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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小印忙不迭地按住想将身坐起来的妈妈,着急地说。
东面正中的楼房是疗养院的职工的办公地点。此刻,蓝母和蓝冬晨正在一间会议室里喝茶。他们准备喝完这杯茶就到另一间蓝氏企业去看看。那间企业不归蓝冬晨管理,是蓝氏聘请了一个业内资深人士在进行打理。平时,蓝冬晨是不到那里去的,这次,因为母亲从国外回来,所以,蓝冬晨陪同母亲一一前往。作为蓝氏企业的副董事长,母亲每次回国都要视察几家企业。
“冬晨——”
“是,妈妈。”
蓝冬晨站了起来,准备听从妈妈的吩咐。平常,妈妈语气凝重地叫他,都是有重要的事对他讲。蓝冬晨是个标准的孝子,对妈妈从来都言听计从。他认为,如果连自己的妈妈都不孝顺的话,就别谈什么对其他人有真心了。所以,他与人打交道一般都要看人家是否孝顺,这是他选择朋友的第一标准。
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妈妈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坐下。
“冬晨,这次我回国,不止是要到企业随便走走,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想看看我们蓝家什么时候准备婚礼。”
“是,妈妈。您说的婚礼不会是我的婚礼吧?”
“为什么不会呢?你都这么大了。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爸爸早已经有了你了。我们蓝家一脉单传,我和你爸爸还有你的爷爷奶奶都指望着早点抱孙子呢。”
“妈,我想再考虑考虑。”
蓝冬晨的心里猛然间窜出钟小印的身影。他惊骇得手一颤动,茶水差点从杯里倾出。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杯中自己眼睛的倒影,波荡的水面虽然无法看清晰自己眼睛里窜动的东西,但是,凭内心的直觉他知道,他的眼睛里在这个时候是没有薇薇的影像的。奇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自己是个无情无意的薄心人吗?
“还有什么没有考虑周全的吗?”
蓝母将手中的茶杯放在几桌上,温和地看着儿子,等待他的回答。从这几天的接触中,她已经隐隐约约感到儿子好像有了一点点变化。这个变化外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作为生他养他的母亲,蓝母还是明显地觉察到了。
“妈妈,我知道长辈们都很疼我关心我,希望我找一个将来能帮我一同支撑起蓝家事业的伴侣。其实,我也一直是这样想的。所以,妈妈,您别太催我了。”
“冬晨,你和薇薇交往已经8年了。这8年来你还没有考虑清楚吗?还要考虑多久呢?”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你想说什么?妈不老也不糊涂。妈看出你是喜欢上了小印那孩子了,是不是?”
“钟——小——印?”
蓝冬晨的眼前闪过刚才钟小印与那个男人亲昵的擦汗动作。他愤怒地大叫了一声,这一声大得出奇,连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我怎么会喜欢她?她算什么?一个刚毕业的黄毛丫头,浑身上下显露着张狂与随便,上班不是迟到就是与男同事打情骂俏,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就是腿上还文着一朵恶心的蝴蝶。我怎么会喜欢她?全世界的女孩都嫁出去了,我也不会娶她!”
蓝冬晨一连串地将这段话说完,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将刚才眼里的不快影像全部打扫干净。
蓝母静静地听完蓝冬晨的话,笑了一下,拿起茶杯送到唇边,轻吹了一下热气,没有喝,又将茶杯放下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冬晨,作为母亲,我就有必要提醒你,你必须好好斟酌与薇薇的关系,她一个女孩家与你交往了8年,年龄也很大了,你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你要对薇薇负责。”
“薇薇吗?”
