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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啊,与其放任孩子在外面做些不安全的事情,不如将孩子放到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一举一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本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家里,而且是家长的监督下,基本上都没戏了。
说道这里,轮子将手中的扎啤一饮而尽,给我的感觉就是“多么痛的领悟!”
直到去年轮子才结婚,虽然婚礼办得很气派,可我知道,这次失败的初恋,绝对是轮子一生难以抚平的伤痛,我的总结就是:初恋绝对不是件小事儿。
还有更搞笑的事情,我念大学那会儿,老大处了一个女朋友,那骄傲的,跟特么中了五百万似的,到处炫耀过后,就到了放假时期了。
因为那会儿跟我老爷子闹掰了,所以没地方去,只好跟着这几个室友混。一开始是在老三家里,不过他家呆得很不舒服,规矩太多,无奈之下,就投奔老大去了。
本打算给老大一个惊喜,去之前也没给丫打电话,买了张北上的车票就杀了过去。到站后,打了个车就赶往老大的住处,结果到了楼下,就发现老大的父亲蹲在花坛上抽烟呢。
我挺奇怪的,以为老大他爹把钥匙弄丢了呢,就过去跟叔叔打招呼,结果人家一看到我出现,赶忙掐灭烟头,冲我小跑过来。
“贾树来了啊?”
“是啊,叔叔怎么在楼下抽烟呢?是不是钥匙丢了?”
“咳,不是,本打算上街的,这不风大吗,就寻思抽完在去。”
“哦。田健在家吗?”北方的冬天,蹲外面抽烟,尼玛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不带这么玩的。不过我也不好揭穿对方的谎言啊,毕竟是老大他爹啊,算了,还是找到老大问问具体情况再议吧。
“那什么,田健现在没在家,咱爷俩也好久没见面了,走,陪叔叔喝酒去。”说完,也不管我是否愿意,抢过我的行囊,拉着我就往街边的小酒馆走去。
到了酒馆以后,叔叔还给老大的妈妈打了个电话,那意思就是让她下班以后,先到酒馆,说我过来了,那边说什么我没听到,反正看叔叔那意思,一定要阿姨先来我们这边再回家。
就这样,我陪着老大的爹在酒馆一呆就呆到天黑啊,一直到阿姨过来,掐着叔叔出去,俩人在外嘟嘟囔囔了半天,最后居然眉开眼笑的一起进来,给我搞得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老大父母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一直到晚上八以后,这老两口才拉着我一同回家,一进门我特么就明白了,真尼玛是开明的父母啊。客厅内除了老大以外,还多了个他女朋友,这尼玛叔叔绝对是给人家提供**的场地呢。
我特么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给我纠结的,好悬没抽自己俩嘴巴,人家父母都知道不当电灯泡,你说我居然插了进来,这不是不知道好赖嘛。
那顿晚饭吃的这个郁闷啊,仿佛空气都凝结了,当天晚上老大陪我睡客厅,他女朋友睡他房间,他父母一个房间。妈了个叉,一个个的真能装正经啊,早在学校我就知道这俩人把能办的事情都办了,次奥,真当我是白痴啊。
于是第二天找了个借口,我又杀回帝都,这次我宁可住寝室,也不去其他室友家了,鬼才知道会遇到什么尴尬事儿。
不过与我接触的这些高智商的父母相比较,在明朝那个时代,就能如此开明的家长,真的不多,可以说邓自名等三人做的都很好,只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有些太过于悲惨了。
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 除魔入围
接下来的日子里,邓翠翠等三个年轻的孩子,就在不停的溜达,聊天中度过
一晃十天就这样过去了,第十日的晚上,邓自名将女儿叫到自己的房中,开始询问女儿的意见。
“除魔和维本你也接触多日了,你对他们二人的印象如何?”邓自名关切的问道,“爹。。。”邓翠翠不好意思的喊了一句,“没关系的,早晚你都是要嫁人的,趁着这个机会,找一个你中意的人选,也能了却爹爹的一桩心事,两全其美的事情,女儿不必害羞。”
“维本为人忠厚,踏实,而且现在马家的声望也是如日中天,虽说还不能与我们茅山相提并论,但只要有维本这样的后人接手,早早晚晚也能够开宗立派。”邓翠翠观察的很仔细,不单单只是看马毛二人,更是想到了更为长远的将来。
“女儿的意思是选维本当你的丈夫吗?”邓自名大喜过望,因为就他个人而言,更希望女儿选维本,毕竟除魔少了一只手,将来很难继承茅山掌教之位的,但选维本就不同了,既是自己师弟的孩子,将来又可以继承自己的衣钵,可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还是比较中意除魔哥哥。”邓翠翠小声的说道,“什么?”邓自名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敢情你说了那么多马维本的好处,都是逗你爹玩呢?
