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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下班时,我接到——个电话,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你女儿在我这。你现在去警察局说,他们抓住的人就是凶手。要不,你女儿别想活着回去。”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紧接着,表妹来电话说,不知什么人把你带走了。妈妈顿时明白,那男人说的话,绝不会仅仅是威胁。
我只好先安慰表妹说,也许是哪个好心的熟人把你领走了。不要恃别担心。然后,妈妈去了警察局。
被捕的是一个二十五、六的男子,听说他以前曾经纠缠过被害的女子,看起来人不大正经。但妈妈一眼就看出凶手不是这个人。
虽然他的外麦、脸形确实有些象文字上描述的,但是他肯定是毫无干系的局外人。不过,我加果照这样说的话,你就会被杀死。对妈妈来说,你比什么都重要。
为了救你,就是让我亲手杀死眼前这个男人,我也会照办的。于是,妈妈说:“就是他。”
那个青年叫仓田。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时,他恨恨地盯着妈妈的眼光是多么可怕。
不过,妈妈撒谎,是因为当时考虑,只要把你领回来,证词以后还可以取消,无论如何,你能平安回来是最重要的。我想这一点警察也能理解。
回到公寓一看,表妹一脸铁青,正等着我,妈妈说,去找你回来,便出去了。虽然无法估计对方什么时候放你回来,但当着表妹的面,我只得那样做。
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你,没办法,我只好跑到常带你去玩的公园,在一处沙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忽然,我发现你就站在我面前。
我紧紧地抱住你。半天才平静下来,仔细看看你,发现你上衣口袋里揣着一封信:
“因为照我说的办了,所以把孩子还你。但是,你如果改变证言,我还会诱拐你孩子的,那时候还你一个冰凉凉的尸体。你就是求警察,警察也不能保你一辈子,诱拐的机会多的是,你记着!”
妈妈打了个冷颤。什么也不知道的你,怀抱着一个洋娃娃,大概是犯人给你的,正嘻嘻地笑呢。——后来,妈妈要把那个洋娃娃扔掉,可你抱得紧紧地,哭着不让扔。最后,妈妈也死心了。奇怪的是,你格外喜欢那个洋娃娃,每天都不离身。每当看到洋娃娃,妈妈就觉得,犯人通过洋娃娃,还把你当作人质呢。
就是仓田他得以无罪释放,可真正的犯人不是马上被抓住的话,不知什么时候犯人还会来诱拐你。妈妈每天要上班,无法二十四小时都守在你身边。而且从犯人的信中可以看出,这人是个偏执狂。也许过了你年后,等我们感到安全时,他还会来报复的。警察方面,近期内可能保护我们,但我们并不是什么要人,长期靠警察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想,只有照犯人所说的去作了。
但还有一线希望,就是即使有我的证词,但这小伙子可能有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如果认真调查各种证据,我的证词肯定会出现矛盾。
对。——这样就可能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妈妈这样安慰着自己。可是,结果完全不是妈妈预想的那样,全部证据都对仓田不利。最后,他被起诉了。在法院作证的那天,那是我终生难忘的。
“你看到的是这个人吗?’检察官问。
“是。’我明确地回答。
那小伙子,第一次见面时,他那凶狠的目光,这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完全是一种无可奈何、任人宰割的窝囊样。这比起他那仇恨的目光更刺痛妈妈的心。
但是,事情已是骑虎难下了。
律师的提问也结束了。妈妈忧心忡忡回到座位。
于是法院宣布休庭,并告诉我可以回去了。我就离开了座席。
这时,只见那小伙子猛地推开守卫,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他已经跑出法庭,企图摆脱追赶他的人逃走。不过逃跑是不可能的。眼看他要被守卫追上了,小伙子突然撞破窗子,飞身跳下。
他是从四楼跳下去、摔在混凝土的地上,当即死亡。
妈妈眼看着仓田从楼上跳下,又眼看着他死去。
我对自己说,是我杀的,是我杀死他的。
从此,我和这件事的关系总算了结了。两年后,我和北里结婚,后来的事你也知道。
