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苦哥不动声色,慢悠悠的夹起个米海椒扔在嘴里,自得其乐的吃得有滋有味。
“嚷嚷什么呢,不懂就别说,还大学生,就这个素质?”丹丹理所应当的给苦哥护驾,先是想小狐瞪了瞪眼睛,然后向苦哥撒起了娇,“苦叔叔,说说她的过去让她见识见识,好不好?”
“还能看到我的过去?比胡大还要胡大,牛哦!”小狐鼻子朝天嗤笑不已,“说说看,我倒是想听听你怎么个瞎掰!”
苦哥看了看小狐又看了看胖子,然后看了看丹丹再看了看我,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即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
“你是大肥的妹妹,又是简洁的朋友,按道理说我不应该鬼扯,不过话说到这份上,不瞎掰一番好像过不去,就随便说说罢,都是些乱弹琴,就当龙门阵听好了。”
我忍不住好笑,原来胖子还有个“大肥”的外号,而“龙门阵”是四川方言,也就是吹牛侃大山的意思,苦哥这么一说,倒是像有些小说在正文前面写上“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一样,有些不伦不类欲盖弥彰的味道。
“你和大肥不是亲兄妹,你的父母很早就已经离异,你跟改嫁的母亲过……”
小狐本来想要针锋相对的嘲讽两句,可是苦哥一开始摆龙门阵她就傻了眼,红唇半张显得诱惑无比。
“在一次意外中,你的继父和母亲在一场大火中去世,只留下你和继父留下的儿子相依为命,嗯,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就是大肥。
“从小到大,你都很受异性欢迎,为此也惹下了很多麻烦。你生性好动,对各种新奇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行事比较冲动,也很容易惹祸上身。你学过防身的武功,不过不是传统武术,而是来自国外的跆拳道……”
“停,不用说了。”小狐横了苦哥一眼,“你和老哥是搭档,这些都不是什么秘密,还好意思拿来欺骗我纯洁的感情?”
“我和大肥搭档时你还小,很多事都只是有个雏形,至少你还没有学什么跆拳道,何况所谓搭档也只是生意合作,并不是生死与共的伙伴,彼此都有防范,哪里会推心置腹的露根露底?”
苦哥没把小狐的态度当回事,自顾自的摸出牙签开始剔牙,很是悠闲来着。
“或者,该再说具体点?你怕狗,非常的怕,因为你在小时候被狗咬过,到现在身上还有个很明显的伤疤……”
“你……”小狐的脸蛋一下子变得惨白,先是向苦哥怒目而视,然后就对着胖子泫然欲滴,“老哥,你竟然……出卖我!”
“没有,根本就没有,我甚至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被狗咬过!”胖子忙不迭的给自己辩解,“都怪我,忙着攒钱供你读书,都不知道你受了伤……咬在哪里?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小狐惨白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狠狠地白了胖子一眼,咬着红唇一句话也不说,一边的丹丹看看我眼里的恍然,眼珠子一转忍不住大笑起来。
“白痴,肯定是咬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比如屁股啊大腿什么的,你好意思去看?真好玩,怪不得狐狸精那么风骚却这么怕叮当,笑死我了!”
小狐瞪了丹丹一眼,没好气的道:“有什么好笑的,很多人都被狗咬过,你的苦叔叔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还就蒙对了!”
“你错了,这不是蒙,是真真正正的神通。”胖子叹息一声,看向苦哥的眼神满是敬佩,“‘清水见大千世界,冰心映过去未来’,没想到老大真的到了这个境界。”
“瞧你把他捧的,神气个什么劲!”小狐还是死鸭子嘴硬,非要挑个刺儿出来不可,“有本事你就说说,我现在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
“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
“哭疯癫,为什么就是看不穿?”
