侠,你自己不会感到寂寞吗?”张小美还真是喜欢给别人起绰号……
土豆一乐,“我这三十年都是自己过的,以前周围全是些看不上我的高贵冷艳人士,现在周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