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糊王爷冷王妃-第1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知道他们现在住在哪间房吗?”
“……不知道。哎,先进去再见机行事。怎么样,你要不要一起?”云出挥挥手,很豪气地招呼南司月问。
“嗯,一起吧。”不是他愿意当贼……而是,如果这样冒冒失失地将她放进去,南司月丝毫不怀疑结果——她会失败得很惨。
不知道为何,不想看她失望。
哪怕是当贼。
“好吧,不过,这是你第一次当贼,所以等一会,你得全听我的,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不然,我可保证不了能护住你。”她俨然一副‘毛贼界’前辈的语气,殷殷地叮嘱他。
南司月也不争,还是一个淡淡的‘嗯’字。
“那成,我们先进去吧。”她用两条早就准备好的黑巾遮住脸,又为南司月将眼睛以下的部分用黑巾绑好,然后如野猫一样,踮着脚,慢慢地往那座宅子靠过去。
宅子很旧,也算不得太恢弘,可比起寻常百姓家,当然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也因此,翻墙就是一项技术活了。
好在,云出是熟手,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捣鼓出一个小钩子,系在绳索的顶端,正要往墙头抛呢,南司月突然将她的腰一搂,一个起落,已经落到了墙里面。
云出张大嘴,又震惊又羡慕,只听到南司月又道,“百步以内应该没有任何人,你且看看,宅子里哪间屋子外面的树木最少,几乎找不到隐蔽之地,而且,与其他屋子隔得也不算太远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住在那种地方?”云出诧异地问。
她还以为,这是她经过无数次实地试验后,得出的经验之谈呢。
“如果你身怀异宝,住在易守难攻的地方,这是常识。”南司月很自然道。
云出没有做声,只是用一种全新的态度,歪头打量了他半晌,那灼灼的、热烈的、诡异的目光,几乎让南司月都有点不自在了。
“怎么了?”他终于忍不住问。
“我在想……凭你无师自通的资质,你若是没有生在南王府,随便找个山寨当个狗头军师,一定也不错。”云出很认真很诚恳地赞扬道。
南司月却一点都不觉得是赞扬。
狗头军师……
亏她想得出来。
无语了片刻,他垂下眼眸,慢条斯理道,“你到底打不打算当贼的?再耽搁下去,天应该快亮了吧。”
“哦,对,办正事要紧。”云出】恍【书】然【网】,随即一笑,“我可没耽误时间,这不是正打量地形吗。这边走。你刚才还忘记了说一件事,他们应该住在地势偏高的地方。”
“为什么?”
“因为刚刚下了雨啊,地势低的地方,地面可潮了,他们都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当然不会委屈自己。”云出得意地炫耀了一下自己的常识,然后,率先往西边的高地走去。
102第三卷 烟雨江南 (十一)毛贼(2)
西边果然有一间几乎符合全部条件的厢房,云出到了离房门五十步外的地方时,低声叫停南司月道,“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先去看看情况。”
“……你知道外面哪里有暗卫吗?”南司月不置可否,只是淡淡反问。
“没看到守卫啊。”云出睁大眼睛,屏住呼吸,观察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
“是暗卫。”南司月听了云出的话,便知道她并不常做贼,即使是偷了哪个冤大头,那个人也不过是普通的富商或者官员,一定不是江湖中有地位的公子,如江玉笛这样的。
像江北四大公子这种武林世家,便如那些封疆大吏一样,是配有暗卫的,一般会躲在附近看不见的地方,如树上,屋檐下,或者光线不及的哪一簇阴影里,无声无息,伺机而动。
“暗卫……就像,就像你的那二十暗卫?”云出记起那夜的情形,面色忽而一寒。
如果是那种绝顶高手,她一冲出去,就会死得连渣滓都不剩。
——她又不是唐三……
唐三……
“并没有二十暗卫那么厉害,小角色而已。”南司月四两拔千斤地引开话题,“你先过去看情况吧,暗卫的事情我来处理。等下与你会和。”
“你一个人去处理那些躲到暗自的守卫?”云出显然不放心。
“他们躲与不躲,对我本就没有区别。”南司月淡淡地提醒她,说完,握着她的胳膊道,“小心点,在我去找你之前,千万不要妄动。”
“哦,好。”云出傻傻地点了点头,再抬头时,南司月已经没有了踪影。
不过,什么事不要妄动啊?
