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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一早乘坐班车,从新湖农场来到北五岔镇,走进副镇长王吉江的家。王吉平是王副镇长的堂弟,他到堂兄家是来借摩托车的。王镇长有辆“雅奇…125”型红色摩托车,八成新,王吉平打算骑摩托车到下边西沙窝岛村去看地。如果合适,他就承包下来种棉花。
上午9点钟,王吉平骑摩托来到西沙窝岛村的另一个亲戚家,看完地,又在亲戚家吃过下饭。中午2点30分(相当于12点30分),王吉平从亲戚家出来,骑摩托返回北五岔镇,打算赶3点半的班车回新湖农场。
西沙窝岛村通往北五岔镇有条乡间公路,十分偏僻,又正值中午,路上不见一个人影。
王吉平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约15公里处,发现路上站着一个人,挥手拦车。
新疆人热情,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了,因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跨上了公路。
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
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蹿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没办法,他只能下车,在枪口的威逼下把摩托车支好。
带枪的把枪口挥了挥,意思是要他离开公路,朝下边的棉花地里走。
王吉平害怕了,他走了两步就站住,央求说:“兄弟,你们别这样,车你们要就给了你们,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白宝山说:“少废话,跟我们下去。”说着用枪捅他。
王吉平仍不肯走,嘴里说:“你们就放过我吧……”
话没落音,旁边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下来。
吴子明毕竟不是白宝山,他没用锤子砸过人,干得不得要领。锤子带起了风声,王吉平本能地一躲,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
这时王吉平已经明白过来,央求没有用,他撒腿就跑。
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两枪,连得很快。子弹从王吉平右胸穿入,左侧胸穿出,击穿肺部和肺动脉。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死亡。
两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下公路,放在草地上。吴子明翻了死者的衣兜,没找到身份证,衣兜里有700块钱,一盒烟和一个普通打火机。吴子明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处理尸体还是老办法。他们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没多远发现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很现成。两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从王吉平遇害,到白宝山被捕,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吉平就这样袒着一只脚,在电线坑中腐烂着。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跟西沙窝岛村的亲戚家联系一下,说王吉平头天中午就出来了,这才觉得事情有些反常。又跟新湖农场王吉平家里联系,那边说王吉平并没回家。
王镇长担心堂弟在路上出岔子,带着人在那条路上找了一遭,没发现任何踪迹。
当天晚上,王镇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
王吉平是个老实本分人,顾家,出门一般都是当天返回,实在回不来时,也一定跟家里打招呼。像这样一点消息都没有,在外边连续住几天的情形,从未发生过。
因情况不明,分析起来,仍有着多种可能性。
比如,以看地为名,借摩托车外出?
比如,与人合伙,驾车去外县做生意?
再比如,因其它个人原因驾车出走?
——时代在变化,人也在变。老实人也可能做出让人惊讶的事情来。
这当然是朝好的方面分析,另一方面,这些年垦区的社会治安恶化,外来人员增多,已经发生过几起恶性凶杀案件。其中一起,外地短工把主家一家四口杀害,仅抢走了1000块钱。王吉平单独驾车,走的那条路又比较偏僻,不是没有遇害的可能。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
“失踪人王吉平,男,34岁,身高1.78米,肤色微黑,留小分头。望各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派出所给以协助,如发现该人,速与玛纳斯县公安局联系……”
启示发出,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再被杀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枪杀案摆到新疆警察的案头上。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现场。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长张万顺做了汇报。
主管副局长周传强在伊犁参加完“看守所工作会议”,此时刚刚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张万顺局长的指示,立刻带领刑警大队长龚兴言、副大队长党新民,技术科长江援朝,以及法医、痕迹、照相、警犬训练员等十几名侦察员和技术干部,乘三辆汽车,赶赴现场。
149团在石河子市正北偏东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当时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难行,他们赶到149团中心现场时,已是当晚22点1O分。
先期到达这里的还有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局长刘兆君、副局长何强、刘克新,带领莫索湾刑警大队侦察员正在等候他们。
两处人马会齐,听取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介绍发现案件的经过。
马政委说:“今天下午,大约8点钟,我接到一营副营长的电话,报告说一营警务区警长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门锁着,在外边呼叫不应。从情况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马上带人过去,到一营看了现场。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没进入室内。姜、时二人已经死亡,从现场看,是被枪弹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营副营氏认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后手枪走火,将时春勇打死,姜因恐惧又开枪自杀。现场已做保护。我们及时把情况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当时的自然条件为:天黑,无月光,温度为摄氏35度,灯光照明。
中心现场在一营营部内。这是两排连在一起的“工”字形带走廊的平房式建筑,距团场中心区较远。房子北边,正对着公路有个大拱门,东侧有旁门,里边有走廊。营部建筑物的周围比较荒凉,向东向南都是荒地,北边高公路有2O0米远,仅西部有几户人家,显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区都在公路之北。
走进北大门,向东拐弯,第二个房间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东,依次是营部办公室、会议室。靠最东头南侧第二个房间,是营部的总机房。出事的那天夜里,总机房有女接线员值班。
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警务区值班室门内,有一道铁皮火墙。地为铺砖地面。门侧,西南角上有个写字台,上边放著录像机、电视机,均连通着电源。电视机旁边有个烧水用的铝壶。
靠近房门的地面上,有一枚弹壳。向里,地上有一条米色长裤,衣袋里装有汉显传呼机及255元钱现金。
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裤,头顶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
时春勇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时春勇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裤,肚子上盖有一个枕头,枕上有两处平行的弹孔。
两架木床之间,又有一个写字台,上边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机等物,没被翻动。桌面上有一枚弹壳。
移尸,在时春勇床头部位置发现两枚弹头,姜玉斌头部左侧发现一枚弹头。
现场房间为木门,锁着。后窗打开着,钢筋纱窗完好。
勘查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30分结束。
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姜玉斌,男,汉族,30岁,中共党员,山东省牟平人。1991年由147团考进兵团劳改警校,1994年毕业。1995年2月被石河子市公安局招干,并分配到莫索湾垦区公安局东阜城派出所工作,1996年4月任警长。其父母、妻子、儿子均住在147团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