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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几天,整个寝室的人过的魂不守舍。我们一直担心柳楠到班主任那个告我们一状,说在我们寝室受到了非人的虐待。
许茜躺床上问我:“那要是老班问起来我们该怎么说呀?”
我说:“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呗,把实际情况告诉他,跟他说说柳楠是怎么折磨我们的。”
四两说:“要我看啊,她根本不敢把原因跟老班说,她跟我们这里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啊~”
我说:“那可不一定,她那人一直觉得自己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替天行道,正义的不得了,我们这些作为在她眼里那才是残害忠良呢。”
姜影在床上冷笑一声:“这种事情根本用不着辩解,看她换到哪个寝室去了,叫老班问问那个寝室的人对她的评价不就行了?有些事情说是不管用的,要用事实说话。”
许茜叹口气说:“她都换了个寝室了,应该会老实点吧。”
姜影问:“你们觉得她是知错能改的人么?”
整个寝室的人一起摇头。
所以说姜影这个人平常不说话,一旦说话就能正中要害。生活中我们总是盼望着自己能一眼就看清事情本质,可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被其他多余的感情和不该有的废话蒙蔽了真理的眼睛。
自从我开始追看《死神》,四两就正式把黑手伸向了冰山男朽木白哉,我批评她说,男人不能光看外貌,重要的是内在,你现在喜欢男人的类型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那种整天板着鞋拔子脸的万年冰山男有什么可看的?真遇到这样的你哭都来不及。
四两白我一眼,吧嗒着嘴说:“老庄你这就不懂了,现在的趋势就是,极品男人不是结了婚的,就是同性恋。幸运的是,白哉有正常倾向,而且结了婚,更好的是,还寡居在家。真是太极品了!!也就你不识货。” 边说还边做欢欣雀跃样。ˉ_ˉ~
光说还不行,这丫头第二天就买了一个印了白哉头像的项链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我看了她那个堪比狗链的项链大受刺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目光只敢在她的脖子以上和以下的范围内移动。
不是我不明白,这个世界变化快。
周末和四两逛街,两个人先是晃晃悠悠的去了音像店挑碟,我挑了精装版的狮子王和浪客剑心追忆篇,我记得上次四两在我家电脑上看浪客剑心追忆篇的时候开头还大骂我是变态,居然看这么血腥暴力的片子,结果看到最后被感动的一塌糊涂,一直到走的时候都哭的抽抽嗒嗒的,可见人有的时候只有在极度残酷的环境下才更容易和悲伤产生共鸣。
再看四两,手上拿了两张练瑜珈的碟子,我心中寒意顿生。四两的妈妈喜欢瑜珈,于是四两也就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有幸看过四两练瑜珈,不得不承认这丫头喜欢挑战人体极限,胳膊腿能掰到一百二十度她绝不放松到一百度,别人练瑜珈都是气定神闲,她则是一脸狰狞的跟自虐差不多,别说她练的,就是站旁边看我都觉得浑身痛。我心里想那天我要是能把胳膊腿扭曲到这地步那我就上街卖艺去。
接着去了新华书店,这书店常年不打折而不会倒闭,冷气比商场还足,最主要的是你就是在那白泡一天也不会有大妈过来赶你走,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第一书店。这里面的书都被人蹂躏了千万遍,挂着“新书上架”牌子的书架上的书,好一点的萎缩成一陀,差一点的往往一拎就能作片片飘零状,所以我和四两每次都是到这里来看书,而到别的地方去买书,不是我们不爱国,实在是花父母的钱心里不安,能买到八折的新书何必跑这里来买全价的旧书呢?这就是人的劣根性,买一样东西之前总想打开看看摸摸试试,真正到要买的时候又想拿个全新的。结果四两说这话要是运用到男女关系上就是一个彻底的真理了。
在旧书堆里刨了半天,我拿着一本《专业养猪八法》欣喜若狂的对四两说:“哎!四两,我找到一本书特适合你,快过来看看。”
这丫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伸脖子一看书名,脸气都绿了,伸手就是一招小擒拿把我按在书柜上,“庄林飒,你个败类,你说谁是猪!”
