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昭没有拒绝,他瞬间分析得,卓大明没有恶意。因从其神色间,涌现出兄弟情谊的义气加喜悦。
“喂?兄弟,怎么突然来找我了?”卓大明问道,一行人走离太子酒店。
方昭回答道:“意外情况。”
“意外?”卓大明不解,“现在报纸周刊都登了你的消息,说你是什么电脑人,什么人工什么智能。我他妈的说什么也不相信,机器人就是电脑人嘛,怎么可能他妈的电‘脑’人‘身’呢?哎,不理那些。呵呵,见到回来,真的很高兴。今晚一定好好庆祝一番。”话语间大大咧咧。
其余人回应道:“是,一定叫齐兄弟们,大喝一场。”
卓大明回头责备道:“你想死啊?!方昭最不喜欢热闹,惹来狗仔队等于惹蚂蚁上身。被人追逐很过瘾啊?”
几个手下没吱声了。
见方昭没有回应,卓大明又道:“你出车祸后,传闻你死了。我们兄弟为你伤心了一通……呵呵!不说那些。今天该高兴高兴。”
“是呀,明哥那天也哭了。”一个皮肤黝黑的手下快嘴说了出来。
卓大明回头瞟了他一眼,并无责意。回过头;颇为感触而道:“有个混蛋心理医生说过,哭是感情的表现!其实是对的,不哭不知道。我们这些出来混的,义气为上,孝心其次。我和方昭这么多年兄弟,呵呵!为兄弟浴血又何妨?何况眼泪。”顿了顿,他口不择言的又道:“直牛,如果有一天你也死了,要是有那个兄弟不哭的,我就打到他哭为止。”
直牛圆碌的小眼睛瞪大了,无言中。因老大这话给他的心灵小小的感动。
余下三人却偷偷笑了。
一行人走进一条商业街。此时是晚上的七点五十分,逛街的人三三两两,或挽手的情侣,或有距离的夫妻,大人、小孩皆有之;进出于商店中。从店铺的橱窗中可见琳琅满目的时尚商品――饰物、时装、精品。进去之人便成了尊贵的顾客上帝;店员热情招呼这些上帝们。
绕了几条街,进了一幢旧式公寓大楼,步上四楼,进了其中一间老式住宅单位。
室内较为宽畅,但凌乱的程度不堪入目――衣服、袜子、麻将、纸牌、杂志、拖鞋等,到处都是,而且还有散发一股霉味。地板脏不要说了,连依墙下的几张沙发也有一层脏色,并沾了不少烟灰,似是陈年的了。墙壁上张贴着多个女明星艳照,无奈灰尘喜沾,她们的性感形象大为逊色,无法冲击男人的视觉。
全部进屋后,卓大明突然哈哈大笑,十分豪爽热情地抱了抱方昭,又是拍打又是握紧其胸膛与臂膀,说:“兄弟,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害得弟兄们难过了一阵。”他快慰地笑着,又道:“你的衣服怎么破成这样呢?”
粗心的他现在才发觉方昭的衣服破烂不堪,于是叫直牛在一间房内的衣服堆中拿来衣服要方昭换了。
到目前为止,方昭分析得卓大明是遇故友而高兴,心情大好,并无他意。于是方昭微笑不语,照做便是。他穿上一套另类的衣服。蓝色的牛仔裤,皮带头是魔鬼头式;紧身的灰色背心,再加上一件绒边而短袖的黑色皮外套。嘿嘿!果然与众不同。那外套没有扣纽扣,露出发达而优美的胸肌,而外套的护肩上有两排吊坠链,几十串链珠在晃动。这一身装扮,加上那副儒雅的逗人笑脸与秃头,不伦不类,似小混混非小混混。如此高大威猛,似打手非打手,有点像精神院里的人。
“嗯!这才像样。”卓大明打量着,甚感满意。
其余人也羡慕不已,因方昭宽肩厚背、粗手大脚,这硬板身材更是万中无一,确实是很多他们这类人梦寐以求的,够硬朗也够阳刚。硬朗给人感觉威与劲,阳刚则是魅力的象征,能吸引甚至迷倒异性。
直牛说道:“明哥,昭哥和阿诺有得比。”
另一人平头大眼的手下不屑道:“那个番鬼佬没得比的,他在电影里三脚猫功夫,中看不中用。虽一身肌肉,但动作迟钝。后来当州长了,身材胖得一塌糊涂。”
又把声音接上:“就是,昭哥赤手空手能打倒三四个铁护卫,好威风哦。哼哼,那个臭名百年的小布什的跟屁虫屙诺屎瓦辛格,三个也打不过我们昭哥。”
几个人嚷嚷地说着,都显得兴致满脸。卓大明也很高兴,但感到疑惑:“兄弟怎么不说话呀?以前是这样我不怪你,但我们好久不见了。”
