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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上青楼被抓,这次是春宫,她还要丢这种脸丢到什么时候啊。
还是高手先有动作,蒙住两个孩子的眼,不顾他们挣扎,把人抱走了。毕竟这些对他们来说,太早了。
连榛感觉……他什么感觉也没了,唯一能做的动作就是转身跑了进房。
清平僵硬的转过头,想对明大夫解释,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好吧,事实上她也不能解释什么。倒是明大夫,拍了拍她的肩,叹了口气,也走了。
所以,明姨,你究竟想说甚?
偌大的酒馆只剩下李云天和某酒馆老板娘。
“云天……”
一声呼唤叫住了察觉到不妙的某人想开溜的步子,“是,老板娘?”
“看来酒馆得停业十天了……也不知道十天够不够。”
“老……老板娘,你想做什么?”
“乖,去把茅房给我洗到没有任何味道为止。”很平淡的,清平如此说着,留下一脸苦哈哈的李云天,哄自己夫郎去了。
第二十二章
清平站在门前,犹豫着,是该开门进去还是不该。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要是放到现代顶多是看个黄色书刊被抓包,毕竟食色性也,只要是个成人都会有这种欲望。但是这里是古代,思想较为封闭的古代,春宫这种东西在暗地里自己看看还好,要是摊在大众底下,得,保不准她们对她有什么想法。
当然,对她家榛儿她还是很有信心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想,榛儿都是向着她的。
心下已有了决定的清平毅然推开门,就看见她家夫郎坐在床头,手里拿着她从兰州带回给他的书。
榛儿向来是喜欢书的,她挑的这本主要讲的大和王朝各个地区的风俗民情等,更是极对了他的味,每每让他爱不释手。
“榛儿。”清平唤了声,走过去环住夫郎并坐在一起,伸手环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肩上。“百闻不如一见,在书上看得再多,也不若去实地游览一番。榛儿想去这书上写的地方玩不?”
出乎意料地,连榛摇了摇头,“这些地方有趣则有趣,但是,榛儿却不会想着去。比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榛儿比较想在自己家里。”
清平了解,她的这个夫郎就是个恋家的人。
“不过,若是妻主要外出,榛儿还是想一起去的。”连榛又加了句。
“即使是跟着我到处奔波?”
“嗯。因为,男子出嫁后,妻主就是归宿,理应跟着妻主,即使是到处奔波。”
这答案清平可一点儿也不满意,“关键不是应不应该,而是我的榛儿愿不愿意。”
“那个……当然也是愿意的。”连榛盈盈一笑,“而且,榛儿相信,妻主才不会让榛儿跟着妻主一直辛苦奔波,妻主迟早会给榛儿一个安定的家。”
“那当然,就算你家妻主再怎么没用也不会让我的榛儿受委屈的。”所谓疼一个人就是这样了吧,想对自己心尖上的人好,对他更好。
“妻主才不会没用。”
“要是有用,店里的那几个兔崽子也不会不把我这个老板娘当回事儿了。”清平说到这个就郁闷。
“我倒觉得小南几个很喜欢妻主。而且酒馆里的酒都是妻主酿的,没有妻主,这个酒馆也就开不起来了。”
“就算是喜欢,经过今天春宫事件后,我在她们中的形象估计会一落千丈了。”清平想起刚才的闹剧,直想灭了那两个小兔崽子。
貌似,就算今天没发生那码子事儿,清平也没什么形象可言。
连榛沉默。
清平在心里叹气,果然还是在介怀啊。
“那个什么……榛儿,我也不想辩解,那书,确实是我托人找的。”清平抬头,扳过榛儿的肩膀,让两人的眼相对着,“榛儿,我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去青楼也是,春宫也是,都是我想才去做的。”
连榛移开眼,低头,许久才低低出声,“我不喜欢。”看着妻主送给他的书,细细摩挲着,这是他的妻主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有些时候很孩子气的,但是很温柔的妻主,不喜欢她对别的男子有过多的关注,“我不喜欢妻主看别的男人,即使是虚假的图画,我也不喜欢。”
清平愣了一愣,敢情她的小夫郎是在吃醋?
