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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好,辛苦你了。」密斯拍拍她肩膀。
「我怎么不晓得原来你也希望吾主成功啊?这样好吗?吾主眼中本来就只有『他』,如今一步步地接近『他』复活的日子,你的利用价值、你想一亲吾主芳泽的希望,也越来越渺小了。」
自嘲地勾起唇角,「打从一开始,我就不抱什么希望在活了。能怎么办就怎么办吧。现在的我可是和以前的我大不相同了。」
「可怜的家伙。」啾地啵了他脸颊一吻,阿鸦俏皮地眨眨右眼说:「我也会帮你找找看,能不能顺道碰上你所想见的人。」
「谢了。我想还是别抱太大希望好。也许……他的魂魄早被天界回收了。」洁净的、纯真的,曾经是他可爱宠物的──密斯想想,也许回天界是对邔浚最好的。毕竟,独立后的人界混入太多妖魔的血,早已污秽而不再合宜那样美丽的魂魄居住。
再说,真让他找到他的魂魄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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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多是远远地观看着他度过人界短暂的一生,甚或不断地重复轮回再生。
密斯不晓得自己是否能受得了这种除了「观看」,却什么也不能为他「做」的状态。
「阴气沉沉的一张脸和你不搭,密斯,开心点嘛。」搂住他脖子,阿鸦主动诱惑说:「反正去向吾主报告前,还有点时间,就让大姊我安慰、安慰你啰。」
「唉。」
「哇,你那什么态度,给脸不要脸喔!」
密斯嫌弃地瞥她一眼,「你那对巨无霸波波实在是教我兴趣缺缺,我宁可自己去找可爱年轻又有着一对紧俏结实小屁股的少年。」
「你这可恶的恋童癖,懒得理你了。」踹他一脚,阿鸦气愤地跳起来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死密斯的脸!」
咚地再度变回一只黑色大乌鸦,啪咻啪咻地振翅离开。
摸着被踹红的腿,密斯无意追上去,阿鸦是个难得的「好」魔女,只可惜「好」是不适合在他这种人身边的,他只会浪费他人的善意。
红色。
热情的魂魄。
七魂魄中最初找到的竟会是红色的魂魄,的确让人意外。
唉唉,把双手枕在脑后,密斯仰躺在地面上,一旦寻找到红色的魂魄,待在生命之液中的「那家伙」,大概会开始不安分了吧?
麻烦就是一桩桩接踵而来的东西。
☆ ☆ ☆
夜幕低垂,鲍曼将手上的书阖上。
「您要休息了吗?爵爷。」老管家手禀着一只烛台,来到书房内。
「嗯,我的睡袍呢?」
「都为您放在寝室里的老位子了。」
点点头,从书桌后起身,「晚安,布鲁斯。」
「愿您好睡,爵爷,晚安。」
重复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台词,老管家目送主子踏着台阶回到二楼寝室,动手一一熄灭屋内所有油灯,紧闭门窗,确认过门户妥当后,局着慢步往佣人居住的地下一楼走去。
雪夫特子爵府上的所有灯光皆熄灭了。
躺在床上的男子规律的发出熟睡的鼾声。
宁静的夜,月光悄悄地透过窗帘偷窥着屋中的动静。
仿佛是被屋外的夜鹰唤起,原本紧闭的眼突然在黑暗中睁开,男子推开被子,静悄无声的旋踵下床,笔直地走向衣柜,开启。
手指毫不仿徨地跳过那成列成排挂好在衣架上的外套、衬衫,直接探向衣柜深处捞出一只纸袋。
卡沙、卡沙地翻出一套陈旧而缝补过几处,有着破了的士黄色大衣;一件格子状的法兰绒衫;一条沾着红、黄等等颜料的长裤。也不需点灯,男子手脚利落地在黑暗中换好衣服。
最后他取出一顶鸭舌帽,覆盖在头顶上,刻意压低的帽沿将他的大半容貌隐藏住。套上放在床底下的穿孔皮鞋,不直接从门口离开,而选择攀越过窗子,借着屋外的一根大树枝干,男人由二楼爬到地面上。
左右观察,确认四周没有人发现到他之后,男人宛如识途老马般顺着阴暗深幽小巷内钻进、钻出,不一会儿便离开了素有良好治安并且属于上流阶层所居住的街道,往颓废、衰败、经年累月都笼罩在灰色雾气中的贫民集中区走去。
(。。)
肥胖丑陋的灰色大老鼠在脚边逃窜。
各种难闻、腐败的气味在夜风中,浓郁得呛人。
路边不时有人喃喃地向过路人乞讨。
沿途还会碰到身染重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人,看也知道,对方所染的是致命绝症──疟疾。恐惧于传染的危险,根本不会有人敢去碰触,多半是放任那些人自生自灭,而苍蝇、乌鸦早在天上、四周,准备伺机而动。
这儿可说是人间里最接近炼狱的地区。
男人对这种种可怕又恐怖的景象,都视而不见。一心一意地往着贫民区的深处走去。
半个多小时候,男人最后停留在一栋看起来几乎是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方。此时他由口袋中掏出一把发着铁锈的旧钥匙,插入锁匙中心,喀嚓地解开它。推开门后,迎接他的是金属与化学溶剂刺鼻的颜料味道。
男人唇角漾出笑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这气味鼓涨在自己胸腔内。
就是这个味道没错!
