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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眶莫名一热,红润的嘴唇咬的发白,凤眼里闪过很多激烈的东西,忽然就跳起来往门外冲。
“小姐!”因为担心陆明旸会对殷无双不利而躲在门后的粉蝶和紫袖,见状马上焦急的冲了出来。
“不要跟过来!”
殷无双头也不回的甩下一句,冲出门口,还没跑出几步,就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
她来势猛烈,被意外撞到的人退了两步才重新站稳,一低头却掉进了一双仿佛燃烧着烈火的凤眼里,那双眼艳烈至极,却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灼热与冰凉,刚强与柔弱,矛盾的交织在一起,却莫名的让人移不开眼。
“让开!”殷无双一瞪眼,随手推开挡路的人,也不辨方向,胡乱的跑远了。
宋仰秋又是被推的晃了晃,回过神来摇头苦笑,这哪里来的姑娘,如此大的脾气?还是从梨儿家跑出来的,梨儿会不会有事?
想到此,宋仰秋匆匆抬脚进了门,一进去却感觉气氛怪异,院里除了温宛梨、陆明旸,还有两个姑娘一脸杀气腾腾的瞪着陆明旸。
“梨儿,发生什么事了吗?”宋仰秋一头雾水,怎么几日没来,就多了几个陌生的面孔?这几位姑娘该不是陆明旸的旧敌,来寻仇的吧?但刚才冲出门去的姑娘又是怎么回事,陆明旸把人家欺负的哭了?
温宛梨本来忧心忡忡,怕陆明旸把话说的太重,但宋仰秋一来,又不好问出口,只好笑笑,迎上来问,“没什么,仰秋你出诊还顺利吗?”前几日,仰秋被邻镇的一位老员外请去治病。
宋仰秋点头微笑,“一切顺利,”他把手里的东西递过来,“我还给你带了些药,每隔三天服一剂,对身子好。”都是些调理脾胃、安神养生的药。
“谢谢,又让你费心了。”温宛梨含笑接过,仰秋还是忘不了这个习惯,总怕她身体会出什么毛病。
“傻丫头,客气什么。”宋仰秋习惯性的伸手摸摸她的头,改不了宠溺。
温宛梨吐了吐舌头,扮了个调皮的鬼脸,仿佛他们仍是旧时模样,谁都没有变,一切都没有发生。
很奇怪,本以为从夫妻变回朋友难免会尴尬生分,但事实上他们仍是那么亲近,像极了亲人。
宋仰秋心里微微发苦,也许是因为他们从没有真正成为情人?即使是做夫妻,也是他在自欺欺人的相信她也同样喜欢他。
但事实上不是,她从小时到现在,都把他放在亲人的位置,一个兄长的身份,所以会对他撒娇会对他玩笑,却不会爱上他。
这厢两人在嘘寒问暖,那厢粉蝶和紫袖因为放心不下殷无双,早已追出门去,陆明旸却是两眼冒火,难得宋仰秋几天没出现,一出现就和他娘子“卿卿我我打情骂俏”?
被人忽视的某男咬牙切齿,还要维持风度,走过去搂住温宛梨的小蛮腰,对宋仰秋翩翩有礼的笑道:“宋公子,多谢你的心意,我会记得给宛梨熬药的。”
温宛梨听着却想笑,给她熬药?别把厨房烧了就阿弥陀佛了。
宋仰秋怎会看不出陆明旸在示威,还摆明了他会好好照顾宛梨所以不必自己费心。
“既是如此,我就放心了。”宋仰秋不以为意,露出一个微笑,“医馆还有点事,我先告辞了。”梨儿既已嫁了人,他们确实不该再如此亲密,哪怕那只是哥哥与妹妹的感情。
“代我问候奶奶。”温宛梨送他到门口,最后叮嘱了一句,宋仰秋挥挥手,表示明白,然后转过身慢慢走远了。
温宛梨关上门走回来,就见那个大部分时候很成熟、某些时候却很幼稚的男人正郁郁的盯着她,如果不是时间不对,温宛梨真想跑出去买根冰糖葫芦哄哄他。
两人回了房,一进门陆明旸就抱住她,把头埋进她脖子里,闷闷的道:“我讨厌你跟宋仰秋那么亲密。”
温宛梨拍拍他的背,像安抚一只炸了毛的大猫,“你知道的,我一直把仰秋当哥哥。”
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郁闷,如果干脆是情敌,那他可以对宋仰秋不假辞色,但现在他却不能不客气:不管温宛梨是作为宋仰秋的妻子还是妹妹,他都把人家的女人抢走了,论道理,他还要给宋仰秋磕头认错。
“倒是你,明旸,”温宛梨退出他的怀抱,“你对殷姑娘说的话,会不会太重了?”