其实,自打邋遢道人叙述到邓翠翠提及马维本那些好处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丫头一定会选除魔。
这没什么难度,因为这就是社会的一种基础常识。就拿我去鞍山观赏鱼交易中心卖观赏鱼来说,一些批发商如果开始夸奖我家的鱼如何如何好,拿回去不死,还能赚到钱之类的话,那我马上就会知道,至少这个星期,说这些话的批发商,是绝对不会拿我家鱼的。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批发商都是老油条,非常非常的聪明,既然我不从你那拿货,不如就口头夸奖你几句,至少能让你心里舒坦,哪怕不拿你家的货,也能卖你个好儿,反正说话又不花钱,又不是我去给人家当司仪,二十分钟收费一千元,等将来拿你家货的时候,你念着我的好儿,卖给我的货还不得给我算便宜儿啊。
本文里邓翠翠就是采用了这个方式,表面看来是在夸奖马维本以及马家,又是稳重,又是将来可以开宗立派。可实际上就是为了让对方开心,却又不选择人家作为夫婿,至少在我看来,邓翠翠很聪明,很有智慧,既不得罪马家,又能找一个心仪的男士作为老公。高!实在是高!要知道,那可是明朝,不是现在。
“那你是选除魔咯?”这次邓自名都不敢给出定论了,采用疑问的口气询问自己的女儿,生怕自己的女儿一个不小心再看上青龙了,那可就真要了他的老命咯。
邓翠翠没有说话,不过脸却红了起来,扭扭捏捏的了头,算是回答了邓自名的问题。
邓自名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只要没选青龙就好啊,于是马上露出笑容,“也好,只要女儿开心,选谁都一样,爹很开心。”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其实邓翠翠选除魔作为丈夫,在我看来有以下几原因:第一,女人的母性心态。除魔少了一只手,很多时候都非常的不方便,而且跟邓翠翠在一起混熟了以后,每次邓翠翠给丫夹菜什么的,他都不拒绝,倒不是除魔认为自己是个残疾人不方便,而是感觉师兄妹之间夹个菜什么的很正常,可邓翠翠却不是这样想的,认为除魔需要自己,这完全是一种女人的母性心理在作祟;
第二,就是除魔能说会道,马维本跟他爹一样,有些木讷。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能说会道的男人,但至少在谈恋爱的时候,男人要能说一些,毕竟你自己的性格特,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你自己的语言来表述出来,而不是靠别人来说,在这一上,除魔可谓是占尽了上风,反观马维本,只要对方说出了自己想说的,就用头表示,这种人活该单身一辈子;
第三,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能有些牵强,不过我还是写出来,至于读者怎么看,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认为跟饮食有关,为什么这么说呢,毕竟茅山在江苏省,属于南方,广东也属于南方,在吃的方面至少没有太大的差别。而马家久居北方,吃饭的口味偏重,这在马归元父子做客茅山,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体现的特别明显,而且我也是北方人,深知北方菜系跟南方菜系的差别巨大。一旦邓翠翠嫁到了北方,那么在饮食习惯上,她绝对适应不了,但要是嫁到广东,至少在饮食方面,她还是能接受得了的。因此,这也成为了邓翠翠择偶的一个标准。
总感觉这样写不够详细,下一章吧,我单独拿出一个篇章,来写饮食爱情,没有凑字数的目的,如果想要凑字数,我完全可以追加一些场景描写,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我的文章,从中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而写饮食爱情这章,完全是出于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好了,不啰嗦了,故事继续。
“爹,女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