“我也不想对妻主有隐瞒,为夫的是不能对妻主的行为多加干涉的……榛儿真不是个好夫郎。”
听得出榛儿话里的低落,把他抱得更加紧了,“好不好是我这个妻主说了算的,我觉得榛儿很好。”
连榛笑了笑,“也就妻主觉得好,别的估计早把我给休了。”不过要是别人的话,自己估计也不会这么在意妻主的行为了。
清平死命地摇头,扯着嗓子,扬起声说道:“榛儿是我的,别的靠边去。”虽然他的这个夫郎确实有些小缺点,比如在家务事上异常固执,就是不肯让她插手干这些,说什么女儿家应考虑的是大事;还有被这个时代男子不准喝酒的风俗桎梏着,无论怎么哄他都不肯喝一口她酿的酒,这对她来说不得不算是一种遗憾:又比如,老是说夫郎应该什么的,就是不肯一开始就说出自己心里想要的。
但,他是她认定的,是属于她的……在名义上。“榛儿……”清平想起自己想看春宫的主要目的。
“嗯?”
“我觉得吧……”
“什么?”
“你看我们不是两夫妻么?”
“是的。”
“所以……那什么来着……”清平有些无语了,自己居然会紧张。
“我们是两夫妻,清平——”第二次,连榛叫她的名,“是妻主,是我要陪着一辈子的人。”
经常这么觉得,她的榛儿或许比她还要勇敢,像现在,她还有犹豫,而他早已肯定自己的感情。
清平稳了稳自己的心神,微凉唇印上他的,分开,在他耳畔轻轻说到:“榛儿,今晚,我们圆房吧。”
真正成为最为亲密的两人。
不会有异议的,她的夫郎答道:“好的。”
一个下午,清平都窝在酿酒房里——看春宫。
虽然古代这些书没有现代的精致,但也足够让她搞清楚这里男女结合是怎么回事了——就是女人在上面,其它基本相同。让清平感到郁闷的是,怎么她看这些都没有什么反应的,一本书看下来什么情绪波动都没。
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性冷感了。
直到晚上,清平把连榛欺压在身下,挑开衣结,露出他白皙的皮肤,感受着自己情潮涌动——看来她在这方面还是蛮正常的。
清平俯下身子,在连榛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榛儿会紧张么?”
连榛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那就是紧张了。
估计喝些酒会好些,俗话有说酒后乱性,酒能壮胆什么的。
可是清平不想,两人第一次结合,意识是不清晰的。
所以无论怎么紧张,怎么羞涩,怎么不好意思都好,她都要两人清清楚楚地记住今天。
吻住夫郎的唇,深入,向下,清平吻着这具将属于的她的身子。
清平不用说,在这方面自是有经验的——毕竟和储暮处了七年,没发生点什么都说不过去,连榛也不是未经人事的闺中男子,所以并没有闪躲妻主的探索,总体上很合拍的两人很快就进入了正戏。
“清平……”再一次,连榛唤他家妻主名,略带喘息的。“清平……”这个女人,是他的妻主,真正意义上的妻主。
清平搂着她的夫郎,激情过后平稳的呼吸一下一下地掠过她的颈边,想起一个词正好形容他们现在的状态:交颈鸳鸯。
小三曾经说过,“乐清平,我觉着,照你这么个性格,不想单身一人、孤独终老都难。”
确实,自己太没有安全感,现代社会的诱惑那么多,保不准自己找的丈夫不会跟自己结婚后出轨,而自己对婚姻却要求百分百的忠诚,所以她还真没打算结婚找个男人过一辈子,与其担心丈夫出轨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结婚。她是抱着这种想法,但也不想孤独终老,毕竟那也太可悲了,她就想着到了一定年纪了,就自己了结自己,省得到年老时孤苦伶仃一个人。
可是小三的话,错了。意外发生让她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男子不得反抗女人的世界,遇到一个叫连榛的男人,让她产生就这么和他过一辈子的想法的男人。而且在这里,她完全不用担心她的丈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