“我脑中没你的记忆。”方昭回答道。
“失忆了?”直牛喃喃的反应。
“再怎么失忆都好,也不能把我们忘了吧?”卓大明对他的“失忆”有些许的难过与不快。
“明哥,”直牛说:“报纸上说的可能是真的,电……他没记忆,而样貌好像也变了。”其余人一下子围了过来,现在才发觉方昭和以往大有不同;尤其是表情。由此想到<电脑人借“尸”还“魂”>的那篇报道,每人的心里突然迸起一股凉意,有些害怕。
“那是屁话,你看他现在?电,电,电他老母。”卓大明嚷道,说什么也不信。又问方昭:“兄弟,到底怎么回事?车祸之后说你死了,但后来怎么会出现在创维宴会上?今晚来到太子酒店,是不是记起我了?现在全世界都说你是电脑人,乱糟糟的,我偏不信。”他半信半疑地双手摸着方昭的脑部与身体,仔细端详着。但确实是人啊?!最后还摸了摸方昭的男性的标志部位,对他是人的身份似乎无庸置疑:“全是真的,电脑人,我电他老母。”
方昭任由抚弄,说道:“车祸后非意识醒过来。出现在宴会上是意外。至于电脑人,对我来说,言不由衷。”
“什么言不由衷?”卓大明越发奇怪,但他确实是真人一个啊?!“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还有,你的样子也变了。一点也不冷峻。好像很有文化的那种。我他老妈的就不是,怎么看都没文化。”
“明哥不是有文化,是……他总是微笑,看起来,”那个平头大眼那手下说道,“有点像色狼。”
“色你老爹,”另一个双唇特别厚大的手下不认同,“我们昭哥无视人间欲望与爱情的存在,胸腔里只有义气,只有我们兄弟们。”
直牛道:“是呀!虽昭哥不喜欢说话,但最重义气。昭哥,你以前很酷的,我们想学都学不了。那种酷没法形容,每次进酒吧都引来很多骚婆娘的注意。羡慕死了!”
“什么骚婆娘?那是白领金领,都市丽人。”“都差不多,外表是佳丽,内心狂野得很,喝起酒来更是放纵。”
几人你嚷一句,他说一句,都不再猜测方昭是否电脑人。而方昭明白;生前和这几人是好朋友,但现在不能告诉他们真相。于是说道:“自从车祸后,一切都变了。”
“嗯!”卓大明意味深长地看着方昭,握紧他的双肩,感同身受。又道:“曾听某个混饭吃的大作家说过,经过劫难后,人的心态改变,”
直牛忙补充道:“明哥,是‘劫后余生’。”
“都差不多,别打岔。”卓大明白了他一眼,继续道:“我一直不相信。直到自己亲身体验那种的滋味后,能够理解了。虽然你失去记忆,性格也变了一些,但不打紧,我们是好兄弟。我比你大三岁;你一直叫我明哥。”
“好的,明哥。”方昭应道。
“嗯,很好!来,这个是直牛。”卓大明逐一介绍四个跟班。直牛肤色黝黑,直率之人。平头大眼的叫兵头,属于胆大冲动形。长发染黄;勾鼻马脸的叫马景,给人感觉深沉寡言。还有一个双唇特别厚大的叫蔡平耀,眼神不定,心性较野之余,不失憨直。
四手下都看着方昭,应声道:“昭哥好!”“昭哥,欢迎你回来。我爱你!”“昭哥,我们以前是经常一起劈酒的好兄弟。我也爱你!”“没错,你还经常教我们打拳。我最爱你!”(劈酒为广东话,意为喝酒比量,尤为气氛浓烈之时)
“呵呵……嗯!”卓大明快慰地笑着,说道:“你在创维保护老熊,但一下班基本上都会过来。嘿嘿,有几次遇见难缠的混蛋;还大打出手。最后还是兄弟你帮我们打退的。好兄弟!”他突然豪情万丈。“来,我们准备喝酒去。马景兵头,拿假发与胡须来,帮方昭准备一下;我们出去大喝一场。”
兵头明白:“记者到处找昭哥,比他妈的苍蝇蚊子还要烦人。”
马景进了一间房里,拿出假发套给方昭戴上。兵头为方昭贴上假胡须,说道:“昭哥最不喜欢出风头,这样便不怕了。”
一番装扮后,正中方昭下怀。他现在有一头艺术家的长头发,而那小胡子与电影里的许文强相似,有着不羁个性与魅力,配上一身特别的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