本来想奋力挣扎来着,一抬头发现我的脸正好被按在《两性关系》上,大呼不妙!O_O!这要是被人看到可有点丢人了,虽然我的人平常是走到那儿丢到那儿,但是在图书馆这么严谨的地方我还是收敛一点好,忙求饶说:“我是猪,我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好高骛远……”
四两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才放我起来。
我一边揉肩一边抓起一本书塞到四两怀里,四两低头一看——《如何做个温柔女人》,_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趁她低头的时候我明智的已经跑出书店,一溜烟的钻进了书店旁边的肯德鸡。
六月的艳阳天简直能烤死人,导致我时常怀疑我会不会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蒸发掉,然后衣服落地上摆个人形。我和四两面对面的趴在桌子上吃圣代,'奇‘书‘网‘整。理提。供'“高二就分科了,老庄你选文还是理?”四两舔着勺子里的圣代,头也没抬的讲着。
“你说呢?”我咬着勺子问她。
“你那么喜欢写东西,选文?”
“也许吧~文科易学难活,理科难学易活,不过我的确对文科要感兴趣一些。”平时也常在网络上发文,写写散文和短篇,不过现在的网络基本不是纯文学生存的地方,你累死累活写个短篇还不如人家起一性感撩人的题目能吸引大众,就算内容完全是小学生水平,那点击率也是蹭蹭的涨,完全让我望尘莫及束手无策心灰意冷。点击率和气节,我当然义无反顾的选择后者,我也就是编故事一女的,你让我写写苦情我能给你编出来,你让我写性感撩人我还真写不出来,一是我没经验,二是我还想要点脸,我还小,离美女作家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红不红脸我从来不上心,我要是真掂记那点玩意儿我估计我也就是一英年早逝的下场,要是偶尔真能遇到个能认真读你文章的人,算是老天爷的恩赐了。
甭管是写东西的、编故事的,在这个叫“网络”的地界叫真儿,其结果,除了失望,就是绝望。
“那你呢?选理?”我琢磨着四两估计是要选理科,因为四两的文科和理科相差不多,当然是选理科将来的出路广点。
“恩~我爸妈让我选理来着。可是我理科也不是特别好。”
“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选理也好,省的天天跟我腻一起,别人还以为我俩有啥不良倾向呢~”我笑着撇撇嘴说。
“老庄,其实我真不想和你分开……”四两默默的说。听的我心里一阵难受,跟被猫抓了似的。(〒︿〒)
“哎呀!!不就是分个班么!咋分不都是在一栋教学楼里?这样,分班之后我们还是一起吃饭不就成了。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小别胜新欢。”我拍拍她的肩膀劝到。
“恩!”四两冲着我笑笑。
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维持,但,通向未来的道路让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我们只能安慰自己,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晚上回家跟我爸妈说了分科的事儿,算是探探他们的口风,我虽然喜欢文科,但是如果我爸妈坚持让我读理我也会去读,毕竟是他们在花钱供我上学,二老养了我这么多年,为我操碎了心,替我决定读文还是读理实在不算什么。不就是化学么?我庄林飒拼了这条老命硬上,就不信还搞不定几个配平方程式。
“飒,跟妈说,你想学哪科?”老妈过来摸着我的头问我。我妈小的时候就叫我飒,后来我听着有点像“傻”就死活不让我妈在叫,如今她一叫倒是勾起了我儿时的回忆,更是觉得万般滋味在心头。
“文……文科。”我蔫声蔫气的说,不停的拿眼偷看我爸的脸色。我爸是理科的忠实拥护者,以前就常跟我说他年轻那会儿要是听爷爷的劝去了上海大学,现在都是工程师了,如今也不用窝在一个小厂子里当技术工人。我也知道我爸一直后悔这件事,说是没让我和我妈过上该有的好日子,所以他坚决让我读理也是情有可原。
“老庄啊~女儿的文科成绩是比理科好,考文科上好大学的几率也大,要不你就让孩子自己决定吧。”老妈也在旁边帮我劝。
我爸叹了一口气,把眼镜摘了下来,说:“林飒,你要真是想读文科我也不反对,但是你必须答应爸一个条件,英语是你的弱项你自己也知道,这次期末考,你的英语要是能上一百二十,我就放心让你去读文科。”
“行行行,我一定会努力的。”我急忙应承到。老爸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