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有只僵尸爱上你-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方传来一阵嬉闹声,于承均回头一瞧,见金和那几个研究生已经摸熟了,金不知说些什么,逗得女研究生们咯咯笑个不停。
  
  于承均心想,金八成又拿他那一套油腔滑调出来现了。他蓦地有些不爽,自己拼了老命搞这些东西,而金却在女人堆中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刚刚不是还像被抛弃的小孩子般吵着要跟着自己吗?!
  
  查觉到自己心底生出的莫名情绪,于承均想了想,不禁感叹男人的嫉妒心也挺强烈的,见到比自己受欢迎的男人心里总是会不舒服……难道是没女朋友的日子久了,自己也成了所谓「去死去死团」的一员?
  
  正当于承均纠结于自己的小心眼时,金也发现于承均的目光不时向他瞟来。金喜不自胜,虽然于承均嘴上总把金当成小孩子,但大概也没注意到自己的目光常常不自觉地往金身上追寻。
  
  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于承均身上,所以才能发现这个细微却让人满怀希望的变化。无论于承均对他是怜悯也好、同情也罢,至少都是在意他的。
  
  金承认自己很幼稚,可能是小时候的颠沛流离,让他对于自己的东西产生极强的独占欲。年纪大了之后,这种自私更变本加厉。
  
  而现在的他已孑然一身,没有呼吸心跳的这个身体不知何时会停止运作,在再度永远沉睡之前,金只想看着于承均直到最后。
  
  工作告一段落,罗教授热情地邀请于承均和金一起吃饭,于承均忍痛回绝了这个免费蹭饭的机会,要是金勉强吃东西下去,会因为不能消化还要帮他催吐……这是他和叶离的惨痛教训之一:面对未知生物,请勿任意喂食。
  
  他固然可以说金吃不惯这里的食物之类的,但想到可能会面对一堆的质疑,于承均就懒得解释。
  
  「承均,今天多亏你和小朋友的帮忙,进度提前了许多。」罗教授到门口送他们时说道。
  
  「没什么,尤其是金根本没帮上什么忙,我看他顾着交际还拖累了进度才是。」于承均毫不留情地说。
  
  金哭丧着脸想辩解,但于承均没给他机会。
  
  「承均,我有个冒昧的请求。因为之前和我共同研究的那位教授,他最近必须要去参加国外的讲习,为期长达三个月。我想,能否请你接替他的位置?我们现在的进度就是整理数据而已。」罗教授犹豫道,「当然,这几个月学会会付给你相对的酬劳。不晓得你意下如何?」
  
  「很抱歉,我恐怕无法胜任。」于承均迅速地回绝,「我还有其它事……家族事业,可能无法抽出太多时间。」
  
  于承均的考虑极多,他并不想和学院派的有太多牵扯,毕竟罗教授虽看起来大而化之,但做考古的必定心思缜密,要是一不小心在他面前露了馅,盗墓的重罪可不是随随便便关个三五年就能解决的。
  
  而且他心里还记挂着鬼老头说过的大墓,宁愿把时间花在打理装备上还比较实际些。
  
  罗教授面露失望,但还是微笑道:「没关系,是我设想不周,你理当有自己的事要处理。」
  
  金在于承均身后不满地碎念道:「当然有自己的事要做,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没事光玩那些死人骨头……」
  
  金说得小声,但于承均还是听到了。他沉声道:「金,你应该没有立场说这种话,你现在的身分还是无业游民呢。」
  
  于承均的话让金有如遭受天打雷劈。他张开嘴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只能乖乖闭上嘴。
  