三个问句一气呵成,苦哥似乎在卖弄玄虚,可是话音未落,小狐的双眼已经瞪圆,我清晰的看到她恐惧的瞳孔在蓦然间放大开来。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薄命桃花
(更新时间:2007…5…31 23:27:00 本章字数:2878)
惊骇中小狐身躯一震,似乎要跳将起来,可是一跳之下非但没有跳起,反而整个人都软倒在桌子底下,要不是我再次抓起桌子退开,这一桌子酒菜非被她带个乱七八糟不可。
软倒的小狐两眼翻白,全身卷曲成一团,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嘴角很快就吐出了白沫,喉咙里还发出类似山羊叫唤的“咩咩”声。
我抓起桌子撤退的时候,苦哥顺受一捞在鸡肉汤里抓了个肥实的鸡大腿,飞快的塞进了小狐的樱桃小口,完全不容她拒绝。
嘴巴被塞住,小狐喉咙深处传出的“咩咩”声变得异常含糊,听上去怪异得让人心悸,她的牙齿在很明显的用力,牙关紧咬的样子让她的俏脸可怕的扭曲,面目狰狞得有如厉鬼。
“这是……羊儿疯?”
想要靠近搀扶却被苦哥一把拉开的丹丹有些迟疑的叫出了自己的猜测,胖子那同样扭曲的脸上浮现出痛苦之色,仿佛在地上先是翻滚挣扎继而蜷缩抽搐的不是小狐而是他自己。
很明显,小狐这是癫痫发作,神志陷入一种半昏迷的癫狂状态,全身筋骨痉挛肌肉抽搐,完全无力自主典型的身不由己。
在我们这里,这叫做羊儿疯,因为患者发病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山羊叫唤一般的声音,另外还有一种是发出母猪寻食一般的咕噜声,那叫做“老母猪疯”。
说白了,这就是“抽风”,也许叫做“抽疯”更为恰当,因为当事人的情况如疯似癫更似狂,根本不能以常情常理来看待。
据说,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病因是母亲在怀胎的时候吃了带崽子的老母羊或者老母猪被其冤魂附体而生,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不管是羊儿疯还是老母猪疯都是很麻烦的病,病人平时好端端的没有什么不妥,可是在遭遇强烈刺激或者巨大惊吓再或者吃到发物的时候就会发病,要是病症严重,甚至会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发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也没有任何征兆可看。
只要疯病发作,病人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失去所有的控制能力,口吐白沫涕泪横流大小便失禁都很正常,更可怕的是病人会不由自主的咬紧牙关,一个不幸就能用自己的牙齿把自己的舌头咬得稀烂。
——所以苦哥才会及时给小狐塞了个鸡大腿,防止的就是她“咬舌自尽”。
得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人大多短命,咬舌头的危险性不说,发病时的身不由己也是一大隐患,如果病人恰好处在沟沟坎坎水畔火边这种地方,一个不巧就能断送一条小命。
曾经有个得老母猪疯的小伙子发病时摔到水沟里被活活闷死,就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而那个水沟里的水连脚脖子都淹不过。
不论丹丹还是我,都难以相信小狐会得上这种魔鬼诅咒一般的病,毕竟性感妖艳的美女和在地上蜷曲抽搐的厉鬼很难重叠在一起。
红颜薄命,大概就是这个情况罢?
苦哥神色专注的看着痛苦的小狐,忽然用两个指头拈起嘴里的牙签在小狐头顶重重一戳,小狐剧震之下安静下来,只是时不时抽动的身躯证明她没有被苦哥弄死。
“老大……”胖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悬心吊胆的开了口,“你看这个……有没有办法?”
“什么时候开始发作的?”
“七年前,开始是半年一次,后来一个月一次,我怕……”
苦哥沉默一阵,淡淡的问:“你有什么打算?”
胖子犹豫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在地上披头散发衣衫散乱的小狐,咬咬牙道:“我想……带她进公子墓!”
苦哥震了一震,然后沉郁的目光突然变成了森冷的刀锋,就连旁观的我也不由得心尖子一炸,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进公子墓?难道……你还嫌报应不够?”
“我……那个……”胖子又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目光闪闪烁烁的显然底气不足,“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除她受到的诅咒,公子墓应该是非去不可……老大,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诅咒?她和公子墓有什么关系?”
“这个……不是罢,老大你没看出来?”
胖子有些愕然,苦哥撇了撇嘴,刀锋般的目光消失,不满的道:“我说,你真把我当成了活神仙可以知道一切过去未来?真的神仙还有打瞌睡的时候呢,何况是看水碗这种糊弄人地小把戏?”
胖子尴尬的笑笑却欲言又止,苦哥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地上的小狐,我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把小狐拎出了房门,顺便把丹丹也拉了出来。
“小姨……”
显然好奇得要命的丹丹可怜兮兮的冲我撒娇,其实何止是她,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