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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上扬的剑眉,朗朗俊目,又挺又直的鼻梁,加上仿佛会勾人心魄的性感嘴唇,虽然他眼里有一股玩世不恭的戏谑之气,但仍无损于他周身散发出来的高贵气质,他分明的轮廓俊美潇洒,无端的震慑了她的心。
“你——你——你在问我?”芯心简直语不成调,浑身血液都因他的注视奔窜乱流,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身上好像有电,而她,像是被电到了,无法自拔的注视著他。
“对!”麦择地微微笑了笑,女人著迷于他俊美无双的面孔已不是新鲜事了,不过竟然连这名小胖妹都想觊觎他,啧啧!真是太自不量力了。
若不是为了找美人,他才不会对个小胖妹开口哩,他刚刚听见一阵悦耳美妙的女声在为人指点路径,脑中立即先人为主的浮起一位绝色美人的身影,若非美人,又怎会有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呢?
于是他立即循声找来,因为他麦择地是从来不会放过美女的。
可是,不意来到这里,却只见到一名奇貌不扬的小胖妹在暴饮暴食,绝色美人呢?绝色美人跑哪里去了?
“你你你……你问什么?”芯心一颗心卜通卜通的跳,几乎要拿手按住才不会让心跳出喉咙,很丢脸的是,她一张脸已经在瞬间烧成云霞红。
“我问,这里一直只有小姐你一个人吗?”麦择地再度绽出一抹勾人的笑容,特意展现他的翩翩风度。
哈,逗弄一头发春的猪倒满有趣的,小胖妹也不秤秤自己几两重,只有颈部以上稍微差强人意,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敢对他脸红?这简直就是在蹂躏他高贵的眼睛嘛!
说他毒?
他一点也不觉得,他对没有姿色的女人通常都是毫不留情的,他喜欢窈窕美女,若是纤瘦但上围又惊人的美女就更好了。
而眼前这个小胖妹,麦择地的视线不著痕迹的往下移——
上围是很可观啦,但中围也一样可观,臀围就更可观了,浑身修不忍睹得可观,他家的垃圾桶都比她有型有款多了。
芯心总算听清楚俊男在问什么了,她抵挡不住他灼的逼人的带电目光,害羞的低下头,小小声地说:“嗯……只有我一个人……”
瞧她,紧张得连声音都走调了,枉费变胖的她只剩声音可以自豪,连她家女佣阿花都常语带浪漫地对她说
“芯心小姐,你那口犹如黄莺出谷的美声,温柔得可以安抚人们那不安定的灵魂。”
听起来怪恶心的,不过这也足以证明,她的声音是她发胖后唯一残存的优点。
而现在,在她心仪的男人面前,她居然没能将这项残存优点好好的表现出来,反而声音格格打颤,活像自己冷了几百年似的。
“那真是可惜。”麦择地喟叹一声,美人啊美人,你也走得太快了些,连让我一睹你风采的机会都不留,太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话说回来,小胖妹就是小胖妹,连声音都荒腔走板得像在哭,这种破锣嗓子怎么能跟他适才聆听到的美人天籁相比拟呢?
既然美人不见了,他还是少在这里浪费时间,被小胖妹缠上可不是好玩的事,他麦择地已经有太多被女人纠缠的经验了,他的经验结论是——条件愈差的女人缠起人来愈恐怖,那誓在必得之态呀,就有如蝗虫过境哪!
“嗯……”芯心不知道他在可惜什么,只是含羞呐呐地附和。
“打扰你了,祝你有个愉快的下午时光。”一个绅土的告别后,麦择地很快的窜走了。
芯心怔怔地看著陌生俊男远走,留恋的一再眺望那挺拔劲帅的背影,久久移不开怦然心动的眸光。
她的性情向来温和、柔弱,也或许因为自卑吧,她从不曾为自己争取过些什么,当然以她的外表,也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恋情可以被她严厉的母亲挞伐,因此她二十年来的生命,可以说纯洁得有如一杯白开水……哦,好吧,是平淡得像杯白开水。
可是今天,此时此刻,在这异乡异地,她早已枯萎的心居然缓缓地复苏了,只因那名俊男是她这些年来枯燥乏味的生命中,唯一肯与她交谈的帅哥!