  不过这番话倒是引起了罗教授的兴趣。他问道:「金小朋友不是还在念书吗?应该不用这么急着找工作。」
  
  「这……他是半工半读的,来留学有一半是为了在国外打工增广见闻。」
  
  「喔,如果他跟着承均你的话,想必也是考古学系的?」
  
  「……算是。」
  
  「那就太好了!」罗教授转向金,笑吟吟问道:「你愿不愿意来我这打工?工作内容就跟今天一样。」
  
  于承均急忙补充:「这家伙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只怕会给教授你带来麻烦。」
  
  「不会不会。」罗教授慈祥地道:「我看小朋友今天和我的研究生们处得不错,效率也好,只要稍加学习,想必可以成为很大助力。」
  
  金皱眉,他虽然很想要这份工作,但又不太想看到这个古怪的罗教授。
  
  于承均知道金的想法,只是淡淡对他道:「你自己决定吧。」
  
  「放心,我这里事少钱多离家近,你只要下课后再过来就好。」罗教授举起手,比了个数字道:「时薪这样如何?不扣税不含劳健保但包三餐。」
  
  金发誓他看到了于承均的双眼顿时射出精光,然后转过来咳了两声对他道:「金,教授盛情难却,你就答应吧。」
  
  金未能表示意见,就这样被于承均给卖了。
  
  为了庆祝金找到工作,鬼老头提议大家狂欢一番、喝酒喝个通宵。叶离不屑地表示,这没什么好庆祝的,纯粹是老酒鬼酒瘾发作罢了。
  
  金半是高兴半是沮丧喝着酒……拜殭尸体质所赐,他现在是千杯不醉。他虽然不吃饭,但还是会喝些水酒,不晓得那些水分是被身体吸收还是蒸发掉了……
  
  于承均知道金在郁闷些什么,倒了杯酒给他道:「怎么,找到工作不开心吗?」
  
  金不情愿地扁嘴道:「开心是开心啦,不过想到要见那个罗教授就觉得很讨厌。」
  
  「我不清楚你对罗教授怎么会有偏见,但他无疑是个好人,竟然愿意雇用来路不明的你。更何况你今天做了多少事我可是都看在眼里。」
  
  「那你看到我和那些女孩们打情骂悄时,心里会不会酸酸的?」金满怀期盼问。
  
  「不会。」于承均僵硬地回答。
  
  身为一个男人,怎么会有人愿意灭自己威风长他人气势?金那副得意的样子分明就是想炫耀自己很受欢迎的吧!
  
  于承均完全误解了金的心意,冷酷道:「还有,现在是你找工作,哪有人找工作还要先看老板顺不顺眼的?」
  
  吃了一记闷拳的金辩解道:「我的第六感就是觉得他怪怪的嘛。」
  
  叶离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口齿不清道:「你跟师父说这个没用啦,他才不相信什么预感还是第六感的咧,除非他亲眼看到那个劳什子教授在街上裸奔还干嘛的……」
  
  于承均看了看叶离手上的啤酒罐,质问鬼老头道:「师父,您怎么可以让叶离喝酒?他还未成年。」
  
  鬼老头奸笑道:「他酒量还不行,喝这么一点就醉了。」
  
  于承均和鬼老头边喝酒边争执不休,而金只是默默地思考着。于承均近来对他的态度变了,被骂可说是家常便饭,但他对这样的改变感到喜悦,于承均开始在他面前展现真实的情绪,没有掩饰、没有客套。
  
  刚认识时的于承均看起来温和,但总有种距离感,而越相处就越知道他真正的面貌。
  
  于承均没什么耐性,不常发作的原因是他的懒惰更胜于不耐烦,所以见到看不下去的事,会先衡量其后能会造成的连锁反应,然后决定顺其自然;对他来说,只有他关心的人事物值得花时间思考,其余大部分时间,于承均常处于放空状态。
  
  金曾问过,和他一起坐了一下午看电影的于承均对于剧情有何感想,而于承均只是呆愣着,连自己看过什么都忘了……或者应该说他的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
  
  于承均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的人,但却会为了找出金的身世而废寝忘食,这一点让金非常庆幸,幸好自己遇上的是他。
  
  金就是喜欢这样的于承均,喜欢他的迟钝、喜欢他的锱铢必较、喜欢他的不解风情、喜欢他的口是心非……
  
  金不再怨恨当初杀了他的人。若不是这样,他也没机会在百年后的今天遇到于承均,是于承均让他真正感觉到了活着的喜悦和单恋的酸涩。
  
  「喂,阿金,你很不够意思喔。」叶离的醉话打断了金的思考,气势汹汹地说,「怎么你没喝?瞧不起我买的酒吗?快给我喝下去!」
  
  于承均放下杯子:「叶离,该去睡了,再喝下去你明天就会知道宿醉有多难受。」
  
  「耶?这是乌龙茶,怎么会宿醉?」叶离嘿嘿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