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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所以他很勇敢的尝试了,然后很壮烈的失败了。
“撕拉”,很干脆的一声,一条罗裙在陆公子的魔掌摧残下变成了破布。
陆明旸立马傻眼,他根本就还没用力啊!
温宛梨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暖暖的棉被,肚子里也暖暖的,因为刚刚喝下了一碗热热的红糖水。
想不到他还懂得煮这个,温宛梨抱着被子微笑,带着羞涩和甜蜜,但慢慢的那笑容就变了味,染上了不可避免的黯然:陆明旸聪明睿智武功高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本不该被局限在小小的青木镇,他的天空应该是整个天下。
即使现在他愿意为她洗手作羹汤,但也许有一天,当他觉得青木镇变成一个太狭小的牢笼,他就会头也不回的飞走,像一只鹰,而她不过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不管怎样追赶,也永远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被岁月和阅历所隔开的距离。
“喵。”正当温宛梨黯然神伤,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肉包忽然对着窗外叫起来,那窗外就是院子,陆明旸正在那里洗衣。
如果温宛梨懂得“猫语”,必定能听得出肉包叫声里的幸灾乐祸,因为焦头烂额手足无措的陆明旸取悦了它。
温宛梨披衣下床,走到窗边一看,不禁脸上烧红:他、他怎么把她的衣服也拿出来洗?!
温宛梨红着脸奔出房门,想把属于自己的衣物夺回来,一走近却有点目瞪口呆,“你……你怎么把我的衣裳洗破了?”
陆明旸做贼心虚,连忙把那撕破的罗裙往身后藏,还力图狡辩,“我还没有用力呢,它就破了,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他睁大眼看她,非常无辜又冤枉的样子。
他那个样子完全没有聪明睿智叱咤风云的气势,反倒像一个做坏事被母亲捉到把柄还不想承认的顽皮小男孩,温宛梨本来还感到尴尬,现在却只想笑。
陆明旸眼尖,瞄到她忍俊不禁,顿觉没面子,低声嘀咕:“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女人的衣裳华而不实……”所以才一撕就破,好看不经用。
温宛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清亮的眸子里盈满了豁然开朗的笑意。
谁说这个男人遥不可及?他不就在这里,就在她的眼前,跟所有平凡的男人一样,狼狈又可爱?
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她的陆明旸。
…………
作者有话要说:'霸:。。'
看到了happy的长评(激动三分钟,然后冷静下来想说点话)
happy理解的基本没有错,梨儿爱上陆明旸、嫁给宋仰秋、离开宋家,那都是被她的生活阅历和
思想所局限的,她能想到的是她自己,最多考虑到亲近几个人的感受,她就只是一个小女人,心
很小懂得也很少,没有顾全大局的成熟,她只是跟随自己的感觉走,爱就是爱了恨就是恨了,也许
很自私,但那不也是人类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我们第一反应总是想到自己怎么办自己会怎样,然后
才是别人。这种自私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并且她不是故意的,她无心伤害任何人,
所以宋仰秋和老夫人可以原谅她的行为。(谢谢happy,每当我发现用心看文的人都好开心,矫情的说,那就是幸福啊幸福)
谢谢每一位愿意收藏专栏的筒子,鞠躬~
近墨者黑
几天后,温宛梨和陆明旸成了亲,只请了最亲近的几个人,没有宣扬没有铺张,安安静静的拜了堂,然后像世间所有平凡的夫妻一样,开始了他们柴米油盐的生活。
陆明旸并没有多么正式的求婚,他只是在某个午后,抱着肉包懒洋洋的看着她揉面团,然后忽然说出一句:“宛梨,嫁给我吧。”
她一顿,然后转过身来笑意盈盈,“好啊。”既然她爱他,也坚信他同样爱她,那么成亲又有何不可呢?何况他们现在也与夫妻无异。
陆明旸给温宛梨的聘礼是一只古旧的镯子,看来已有些年头,暗绿色的翡翠玉镯,盘绕着细细的青色纹路,像人的掌纹,错综延伸。
宋仰秋送了一对明珰,陆明旸见了就眯起眼,琢磨着什么时候把它毁尸灭迹:“还君明珠双泪垂”,哼哼,看来还是对宛梨难以释怀。
老夫人则送来了一尊玉观音,浑然天生晶莹剔透,不知费了多少银子,但心意是最贵重的:希望永保平安,消灾解难。
温宛梨见到玉观音却想起自己那个观音玉坠,本来是和解心丹一起装在香囊里的,后来香囊被陆明旸偷去,就不见了影踪。
她问陆明旸东西去了哪里,陆明旸拍拍胸口,挑眉微笑,“一直戴在身上呢。”于是温宛梨也就甜蜜蜜的不介意他把玉坠据为己有了。
温静怀一家就更不必多说了,即使不送礼,温宛梨也会把他们奉为上宾,有点出乎意料的是,林易程也专程送来了贺礼,是他自己提的一幅字画,也许不值钱,却礼轻情意重,温宛梨把它挂到了书房,与书香为伍。
陆明旸却摸着下巴很小人的揣测:林易程肯定是为了跟他们套近乎,也为了给温家留下好印象,从而得到温碧柳的好感。
得出这个应该很靠谱的答案后,陆明旸又不无得意的想,看来林易程是个可造之材,多么有他当年的风范!