老天……这是梦吗?他居然不嫌弃她的外貌,主动与她攀谈?他风采翩翩,对她彬彬有礼,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她容貌的意思。
如果她的态度能落落大方一点,如果她的脸不要红得那么可笑,如果她的声音不要那么失却水准,如果她能瘦一点,也不要正塞著满嘴洋芋片的话;他对她的感觉可能会比较好一点……
唉,太多如果了,这一切也不可能重来了,芯心清楚的听到自己心底的声音,她会失神、会著述、会心动,绝不是因为他出众夺目的外貌,而是因为他那和煦如阳光的姿态,他没有避她如鬼魅,一迳亲切地与她交谈,这是多么的奇迹!
短短的邂逅,他就在她心底烙下印记了,他让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是个普通的窈窕少女,而不是个惹人讨厌的胖小妹。
芯心抚著自己发烫的面颊,第一次那么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吃得这么胖!
※※※
十月的台北秋老虎正炙热,芯心从燥热的户外回到她居住的“极品晶华天厦”,一进人自动玻璃门,扑面而来的冷气让她解脱地吁出一口气。
以前她没那么怕热的,可是愈来愈胖之后,连体质都改变了,她觉得自己愈来愈怕热,没冷气的地方简直就没有她立足之地。
“裴小姐,又去买书啊?”精神奕奕的守卫笑盈盈的对她打招呼。
“是呀。”芯心微微一笑,提著沉重的包包,拿出磁卡刷过另一道密码门。
这里闹中取静,是台北市最贵地段的住宅区,她父母没有选择那种阳明山的大别墅,全是为了她这个独生女的安全问题,他们裴氏在台北可是有头有脸的名门世家,女儿当然不能闹出什么社会新闻喽!
因此,经年累月在国外的裴氏夫妇认为女儿住在太幽静的地方不安全,所以买了这间建坪达八十二坪的楼中楼,不仅二十四小时有守卫严格管理,还有全套灭火及保全警示系统,最适合像芯心这种“没有家累”的人住了。
开门后,芯心进入原木铺陈的玄关,一道义大利进口的手工玻璃砖墙分隔了玄关与客厅,隐隐约约之间传来糊不清的呻吟呓语。
芯心换上拖鞋弯进宽敞舒适的客厅,淡雅的米灰色沙发里,阿花正跷著她那修长美丽又白白的二郎腿,嘴里吃著金莎巧克力,眼睛悠哉的看著前方裴宅新购的前卫平面电视。
看见芯心作在玻璃砖墙旁,阿花挑了挑眉算是招呼,她的媚眼飘到芯心肩上那只大型背袋,扬起一抹不以为然的表情。
“小姐,你又去诚品啦。”
“是——是呀——”芯心的声音僵在原处,一时间她脸红心跳,眼光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才好。
虽然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撞见阿花在看解码台了,可是她的反应仍然是手足无措,最大的反应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阿花总说,要观摩观摩,有观摩才会有进步,要不然男朋友可是会嫌她乏味。
芯心弄不清楚阿花究竟有几个男朋友,只知道每到周未阿花都比她忙,忙著把电话夹在耳颈间打情骂俏,手里忙著搽鲜红色的亮彩礼甲油,接著便忙著换露背装,忙著把浑身上下都涂满乳液,最后忙著在腋下喷上呛死人的香水,快快乐乐的出门的会,留她独守死城一般的空房子。
“坐嘛,小姐,要不要吃金莎?”阿花迷人的眯眼一笑,拍拍身旁的沙发,电视里的男女正在钢琴上宽衣解带,彼此热吻不断,上演著激情狂潮,而她脸不红气不喘,自在得很。
“不——不了,你自己吃吧,我回房看书!”背起包包,芯心飞也似的逃上二楼。
芯心一鼓作气冲回房里,迅速关上门板,站在们前犹自喘息著,脸孔愈形燥热。
她怎么想都想不通,阿花只比她大一岁,可是为什么阿花却开放得惊人?
夏天时,阿花不是超短流苏牛仔裤,就是一件凉快的不能再凉快的小洋装,冬天则穿各种粉红、艳蓝、浅紫的紧身毛衣,份外高耸的胸部看得那些守卫个个血脉贲张。
有时候芯心觉得,她跟阿花的身份应该调换过来才对,以阿花芙蓉一般的美貌和周旋在男人之间的交际手腕.当裴家千金当之无愧,而她,以她令人食不下咽的身材和害羞内向的性格,她真的不适合当个名门淑女。
唉,别想了,她总是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母亲说过,她就是该想的不想,不该想的乱想,所以才会考不上大学。
总之,在母亲眼里,她的行为举止、一切的一切都是促成她考不上大学的罪渊,如果她考上大学了,就算她倒立著走,她母亲都会拍手说她走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