多么令人血液沸腾的味道!
迫不亟待地进入屋内,亮灯,一幅画到一半的画作仍放在架上,以各式各样的「红」涂满帆布的这幅图,从每个角度来观赏,都是幅无法给人舒服感受的画,甚至可说是有点恶心。
没有意义的线条,或直、或曲、或圆、或方,不知是要勾勒出什么,只是有股纠葛的痛苦、难以爆发的压力全累积在上头。
把外袍脱下,男子卷起衣袖,抽起水桶中的画笔,在盘上挤出更多鲜红的颜料,开始专心一志地涂抹着。
夜晚,是现在才开始的。
红色伦敦2
【红茶、红酒和红色的珍珠】
「先生、先生,要不要擦擦鞋?」
鲍曼.雪夫特原先是想当作没听见地走过去。
擦鞋小童的搭讪来得不是时候,虽然长年来维持的绅士风度,使鲍曼没有在街头上破口大骂,但伦敦不寻常的万里无云、灼热的艳阳早把他体内的耐性全蒸发光了。
今天打从出门──不,该说是打从下床起,不顺遂的事一桩接一桩。
首先是老管家布鲁斯罕见的病倒,接替他工作的年轻男仆役笨得把他惯穿的西装烫出了个洞,逼不得已鲍曼难得地比预定时间晚了半小时出门。勉强安慰自己这影响不了他上班的时间,试图定下心地坐上马车,没一会儿,车夫便来了个大急转弯,撞得他七荤八素不说,连马车轴都断了。
「这是怎么回事,车夫!」愤怒地质问。
「爵爷,是、是一只黑猫突然从马车前方穿越,惊吓到马儿。唉呀,这真是不吉祥的预兆啊!老天保佑、老天保佑。」惊魂未定的车夫,脸色惨白地连呼怪奇。
清晨街道上哪来的笨黑猫乱窜呢?鲍曼怀疑这不过是车夫的推托之词,「算了,快点把车子修一修,我没时间蹉跎。」
「可是爵爷,这车轴断了,不送去修理是不行的。我看您今日还是招一辆出租马车去上班吧?」
一波三折。
被迫搭乘鲜少乘坐的出租马车。忍着马车破破烂烂的坐垫,一路颠簸的来到位于怀特道上,自己所任职的圣约翰医院的门前。最后还付出相当于被敲诈的车资。累积这三点,此刻鲍曼的脾气──只能说是爆炸前的火山状态。
若是平常的他,或许会慷慨地首肯,委屈自己坐在小板凳上,由着男孩擦拭自己那早已光可鉴人的鞋尖,赚几便士吃一餐饭。
很遗憾的鲍曼难得恶劣的心情,让他冷冰冰的一瞥男孩,想跨越过男孩面前一瞥,仅仅是那无心的一瞥,让鲍曼驻留下脚步。
男孩有头火红的发。
营养不良、瘦骨如柴的脸蛋上,内凹的颊骨让两眼格外突出,绿色的眼球仿佛随时会掉下来似的,论整体长相还真是不起眼。
明明是街道上随处可见的贫童,不知是什么理由,那抹红灿灿的发色让鲍曼无法就此离开。
「您要擦皮鞋吗?先生。」看到上门生意,男孩更殷勤的堆上笑,把木板凳推到他面前,以污灰的布熟练地拍去尘埃说:「请坐。」
掏出怀表一看,自己实在没多少时间了。
「我站着就好,孩子,你动作够快吗?」
「快、快。我马上好!」男孩在掌心上吐了口口水,挖起黑色鞋油,揉搓开来后涂抹在鲍曼的鞋上,以软布迅速地察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