闹闹腾腾,也终于安定下来,陆明旸升任为有妇之夫,每天吃香喝辣,幸福的不得了,最重要的是晚上有温香软玉抱满怀,第二天醒来后还可以尽情的赖床——温宛梨是个很善良体贴的女人,绝不会像泼妇一样拎桶水过来把他狠狠浇醒,要知道这深秋里井水可是冰凉冰凉的。
当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温宛梨就睁开了眼,小心的移开陆明旸搂在自己腰上的手,轻手轻脚的下床穿衣梳洗。
她习惯了早睡早起,除非不舒服否则不会赖在床上,跟陆明旸截然相反——这男人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才愿意起床。
也许是动作太重,陆明旸动了动,迷迷糊糊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宛梨?”低沉的嗓音沙哑却异常诱人,让温宛梨心头一跳想起某些声色靡丽的夜晚。
她定了定神,露出一抹笑,轻声道:“天色还早,你再睡会吧。”她知道他夜里睡得并不好,总是要等到天亮时才睡得着。
她不知道这是为何,但她愿意等到他开口说的那一天。
陆明旸趴在床上,眯着眼神情慵懒,向她勾了勾手指,“过来。”
她不解,走过去低头问:“怎么了——”话音未落,她的声音就断在空气里,脸色忽然炸红。
陆明旸一手撑着床,一手勾住她的衣袖,笑吟吟的在她唇上一吻,浑然不觉盖在身上的被子滑落,光滑的肩颈瞬间露了出来,线条流畅、结实而有力,像美丽强悍的豹,令人目眩神迷。
陆明旸看着温宛梨红得滴血的小耳朵,眼珠一转,忽然凑上去轻轻吹了口气,笑的妖孽横生,“宛梨,你又脸红了。”
温宛梨猛的捂住通红的耳朵,瞪着他一动就滑落到腰间的被子,他没有穿任何衣服,赤*裸的背脊大大方方的呈现在她面前,上面有两道浅白的疤,刻在糖浆蜜色的肌肤上,犹如两抹淡淡蜿蜒的笔画,不觉丑陋,反倒散发出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若他是女的,必定是个专门勾引人的妖精!温宛梨愤愤的想,一边手忙脚乱的拉起被子,把陆明旸盖的严严实实,“给我安分点睡觉!我去做早饭。”她匆匆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陆明旸被整个裹在厚厚软软的棉被里,只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他眨了眨眼,忽然闷头大笑起来,只差没捶床:他的小梨儿还是那么可爱,一逗就满脸通红,落荒而逃就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实在是很好玩!
所以他乐此不疲,况且他觉得逗完温宛梨之后,他会睡得更好。
他当然会睡得更好,因为他心情舒畅了,温宛梨却对这个无赖男人的恶劣行径咬牙切齿,可惜腮帮子咬酸了也舍不得真的扑上去咬他一口——说不定陆明旸还巴不得她投怀送抱。
温宛梨在心里哼了哼,悲哀的发现自己嫁了个无赖,更悲哀的是她竟然不觉得后悔,反而甘之如饴乐在其中。
温宛梨低头瞧着那几株木芙蓉,微微一笑,这些花快要谢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明年它们还会开的,就像后院的梨花一样,到时仍然会飘香满屋。
当温宛梨打扫完庭院,正准备去做饭时,来了一个稀客。
“宛梨姑娘。”林易程一身儒衫,干净的像白梅,带着一点腼腆和拘束的站在温宛梨面前。
温宛梨一边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