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身后,莫帆笑得都快憋死了。
后来,为了摆脱胡为乐,我就毫不留情的将他的号码设为拒接来电。所以,难怪,昨晚他总是打不进来,我也接不到。
现在胡为乐正在为我不接他的电话而抱怨不停。最后,他还是将话题转回重点,他说,纯洁,你昨晚上哪里了?
他问这话的时候,莫帆也眼巴巴的看着我。莫帆见我不说话,他也低着头,眉心之间有很浓的伤痕。他走的时候,跟我说,姐姐,我知道,爸爸没有死,他在监狱里,是不是?我是罪犯的儿子是不是?别人都看不起我们姐弟是不是?
我刚要张嘴辩解什么,莫帆却摇了摇头,说,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什么事情都清楚的。奶奶将这件事情已经全部都告诉我了。姐,我不会再让你失望的了。我不会让别人因为我,再看不起你的。只是,姐,你也不要让别人看不起你啊。
说完,他就和胡为乐勾肩搭背地走了。走到半路,他又折回来。冲我笑笑,说,姐,你很快就要过生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一定利用暑假打工给你买!只是,姐,你生日的时候,我没法送给你,因为我没钱,等我暑假打工完了,补给你好不好?
莫帆看着我,笑,豁着缺了一颗牙齿的嘴巴。
哎,真不愧是我弟弟,少了一颗门牙,都能笑得这么倾国倾城。
我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湿。却不知道该跟眼前这个少年说些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我最需要的礼物,就是他永远都健康平安。我还想,等我暑假,找个合适的工作,赚钱,一定要给这个小浑蛋补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
麦乐如果知道我说“我最需要的礼物,就是莫帆永远都健康平安”的话,一准儿会说我矫情。
因为几天前,她电话我的时候,问我,寿星,寿星,你生日快到了,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啊?
我还跟她唧唧歪歪的,耍着小聪明,还故作漫不经心的说,我看好了娇兰的慕司腮红,在那个柜台流星往返了不知道多少趟,就是没有钱啊,350大洋啊。那些BA干脆抢算了,那么贵的胭脂我这个用大宝的贫民妹妹这辈子买不起啊!不过那胭脂确实漂亮啊,如果你要送我的话,我不反对……
麦乐翻着白眼说,你三舅姥爷的,你的要求超过了我的预算了!你爷爷的当我是提款机啊!不成,你还是继续惦记着它吧!
我说,姚麦乐,你个没良心的,那你问我干什么啊?我实话实说你又不乐意,你个王八蛋,我不跟你说了,我继续给莫帆补语文去!
麦乐就嘟囔着,知道你这个混蛋女人会狮子大开口的,你还不是为了把这些日子给我炖小母鸡的钱变相地给要回来?切!你麦大姐偏不给你还回去,我要你惦记一辈子。
我说,去你个小母鸡吧!可是这句话没说完,麦乐的电话已经挂断了。
只有我对着手机自言自语,往旁边斜眼瞅瞅,莫帆同学正拿着语文课本眼巴巴的看着我。
我当时简直快疯了,我只不过就这么一次“夜不归宿”。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人尽皆知了。
梧桐那么伤 第六章 三十五
麦乐的手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恢复了自由。
自从她的手恢复自由起,她就每天在我面前晃着她的爪子,一边晃,一边感叹,原来戴手铐是这种感觉啊!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唉,莫春,你爹不知道整天戴着手铐腻味不腻味啊?
她的话,刚说完,我的脸色就变了。她一见我的脸色有变,也知道自己刚才又大舌头了。所以,就灰溜溜地逃离了宿舍。
中午的时候,她从校门外溜达了回来。当她一脸油光地回到寝室时,我正在和刚回宿舍的黄小诗下跳棋。
黄小诗在我无敌的悔棋术下,脸都变成青绿色了。
当我看到容光焕发的姚麦乐时,拿着棋子的手就停在半空了,一时激动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看不出来啊,前几天,跟张志创睡了一晚上,你就容光焕发了。
在我对面的黄小诗看了我和麦乐一眼,没作声。
麦乐没理我,看了看我对面的黄小诗,还有她脖子上的那些抓痕,开始有些激动,说,黄小诗,那天我们离开后,那只母老虎是不是又打你了?
