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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犯罪集团-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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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犯罪集团》
作者:尖叫酒杯
腕表图像
''大家想像一下,基本上就是这样的,不过更加的薄和透明,并可以随意的变化!



第一章 十年之前
    “这是在哪啊?”王铮醒了,被冰凉的地板拔醒的。
    王铮有些疑惑,迷迷糊糊的撑起身体四下打量着。这是一座体育馆室内篮球场,看样式有些眼熟,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2个篮球架下面分别都为了七八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儿在哄抢着,很明显在打半场。
    “王铮!好点了么?”一个女孩发现王铮起来,忙走了过来问道:“都叫你不要来上体育课了,发烧就在医务室休息不就好了么!非得来这睡,真是的!”小嘴嘟嘟着显出一副‘我生气了’的可爱模样。
    王铮有点蒙,摸不着头脑,想“这谁啊?跟我很熟?”迷迷糊糊的瞅着那女孩,也不说话。
    女孩见他没搭这茬,眼神有些不知所措,心里有些急了,蹲下去摸她的额头:“王铮,你怎么了?烧迷糊了?”
    “小玲?”王铮有点反应过来了。
    “啊,是我啊!你怎么了?”小玲有些诧异。
    “没事。就是有点睡迷糊了,我清醒清醒就好了。”王铮面色恢复正常,心里却翻江倒海起来。
    “恩,那我给你买瓶水去啊。”小玲见他没事,放下心来,高兴的去了。
    王铮倒回地板上,冰凉的触感一点也传达不到大脑。因为混乱的思绪将他所有的外界信号阻隔了。熟悉的体育馆,身上的校服,稚嫩的双手,大呼小叫的同学,小玲。。。一切的一切都表明,在他身上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王铮穿越了!
    他回到了十年前!时间明显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高一体育课是没有权限进室内篮球场的,只能在大操场上玩玩。高三因为考学的原因,所有的体育课将全部用来考试。那是真的‘一课难求’还有小玲,也就是林玲!她是王铮高二时的同桌,也是班长。因为当时王铮情窦初开暗恋了她好一段时间,因此记忆比较深刻。
    身上穿的是秋冬运动校服,也就是说目前是12月或是3月份,因为1。2月份一半都是寒假或是寒假前后,这段时间不会上体育的。而烟台又是地中海气候,11月或4月,温度不允许,血气旺盛的大小伙子根本穿不住长袖衣服。
    王铮伸手摸摸脖子,颈间挂着的一个正方形的金属块完完全全的表明了它的存在。“带来了!”王铮慢慢整理思路,就是这个不起眼的金属块使他穿越回了十年前。也不知道在金属块哪里触碰了下,就毫无科学原理的,稀里糊涂的回来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铃铃铃--”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下课铃打了!要放学了。高二时是两周休一个礼拜,体育课一般都是安排在礼拜五下午最后一节课,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带着书包来上课的,为的就是能早早的出校门。
    王铮站起来,揉了揉差点被地板冻木了的肩膀,对林玲说了一声,甩起瘪瘪的书包朝校外走去。朋友们以为他发烧不舒服,有点反常,也不以为意。互相开着玩笑嘻嘻哈哈的往外走。绝对想不到上午还有说有笑的死党,下午就完全不记得他们谁是谁了!