蓝冬晨站起了身。他知道,他母亲说的没错,如果自己真的不想和薇薇结婚的话,就要早早向薇薇说明,不能耽误薇薇的终身大事。但是,自己如果不和薇薇结婚的话,又会和谁结婚呢?有谁比薇薇更适合自己呢?难道,自己的心中真的另有她人了?如果没有的话,又怎么解释以前从来没有动过不和薇薇结婚的念头呢?如果另有她人的话,那么,那个人——是谁呢?蓝冬晨不禁呆了。
“是啊,我是在说薇薇——”
蓝母又在一旁提问。
这真是一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怎么对母亲说呢?说自己一直以来和薇薇没有激情,说薇薇有缺点,说自己年龄还小……这一切不用说给精明的母亲,光是说给自己,自己也知道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如果说自己准备娶薇薇呢,这又不可能。因为,这不是自己的心里话,而且,即使说了也办不到,因为,自己已经坚决不想和薇薇结婚了。
“薇薇跟我说,她的父母让她去新西兰,她准备过些日子就走。”
蓝冬晨的语调渐渐平淡,他说这话的态度简直有点像说陌不关己的人。不过,这话说的倒是实情,前几天薇薇是来找他提起过此事。蓝冬晨说话的工夫脚步已经踱到窗边,他停了下来,向窗外望去。
忽然,窗外一个小小的正在往北楼跳跃的身影吸引了他的目光。随着他的视觉越来越清晰,他的心像一个抽干了水的橘子一样干巴巴地骤然收紧。
楼下跑向北楼的正是钟小印。虽然距离相隔很远,但是,还是可以看出钟小印在一边跑着一边抹着脸颊。
是什么让她如此伤心?难道是……看她跑过去的方向,难不成她是刚刚来过这里,不小心听到了自己刚讲过的那段话?
咚地一下,蓝冬晨将拳头砸向了玻璃。
他在心底大声地质问自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玖
天,终于放晴了。太阳裂开了红彤彤的嘴唇,喘着热气嘻嘻地笑着。
这几天,吕辛没有一刻闲下来。白天上班的时间,他会在办公室处理工作,晚上,他悄悄跑到Bewiek门口等候钟小印。他能察觉得出,麦乐乐不太喜欢钟小印,这也许是女孩之间的妒忌吧。麦乐乐永远长不大,总跟小孩似的。这不能怪自己不爱她,自己可是一直只当她是好妹妹的。如果有女朋友一定要像钟小印那样的。秀气的面容、明亮的眼神、完美的身材和活泼的性格。当然,这只是她优点的万分之一,其他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就像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山茶花一样,盛开在珠穆朗玛山巅上,需要费劲千辛万苦一朵一朵地采摘下来细细品位才可知晓。圣洁的珠穆朗玛啊,你是如何培育出这样沁人心扉的花朵的?你又是如何将芳香延递到一个男人的心中的?
吕辛望着Bewiek酒店那带有哥特式教堂味道的楼顶,想象着那也许就是喜玛拉雅山脉的傲骨珠穆朗玛山峰。
吕辛将车停泊在了斜对着酒店员工出口处的地方,从这里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出入的员工。
已经2个小时了。吕辛今天使了点小手段,探明了钟小印几点下班,他准备在钟小印出来后将车开过去,假装与她在大街偶遇,甚至,连打招呼的话都事先编好了。车子可以从钟小印身后缓缓驶过,来个刹车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决不能像一架飞机开过了降落目标又折了回来一样,一切都要做得自然流畅,不能拖泥带水,也不能留一点痕迹。车子停下来后,要慢慢地将玻璃窗摇下,将头轻轻探出,用左手将黑色墨镜摘下来并伸出车外与正好做打招呼的肢体配合。开口的第一句话一定要说得很风趣,例如“你的裙子有点耀眼,我的眼睛都被闪得看不见路了”,或者“你慢点走,千万别跑,我在这里等你呢”……等等。总之,要让她看见自己的第一眼就露出笑容,这样,她就会对自己有好感,自己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追一个女孩其实挺容易的,尤其是追自己非常非常喜欢的女孩,就更容易了。因为,越是非常非常的喜欢她,越会一心亿意地下工夫,越会取得意料之中的胜利。
这也许就是爱情!
吕辛的嘴角流露出任何人都可察觉的笑意。他的眼睛透过黑色的墨镜,紧盯着员工出口,一刻也不敢放松。
钟小印出来了。吕辛的心里默念了三遍她的名字,突然,吕辛摸着钥匙的手颤了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钟小印的身后,麦乐乐跟在钟小印身后出来了,没想到今天她们一同下班。
吕辛的头“当”的一下跌落到方向盘上,墨镜正好磕到了方向盘的边沿,硬硬的镜架戳得他的眼眉边略微有点痛。
稍呆了一下,像有根线牵了一下似的,猛地抬起头来。“追”女孩子怎么可以不“追”呢?他快速地拧了车钥匙,看了看钟小印走的方向,发动了车子跟了过去。
钟小印坐上了一辆公交车。车子从酒店门口开下去,一直绕过了大半个北京城,吕辛每到车靠站的时候都停下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