想起南司月方才的语气,她顿时有点囧了。
难怪刚才听着那么别扭呢。
不是说好了让他听她的话吗?
怎么现在反过来,是她听他的话了!
云出小小地抑郁了一下,然后,打起精神继续干正事。
她小心地躲开明面上的守卫,蹑手蹑脚地潜到了屋檐下,大户人家的窗纸可比寻常百姓家的厚上许多,她拔出小刀,在上面小心翼翼地化开一个四方形的口,眯着一只眼睛朝里瞧了瞧。
里面灰蒙蒙的,好在有那么点月光,还能依稀看到一些轮廓,云出正想再贴近看清楚一些,面向另一个方向的房门上,竟然响起了轻微的敲门声。
她吃了一惊,赶紧矮下身,紧贴着墙角,时刻准备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屋里的人被敲门声惊动,问了声,“谁啊?”,便起床来,信手点烯桌上的蜡烛。
烛光从刚被云出划开的破洞上泄了一些出来,好在,刚才云出矮身的时候留了个后手,将切下来的一小块又松松地镶了上去,虽然不够严丝合缝,但一时半刻,他们也发现不了。
“江公子,是我。”门外的人道。
屋里的江公子……江玉笛窸窸窣窣地走了过去,‘知呀’一声,门开了。
“怎么是你?可是出了什么状况?”说实话,江玉笛的声音还蛮好听的,轻轻润润,有一丝儒雅。
不过,想一想,也能理解:好歹也是江北四大公子之首,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当年,阿妩的一腔芳心,便全部投注在他身上了。
能被阿妩看中的男子,至少也是英俊潇洒的。
“南之闲已经回到临平了。”来人道,“因为与南王一起秘密回临的,所以,我们迟了两天才知道消息。”
“那你赶快去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去拜访南公子。”江玉笛急道。
“可是……他会见我们吗?”来人很是迟疑。
江北四大公子的名号再响,也如黑玄派、慈微门一样,是江湖中的山庄派别,在朝廷中,那都是草民。
且不说南之闲还是做过大祭司的智者,就算他什么职位都没有,他也是堂堂南王二世子,岂是别人说见便能见的?
“……总得试一试,他不肯见,我们就只能来硬的,一定能见他一面。”江玉笛叹息道,“当年我对不起阿妩,她脱身后,本可以找我寻仇,只是遵守了曾经的一句七年戏言,所以不曾找我麻烦,而如今,七年已经过去了,她也断不会再容我于世上了。”
当年情浓时,阿妩与江玉笛曾开玩笑一样做过一个约定:倘若谁做错事了,对方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时效嘛,便是七年。
这个数字不过随口而出,却不想,几月之后,情侣变仇人。即使他亲手点燃了烧死她的第一把柴,她仍然记得这个约定,在之后的七年里,虽杀过许多人,害过许多门许多派,只是,独独,没有动他。
可这样‘守信’,对江玉笛而言,仿佛和凌迟一样,是一种煎熬。
现在,七年已满。
阿妩随时都会来寻仇,这些年她到底达到什么境界,手中又有什么样的权利,他都无从知晓,与其这样坐以待毙,不如做最后一搏。
刚才,南之闲被陛下送回江南软禁的消息,传得大街小巷无人不知。
他便升起了求救于南之闲的想法。
当然,有这个想法的,也不止他一人。
大祭司,对于天下人来说,曾是多么一个可望不可即、神仙般的人物。
如今被贬到‘凡间’,他们当然要去‘还愿’。
所以,临平这几日龙蛇混杂,来自方方面面的人都盘踞于此,竟都是为了与南之闲见上一面,或以解惑,或以纯粹瞻仰,或者打算威逼利诱之,将其变为己用,林林种种,当真是世间百态。
云出从前还不知道,南之闲是这么吃香的人物。
早知道这样,上几次见到他的时候,应该抓紧时机多问几个问题,现在也好拿这些答案去卖钱了……
“找到你要偷的东西了吗?”她想得正出神呢,南司月又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低声问。
云出被唬了一跳,转过身,嗔怪道,“非常时期,你想吓死个人啊。”
“……非常时期,你却听不到身后的脚步声。”南司月真的不想和她争,可此时,不争也不行。
她简直太大意了。
如果现在冷不丁出现在她身后的人,不是他呢?
他现在开始疑惑,她是怎么有惊无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