    其实王铮急着朝外走不仅是为了回家见见父母,也是为了确认一件事。王铮清楚地记得,传达室的老大爷是个镜片很厚的老烟枪。总是在正对窗户的墙面上挂着个大大电子钟表——这是求证猜想最好的证据。
    学生还没大批的涌出,老旧的电动大门咿咿呀呀不情愿的打开了只一人宽的进出口。王铮推起上课前事先停在大门口的自行车快步走过,眼睛紧紧的朝传达室叮了一眼,心里咯噔一跳————2002年3月12日星期五17::01。
    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个普通的星期五,就算是生日的也仅仅是个快乐的周末。而对王铮来说,这个日期绝对会让他永生难忘。
    十年后的王铮是个经典的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过着上班等下班下班等上班的混吃等死的日子。拿着一转头能砸死一个连的学历,找到了一个策划的活,每天上班就是瞎想瞎写,一个学机械毕业的去搞策划,当然重来没被嘉奖过,应该说没被开除就算运气爆表了。
    在那个百万不如狗,千万遍地走的时代,拿着月薪三千的工资,基本上就是刚够温饱,上流社会的生活只能在网络上了解个一星半点然后晚上在梦里YY。
    要说留恋啊什么的,要说一点没有那是假话,起码舍不得自己攒了n久的钱买的那个豪华配置的电脑和那慢慢一个e盘的爱情动作科教片。但要说死去活来的想回去,那还真没有。
    对于未来的我是否消失,过去的我是否存在这种牙疼时候自己找抽的哲学问题,王铮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是自己,在哪不是混啊。
    王铮家里学校不远,骑自行车上下学十分钟就到家。一路上慢慢悠悠的欣赏记忆里的风景,生生花了一倍的时间,也算是另一种方式的故地重游了不是。
    “妈,我回来了!”王铮进了家门和在厨房里忙活的老妈打了声招呼。
    王铮算是在最标准的家庭中长大的,父母感情很好,双方老人也都健在。家里在烟台市新开发区买了个一楼的80平的两室一厅,连着正下方的车库有一百多平。在三口之家算来,小日子过的还算是有滋有味的。
    老爸是个老车把式,从年轻时期开始就与各种各样的车打交道,二十几年的功夫下来,大车小车没有玩不转的,虽然大钱没有,但小钱没断过。一天到晚天南地北的跑,见多识广的。与三教九流打交道那是一把好手。现在正在跑去魔都的长途车,过几年就会被一个魔都的旅游公司挖走跑旅游线路,直到王铮穿越前。
    老妈是个会计师,老早年在钢厂里做办公室,后来下岗大潮的时候找人花了点钱,提前退休了在家伺候王铮这个准大学生。现在也就是四十出头的年纪,也闲不住。就在附近找了份临时工消磨时光,顺便赚点零花钱。后来王铮考上大学去了外地,老妈也就跑去魔都与老爸团聚,直到十年后全家几乎都在上海定居了。
    “回来啦!回屋写作业去!一会吃饭叫你!”老妈回头瞅了瞅儿子道:“这礼拜休息啦?”
    “恩,星期一上学!”父母在他们那个遍地是文盲的年代中算是比较有文化的存在,高中毕业的他们对教育子女的方法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也是王铮上学期间比较轻松地原因。
    “我回屋了!”抑制着心里见到母亲的激动,面色平静的应了一声,转身回了房间。
    对于朝夕相处的父母,任何一点反常的表情都会暴露出信息,使平静的日常产生某种程度的崩坏。
    王铮住的是次卧,十五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除了衣柜,书柜,床,写字台外,就属摆在东南墙角的电脑了!,2002年,在这个电脑和网络还不是十分普及的年代,有这么一台也算是王铮家生活水平的一种体现吧。
    书包随手一扔,王铮大字型躺在床上,脑中思绪万千。首先,身为穿越者,优势是很明显的,虽然对一个宅系的上班族来说,肯定是不记得彩票的号码和世界上要发生的大事精确时间。但胸前的小金属块冰凉的触感时刻提醒着王铮,那就是他的金手指。虽然用处暂且不明,但自身的经历很是明确的告述了他,这是个宝贝!
    劣势,可能存在不明的敌人。既然自己能穿越那么就有相当大的可能有其他人,谁知道有没有时空特警啊。虽然毫无根据,但是危机感还是要有几分的。小心驶得万年船。在情况不明而且没有自保实力的时候,还是不要对今后的生活进行跨越式的改变。以免引起可能潜在的敌人注意!
    翻来覆去的想着心事,随手将胸前的小金属块拿起来,细细的打量着,小金属块不大,小指节大小,雕琢着古怪的花纹,看起来像是一种古老文字,一根看不出什么材质的绳子穿过上方的拗口内。整体形状有点像变形金刚里面的火种源,就是个头小了很多。时不时的能隐约感觉到一道流光滑过,像是护罩又像是在刷新似的,给人一种很高科技很厉害的感觉。
    这个小东西是王铮大学时在地摊上买的。花了几十块钱。当时正在流行变形金刚真人版的电影,王铮无意中发现,异常喜爱,买来后就戴在身上没再摘下来过。虽然戴在脖子上几年了也相安无事,,但是穿回过去这种莫名其妙的事肯定和这个小东西有关。
    “王铮!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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