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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别了温静怀,温宛梨和陆明旸一人抱起肉包,一人提起包袱,出了院子,并肩而行,宽软的袖子下是两只紧紧相握的手。
站在朱红大门前,十指相连,看进彼此含笑的眼里——终于回来了,他们的家。
…………
作者有话要说:'霸:。。'
修改了一点点,感觉这样会更好一点
下面会转入甜蜜期,至于有没有虐,就是那个甜中有虐虐中有甜
先苦后甜先甜后苦+_+(请WS某个抽风滴银)
甜蜜生活
温宛梨离开宋家的事很快就被传的沸沸扬扬,谁都不明白为何这对青梅竹马成亲不到两个月就散了,宋仰秋对此也只是说“梨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没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直到看到陆明旸和温宛梨在一起。
众人纷纷发出一声了悟,原来如此,小梨儿果然对陆小哥上了心,这样看来那次陆明旸离开,温宛梨就大病一场的事很有蹊跷。
既然温宛梨喜欢陆明旸,又怎么会嫁给宋仰秋?难道是因为陆明旸忽然离开,所以温宛梨是因爱生恨或者心灰意冷而做了这个决定?
……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窃窃私语,流言蜚语不绝于耳,看着温宛梨等三人的目光也饱含异色,好奇猜测试探、也不乏讥讽失望冷漠……
青木镇即使民风淳朴,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但不代表会对此类事情乐见其成,如果不是因为天性纯良,这三人平素人缘又好,说不定会当面说出什么恶毒的话。
但绕是如此,要让人衷心祝福他们,也是强人所难了。
直到陆明旸救了温碧柳还因此而负伤的消息传出,众人的眼光才又发生了重大变化:看来陆小哥对小梨儿的感情也并不比仰秋的少啊!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做了好事也不宣扬不居功,真是一个好伙子!
不管这里面有多少误会多少不为人知的曲折,总之陆明旸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又默默的提高了,走到大街上也不必再担心会被众多的口水淹死,偶尔还能接收到赞赏的眼神。
陆明旸是什么人,一见事情有转机,岂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于是脑子动的勤,哪家有事需要帮忙就马上出动,一边拿着锤子敲敲打打,一边讲述他和宛梨凄凄惨惨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精湛的演技加上哀戚的表情,让人也不禁要潸然泪下。
很快的,陆明旸就收复了众多女人心,特别是那些情窦初开对爱情怀着美好幻想的少女,以及那些母爱泛滥的大妈大婶,全都倒戈转向,逢人就夸陆明旸长相出众武功高强兼之多才多艺乐于助人,简直就是戏里头的如意郎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啊!
女人永远是流言的掌控者,一旦女人转了口风,男人也只能摸摸鼻子默默跟着转——他们可不想回家跪算盘或睡冷板床,所以即使心里腹诽陆明旸夺□子不是君子所为,也不得不做出笑脸,赞扬陆明旸英雄救美实在令我等钦佩不已。
陆明旸从不自诩为君子,所以并不为此而对宋仰秋感到愧疚,事实上他能夺走温宛梨,是因为温宛梨不爱宋仰秋,而不是因为其他。
如果温宛梨对自己不抱有同样的感情,那他不会去抢,抢到手也没用,但现在他很满足,因为温宛梨爱着他,并且属于他。
“你在笑什么呢?”温宛梨包着包子,不经意看到他的笑,奇怪的道。
肉包懒洋洋的趴在门槛上,晒着暖烘烘的阳光,打了个哈欠,鄙视的瞥了陆明旸一眼:那用问吗?这男人肯定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事。
肉包虽然是只猫,但和陆明旸有一种很诡异的相通之处,比如他们都爱睡懒觉都很贪吃都很喜欢扮无辜,也比如肉包有时候简直就是陆明旸肚子里的蛔虫,温宛梨不明白的事,它全都明白。
“我在笑——”陆明旸悠悠的拉长了尾音,意味深长的看着温宛梨,直盯得她脸泛红晕才好整以暇的接下去,“笑我陆明旸好福气娶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他特别加重了“媳妇”二字,硬生生逗的温宛梨连耳朵也红成桃花。
“谁、谁是你媳妇?”温宛梨结结巴巴的反驳,瞪了他一眼,不似生气反倒像娇嗔,让陆明旸很是受用。
陆明旸摊开一张包子皮,很豪迈的添了两匙的肉馅,然后很努力的把鼓鼓的包子皮捏起来,一边挑眉向温宛梨斜斜的飞去一眼,“当然是你,我的好宛梨。”
温宛梨的脸瞬间红的媲美院子里的木芙蓉,白皙脸颊上渐次加深的红晕就像那层层醉红的花瓣,“我、我又没有答应……嫁给你。”
陆明旸闻言,马上促狭的眨眨眼,“原来你是怪我手脚太慢了,没问题,我待会就去准备,明天就拜堂成亲。”
肉包眼皮子一撩,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男人心里都是些龌鹾的念头。
这个无赖,温宛梨敢怒不敢言,低低地哼了一声,继续包她的包子,一低头却看见他手里那个异常“圆润丰满”的包子,一时哭笑不得,“你怎么加了那么多馅?”这样子要怎么收口?