“哪里说重了?”陆明旸无辜的眨眼,“我不说得明白点,她怎么会死心?”再纠缠下去,怕会影响到他和宛梨,况且他说的也是实话。
“可是我看殷姑娘好像很伤心……”她没想到那么倔强高傲的姑娘会含泪冲出去。
陆明旸翻了个白眼,“你多虑了。”殷无双即使伤心,也是因为自尊受挫、骄傲受损,而不是因为他拒绝她。
温宛梨瞪他一眼,“人家一小姑娘被你弄哭了,你还在这说风凉话?”虽然他说的不无道理。
陆明旸挑眉一笑,带着浓浓的调侃,“小姑娘?人家不过比你小一岁而已,那你也是小姑娘。”殷无双十七,温宛梨刚满十八,半斤八两。
温宛梨脸上一红,结结巴巴的反驳,“谁、谁是小姑娘?”这男人刚发完牢骚,又开始使坏了。
陆明旸眼睫一撩,笑的更加魅惑,“我说错了,你不是小姑娘,”他忽然又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轻柔柔的吹了一口气,“你是我的——小娘子。”
轰!温宛梨白皙的耳朵又成了烫熟的小虾子,恨恨的捶了他一拳,以她的气力只能给陆明旸搔痒,所以陆明旸不觉疼反而很享受。
温宛梨被他拥在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忽然轻声问:“明旸,你为何喜欢我?”他为她铤而走险,他排除众议娶她,却从不说喜欢她什么。
论相貌家世,她没有一点比得上殷无双,即使知道陆明旸不会跟殷无双走,她也心有不安——陆明旸一定见过许多像殷无双一样出色的女子,却偏偏娶了她,而她只是如此普通的女人,不聪明不优秀,也给不了他什么帮助。
怎么女人都喜欢问这种问题?陆明旸无语望天,拥着温宛梨坐到床上,双手环过她的腰,低低的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他没有直接回答,却这样说。
温宛梨背靠着他的胸膛,他的怀里如此温暖而安静,“好。”明旸不会在这个时候无端说起什么故事,她想那一定是关于他的故事,所以她怎会不想听?
“有一个小男孩,他从有记忆以来就在街上游荡。”深秋的阳光淡薄透明,过了午后热度就开始消退,房间里微微有点凉意,陆明旸抱紧温宛梨,慢慢开口道来。
他不记得自己那年是几岁,有没有父母兄弟,也许一出生就被人抛弃在街头,也许被人收养过然后又被丢弃,只记得大部分时候都在人们的白眼和冷寂的破庙里度过。
有时候遇到好心人,他会有一天温饱,没有的时候他就去抢去偷、去乞食去骗人……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是没有尊严可言的,能够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尊严。
那一天他偷食,被发现被暴打一顿,他倒在地上,满身伤痕满脸血水,却死死的撰着手里的馒头不放手,在各式愤怒嘲笑同情的目光中,一口一口的把已经冰冷脏污的馒头咬进嘴里。
看戏的人逐渐散去,冷落的街头,他缩着身子躲在墙角,他没有哭,他早已习惯这种生活,他只是担心明天又该怎么度过。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一个被夫家休弃、被娘家抛弃的女人,她背着一岁大的女儿一路流落至此,竟然收养了他。
他无所谓,只要有人给他食物,他就愿意跟他走。
他不知道那一年自己是六岁还是七岁,他就这样在那女人家里住了两年——其实那也不过是一间临时租来的小屋子,女人有点小积蓄,听说是她的嫁妆,她嫁的男人也很有钱,可惜有了新人忘了旧人。
他们不可能等着坐吃山空,女人给人家洗衣做饭,或做些绣工卖钱,他帮着照看小女孩,偶尔也去做些小活计。
日子虽然艰苦,也过得平平静静,女人温柔慈悲,即使被所有人抛弃也不曾怨天尤人,偶尔会在夜里掉眼泪,却从来不会对他们发脾气。
她收养了他,含辛茹苦,但从不逼他喊她“娘亲”,他淡漠寡言,也从不主动叫她,她却喜欢眉眼弯弯的叫他“明旸”。
陆明旸,是她给他取的名字:陆是她夫家的姓,即使被无情休弃她也不忘旧情意;明,是光明;旸,是晨光。
“明旸”就是向往光明心存希望的意思。
小女孩叫陆明晓,晓是黎明,也是同样的意思——她是真的把他当成了儿子,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
他虽然不说,但也心怀感激,把她当成了母亲,把陆明晓当成了妹妹,一旦遇着有人对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