妈妈所说的杀人,就是指这样一回事。
我想你可能会记起来,好长一段时间,只有那洋娃娃最中你的意。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你喜欢上别的,把洋娃娃给忘了。
妈妈便把那洋娃娃保存起来,还有犯人塞在你上衣口袋里的那封信,妈妈死后,请你一定要保存好。东西在那个房间里,你明白吧?那个只属于你和妈妈的房间,靠里边,有个小框,这两件东西都在那里。钥匙收在妈妈常戴的项链的护身符中,它挂在妈妈的胸口,挂在妈妈的心脏上。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了结。你不要吃惊,妈妈没有再杀人。
妈妈常想,自己把仓田这位青年置于死地的罪孽一定要设法补过。我和北里结婚后不久,你也渐渐长大了。虽然每天还为生计奔波,但渐渐地也安定下来。妈妈作为北里家的夫人,多少也有些权威了。
妈妈曾托人调查仓田家的人现在的情况。
仓田的父母,在仓田受审前巳去世,来法院的好象是他婶婶。仓田还有一个妹妹叫法子,好象年龄相差很大,仓田死的时候他妹妹才七岁,到现在该是二十四岁了。
我想至少也该为他妹妹做点什么,但是,关于他妹妹是被谁收养的,搬到什么地方去,一切都杳无音讯。
加奈子,妈妈的死,对你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但你是个懂事的孩子,要尽快地振作起来。
妈妈需要你,需要你继续去寻找仓田法子姑娘。那时,希望你用你认为最合适的方式,来替我赎罪。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仓田这小伙子,最后顶着杀人的恶名死去。但愿这封信,能为他昭雪。
不过,光靠这封信肯定是不行的。最彻底的解决,只有抓住那个真正的罪犯。可是,妈妈和你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名侦探。虽然你喜欢推埋小说,老看个不够,但是,既不知道罪犯在日本的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还是否活着,要抓住这样的犯人是不可能的。就是妈妈也毫无办法。
谁知事情实在出人意料之外。那个真正的凶手——那个写恐吓信的家伙,其实就在妈妈的身边!
这是妈妈无意中发现的。
当叶妈妈就在现在写信的这张桌子上看文件,对了,已是三个月以前的事了。那是个深夜,整个房屋一片寂静,妈妈工作累了,从那个房间取来了那两样东西——洋娃娃和信,摆在桌子上看着。
妈妈经常这样做。这是为了使自己时刻记住自己所负的贵任。当我把信放在桌子上,碰巧旁边还放着一封我刚才读的信。
妈妈呆呆地望了一会儿。忽然,全身的血,好象刹那间全被抽掉似的,心脏怦怦地跳动,好象要从心里蹦出来。——两封信的字迹,竟然一模一样。
妈妈努力想使自己镇静下来,倒了一杯威士忌,虽然这是医生严禁的,但顾不了那么乡了。稍稍冷静后,又再次杷信仔细地进行比较。甚至连放大镜都用上,越看越觉得两封信的字迹相象,无论汉字、字母的点画位置、笔顺等等无不相似。
当然,时间相距十七年了,笔势稍稍有些不同,但是,不论谁看到这两封信,都会断言:这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不过,问题并不那么简单;第一,就是知道是同一个人,下面该采取什么对付方法呢?这种杀人案件特别有时间性,事到加今,已不可能重新审判。但是,也不能就此罢休,要妈妈装作没事似的和一个杀人凶手来往,这太痛苦了。所以,首先必须获取能证明此人是凶手的证据;其次是,当确认此人是凶手后,再设法把它公之于众。
妈妈便和一个侦探社联系。妈妈曾委托他们寻找过仓田法子。请他们派一位最有经验的侦探来办这件事。
我没有说详细情况,只请他们调查我怀疑的那个人,十七年前,即那案件发生的当时,他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如果查明那个人当时是住在案件发生的现场附近,或在那里工作,那么,大体上可以确定他就是凶手。相反,如果那个人当时在国外,或在国内其它不相干的城市里,可能性就很小了。
这个调查结果,不久就可以知道,每天装着没事似的和那个人见面,这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妈妈每天盼着,不管最后如何,但愿早点有个结果就好。
万一在调查出来之前,妈妈就倒下了,不能说没有这神可能性,所以,妈妈决定先写下那个人的姓名。以后你听了侦探的报告再下判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