说到这个,陆明旸就郁闷不已,“馅多比较好吃。”
温宛梨无奈的摇摇头,走过来接手他的烂摊子,“那适当加多一点就够了,不然收不了口,而且放进锅里蒸的时候容易崩开……”
听着温宛梨像教训小孩一样唠唠叨叨,陆明旸愤愤不平的摸了摸脸,颇觉没面子,想他陆明旸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何偏偏就栽在这上头呢?
温宛梨见状马上开口阻止,“哎,你别擦——”
“怎么了?”陆明旸不明所以。
温宛梨叹气,“你手上都是面粉。”这么一擦,连脸上也遭遇了。
“在哪里?”陆明旸反射性的又伸手去摸脸。
“你别动!”再让他擦下去就变花脸猫了,“我帮你。”她在一旁的木盆子里洗干净手,示意他把头低下来。
陆明旸顺从的低下头,然后感到温宛梨微凉的手指落到自己脸上,还带着犹湿的水汽,像清晨一瓣沾了露水的花,轻轻的落下来,泛起一点被挑动而起的痒。
“宛梨……”他低低开口,温宛梨游移的手指刚好在他的嘴边,他薄唇一动,忽然含住了那纤细的食指。
“呀!”温宛梨惊呼,脸色通红,只觉手指陷入了火热潮湿的包围,本能的想抽手,陆明旸却不肯放,温宛梨渐渐像醉了酒,脸上氤氲出胭脂的色泽,白玉般的耳朵,也红艳艳的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明旸并没有做出什么惊骇的举动,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把温宛梨手指上的粉末舔干净,灼热柔软的舌头缠绕着逐渐发热的指尖,略微粗糙的舌面慢慢滑过敏感的皮肤,引起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栗。
温宛梨头脑昏眩,眼前仿佛笼罩着粉红的薄雾,唯有陆明旸近在咫尺的眼眸分外清晰,漆黑明亮像倒映在水里的月光,泛着细碎的粼粼波光,一闪一闪,晃动人心。
“好了,舔干净了。”头昏目眩中,陆明旸响亮的声音忽然传进耳里,温宛梨一愣,迷雾拨开,看见了陆明旸笑的分外无辜又分外恶劣的脸,“宛梨,你的脸好红,你在想什么?”
这个、这个无赖!温宛梨整个人陡然间像只烫熟的虾子,恼羞不已,恨恨的咬住嘴唇,转过身去生火,决定今天要把所有好吃的都让给肉包,可恶的男人!
陆明旸眯眼看着温宛梨红了一截的脖子,在心里得意大笑:她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好骗,不过以后有他护着她,就不会再给别人给欺负了去,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嗯,是的,他的女人他的宛梨。陆明旸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
俗话说乐极生悲,陆明旸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温宛梨葵水来了,肚子不舒服,于是操持家务的重任就落到了陆明旸身上。
陆明旸先是手忙脚乱的在厨房捣弄了半个时辰,给温宛梨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水;然后给肉包喂食,这小子恃宠而骄,一定要好鱼好肉的伺候着,不然就给他甩脸色。
接着就打扫屋子,给院子里的芙蓉花浇水,陆明旸一边拎着小水壶,一边暗叹自己沦落了,由江湖一流杀手变成打杂小家丁。
扫地浇花、劈柴挑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最让陆明旸为难的是洗衣服——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为女人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以堂堂陆公子的三尺厚脸皮当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尴尬害羞,他为难的是他从来没洗过女人的衣服。
所以当他对着几件轻薄柔软的仿佛一碰就碎的罗裙绸衫,只觉头大如牛目光呆滞,不知从何下手。
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