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是以见放-第9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上前一步接着她的拥抱:“代表M 城驻首都办事处欢迎你。”

她忍不住在我背上捶了两拳,还挺使劲儿的,这女人去德意志弘扬中国武术吗?

“好疼。”我说,抬手揉了揉,扭头冲钱程眨眨眼:漂亮吗?

他只用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皱眉:问你话呢!

促狭的笑容不敢示人,他微转开头,掩饰性地揉了揉脖子。

紫薇放开我,分析了一下世界通用的视线语言,心里有了谱,清清嗓子大方开口:“家家,这就是你给我找的男朋友吗?”

钱程兀地调回目光,惹我心情大好,向他伸出一只手。他拉住我,乖乖站在身边等介绍,我说:“刚才说过的,紫薇。这是钱程,我哥哥……”哥哥拉着我的手猛地一紧,我疼得抽气。

紫薇连连点头:“长得还真像。”她与钱程握手,“妹妹还乖吗?”

钱程哼笑:“乖得跟泥鳅似的。”

“泥鳅是东北三宝,算你捡着了。”

“我捡得可不容易。”

“这样才能知道珍惜。”

我再重复一遍,叫叫儿的确是没有人能超越的,她连扯犊子都可以很一本正经很有大道理。

钱程这个平面摄影师不太擅长与人沟通,我也不知道让他陪我见紫薇对不对,可是有一点他是很敏锐的,我面对紫薇,还是有些紧张的,不过也仅止于这次见到她之前。

有意思,用这种心态和紫薇躺在一张床上聊天,放在曾经,想想就诡异。可是这会儿觉得很平常,就像小丫就像时蕾来北京看我,吃饱喝足倒在床上,是一种分享生命的心态,讲对方不在身边时发生的事、出现的人,再讲到从前。

从前在学校不认识紫薇,她当年在六中用现在的形容方式属人气偶像一级的,但风评也不很好,她常跟社会上一些不良男女来往。一个能玩会学多才多艺长得又漂亮的女生,除非真和你成了朋友,否则总会把她放在敌对位置的。班级里一些女生私下里说她太傲气不正经之类的,我对她们这种鸡嫌鹤腿长的心理嗤之以鼻,明明都是道听途说,一个个还都讲得有滋有味。

是于一转来之后和紫薇才有了生活中的接触,有一次我跟庆庆杨毅去旱冰场玩,那俩不省心的再遇到些不讲理的,叮当二五就干起来了,对方有十几个人他俩也敢先动手,把我气得……也不敢上前拉架,踩着不听指挥的小轮子鞋去找打电话找帮手。这时紫薇和她的朋友救世主一样出现了,就是这群平时遭人指点男生女生救了我们一次,我便对自己说好坏端看怎么论。

但紫薇仍是不好的,她同于一的关系太说不清,这一点说起来就比较没有理智了,只是因为他们男的俊女的美,又不是同学又不是亲威,偏偏在一起言行又不拘束,旁人就怎么看怎么有问题。她的存在威胁了杨毅的地位。

那次旱冰场的打架事件,最终是以于小锹到来后看到小丫挂彩儿而差点酿成人命收场,我才发现大咧咧的杨小丫居然误解我的意思和于一谈起了恋爱。之前她有一次偷听到别的女同学背地里谈论我们,说我们成天和于一和季风成帮结伙,完全是眼气么,我不以为意,可这孩子不懂享受被嫉妒还气个够呛,琢磨着要报复。她那些整人手段又恶心又不解气,我就给她出招:她们不是看不顺眼你和于一走太近吗,那就更亲密点儿让她们气爆眼睛。我以为不过是像和季风那样的肆无忌惮,这点小丫想做到没问题,男孩子向来都把她当同性般打成一片……我怎么知道她有搞对象这根筋啊?那时候放学和时蕾坐一班公车,路上常常说起这个早恋儿童,说实话,我们在心里都很不理解于一为什么不喜欢紫薇而喜欢杨毅。起码在偶尔见到紫薇望向于一的眼神时,我没有忽略其间的情愫。

因为有这样的疑惑,也替杨毅紧张起来。就连杨毅也有种傻乎乎的危机意识了,以前她也知道臭美讲穿戴,要的是新运动服新运动鞋新款登山包护腕鸭舌帽,而后终于觉得紫薇这种长发飘飘裙摆飘飘才是女生的漂亮。从某方面来讲,紫薇才是激发我表妹体内雌性激素生长的人。

而我关注的方向却错了,是以初三前那个暑假,得知紫薇和季风成为情侣时,我才会那么措手不及的狼狈,甚至在小丫面前就掉下泪来。

我有时候也会想,是不是因为完全意外,因为不在掌控,我才觉得不甘心,既而固执地将这份幼年时代的喜欢坚持到现在。

还是因为喜欢,才会那么意外和不甘心?