黄小诗摇摇头,她的眼睛有些闪烁,说,不是,是我自己弄的,家里蚊子多!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就问黄小诗,我说,听说,苏格拉是你哥哥?
黄小诗轻轻地点点头!
麦乐问,那他的脚是天生的残疾吗?
黄小诗摇摇头,说,哪能啊,你们还记得吗?当时发生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的一件怪事。俩欲火焚身的小情侣打劫了一只避孕套。苏格拉的腿就是当时被他们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再也没有好起来过。
我和麦乐面面相觑。
自从,麦乐知道了自己多年前的失误,导致了苏格拉变成了一个瘸子。心里就对苏格拉产生了无比的内疚之情。
所以,经常同苏格拉厮混在一起。
一起上选修课,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就差一起共读小H书了。我看着麦乐那劲头,大有以身相许的意思。
麦乐说,莫春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自己欠苏格拉的,经常我的心就莫名的难受,我总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我心想,矫情什么,要是苏格拉真的踩在你的心脏上,还不把你活活踩死。
你还能不时的同苏格拉“幽会”之余,同那个长痔疮的小警察私通一下款曲。
人民警察张志创偶尔开着小警车到我们学校来找麦乐,说是调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过来,调戏麦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天晚上,麦乐洗澡时和张志创的火爆经历,我就脸红,我一脸红,纪戎歌就盯着我发呆,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爱情的表情,转瞬即逝。我发现,纪戎歌对红颜色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比如,我变红的脸蛋,比如,我脖子上的那条拴袖扣护身符的红丝线,他总会盯着发呆。
我却总爱对着纪戎歌眉心那个飘渺的伤痕发呆,因为我觉得这个伤痕实在是太帅了,就跟设计师精心为纪戎歌贴身打造的一般,纪戎歌看着我盯着他发呆,就问我,喂,你在看什么呢?不要这么色迷迷的吧?
我就嘻嘻的笑,我说,喏,你眉心的这个伤痕好帅啊。说完,我就忍不住伸手去触碰。
纪戎歌一愣。
在那一刻,我的指尖触到了那个伤痕,竟然有一种宿命的感觉。那个伤痕如同缠绕的青藤一般,缠上了我的指尖。
一片模糊的疼痛,还有,那些模糊的时光。
闪烁在我晶亮的指甲之上。
恍若泪光。
那段日子,大概是纪戎歌对我最满意的日子了吧。而且,也应该刘我和纪戎歌相处得最风平浪静的日子。
/奇/因为那段时间,我没有和白楚有任何的联系。
/书/虽然,我夜不归宿后的第二天清晨,白楚来找过我,说起过画展需要我帮忙的事情。但是,自从溪蓝甜甜地微笑着将他带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我常常靠在纪戎歌的肩膀上发呆,风吹起我的长发,抚过他沉静的脸庞。他会回头,看我一眼,说,喂,仙女,不要在我衣服上流口水!很贵的!
这个时候,阳光正好洒满他的眼睛,在他这层故作冰冷的外壳下,我总能看到一种莫名的温柔。
我突然很想,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但是,我没有问出口。
也有很多时候,他在书桌前分析手头的案件,而我在他身边像只跳蚤一样跳来跳去,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纪戎歌常常会挥一挥手,貌似很不耐烦的说,再跳,再跳就将你同我的小狗一样,让我妈把你“牵”走啊!
我就吐吐舌头,跃进那张宽大的沙发上,背我的英语单词。每当这个时候,纪戎歌的眼角都会有一丝得意的笑。似乎很享受这份“驯服”我的感觉。
背英语单词背累了,我就会给纪戎歌讲起童年时代“天神少年”的事情。我讲得可谓声情并茂,可是,纪戎歌就会很不屑地看着我,一脸“你杜撰水平也太差劲了吧”的表情。
后来,看不出眼色的我,继续恬不知耻地问他,你说,当年,“天神少年”是为了救我,还是为了救麦乐吧?
纪戎歌就笑,莫春,你不至于吧?你当时才八岁啊?你就这么花痴了?
我很奇怪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八岁?
纪戎歌的眼神微微一凛,眉头一皱,说,我胡乱猜的,随口说的,怎么?犯法了?
我摇摇头,没啊,就是奇怪啊!
纪戎歌从座椅上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