我好像从来就喜欢追逐这些没有答案的题目,来打发睡不着的长夜。

这就好像鸡与蛋哪个更先存在的辩题一样,因为太古老了,我想连鸡们蛋们都说不出哪些是真理。

这种真理有什么追究的意义?

偏偏人就是喜欢做无意义的事。

生气真正就是无意义的事,紫薇也明知,却还在生气季风忘掉她回国的日期自己跑出去玩。我只能劝:“他啊电脑用多了,脖子上那个已经开始退化。”

黑暗中我能听见她的磨牙声:“所以我定下来日期之后在MSN 上见他一次提醒一次,只差没有每天给他发电邮倒计时,他还说我小瞧他当老板的智商。”

“你就应该跟我说。”

“我以为他会告诉你……我忘了在你面前他不敢提到我。”

“什么呀~~”

“什么呀~ ”她轻笑,问我,“还是介意我对不对?一直到我告诉你我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季风之前,你都把我当成最大的敌人,对不对?你们啊,为什么我一定要喜欢锹儿?嗯?”

我默默擦汗:“你果然取得了西经,东方的含蓄抛一干二净了,也不管别人受不受得了。”

“我公私时间都加一起在中国也就能待上十几天,哪有时间跟你含蓄?”

说的也在理。“别一劲强调日子短了,人下午不是就回来了吗?”

“少见了几个小时,能不心疼吗?”

“那你还想怎么着?”季风头天和黑群喝得正上茬儿,接了紫薇电话立马醒酒,第二天巴巴儿地赶回来,顶着个麻痹木然的脑袋,只差跪地嗑头了,还是被灌得直接在酒桌上睡过去,他这几天血液里酒精浓度肯定又超标了。“你把他喝成那样,明天都不一定认识你是谁,这你就不知道心疼时间了。”

“我喜欢看他喝醉睡觉,他睡觉的时候好像小孩。”紫薇的声音很梦幻,“像一开始喜欢我的那个小孩一样。”

小孩子喜欢上什么,是满心地喜欢,永远比大人的喜欢来得纯粹和投入。

她漂亮得向阳葵花一般,他只是看着她就心情大好。

他只是喜欢,不计后果,只想着自己喜欢,什么都喜欢,她的酒窝她眼角的小痣她的笑容眼泪她掉下来的每一根头发,巴不得把天下珍宝都摆在她面前只为她看了欢喜能对他一笑。

可是一个孩子的喜欢,你若不屑,那份狂热真的能打动你,你若太把它当真,又会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在她开始幸福的时候,他却在长大。他说喜欢你,可能还喜欢包括你在内的地球上所有类似的东西。因为太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总会遇到更喜欢的,遇到更有趣的;会遇到更漂亮的;会遇到更让他着迷的。又或者他什么也没遇到,只是随着成长,突然发现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更逞论一生守护。可是你也无法怪他,你怪他什么呢?他不应该喜欢?还是不应该成长?

人一长大了,对以前的喜欢变得理智,理智的结果,即使没有把以前的喜欢当做笑话,也大多会失去原有那份疯狂。这道理不难解释,没有什么正常的大人会比一个孩子还疯狂。

不是恨成长,可是这一历程真的带走了人们太多不想失去的东西。

“违背自然规律当然会不幸吧,我怎么会不知道,他不会永远是一个孩子。”紫薇感叹,在床头摸到自己的烟,打火机的火舌照亮她卸了妆仍然明艳精致的五官,很快又再次黑暗,感觉比之前更黑,是视觉的对比。只有一个小红点乍亮乍黯,空气中充满了女士烟的清凉味道,她在那个红点后轻喟,“每一天变化特别快,快得我都跟不上,是不是懂事得太早,现在已经开始衰老了?”

“很累吧?一个人扛着那么多事?”我用指尖卷着她的发梢,“干脆放弃了嫁人吧。”

“放弃是早就放弃的,要不然也不会走。嫁人的话,有些话说不说给人家听呢?不说太不公平了,可是实话能说吗?我会好好当一个妻子,但我这一辈子不会爱上你,我的爱在中国。”她把自己说得笑了,“那可能就嫁不出去了。”

在我心头的错乱中她伸个懒腰,很舒服地做个深呼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