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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璎
楔子
纪恩喜欢香水百合的柔美。
她说玫瑰太艳丽,郁金香的高贵与她还有段距离,淡雅脱俗的香水百合最适合她。
纪恩一直是个在现实生活里即使披荆斩棘,也不失浪漫情怀与童稚之心的女人。
他就是深深为她这些特质而着迷。
他发誓要珍爱她一生,跟她相守一辈子,与她不离不弃。
他是那么的宠溺她。
看过他如何宠妻的人,都会说他是个疯子。
但他就是要这样的乱宠她,胡乱的宠,就算宠到会让她无法无天,他也心甘情愿。
在纪恩出现之前,元赫的世界根本就荒芜得可怕,白天的他是个工作狂,夜晚则是个滥情浪荡子。
他不知道收敛,也不知道将感情放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会那么美好。
他要一份安定的感觉是遇见纪恩之后才萌生的。
他感谢上帝让他遇见了纪恩,她擦亮了他生命中最美好的火花!
所以,他对纪恩几乎是有求必应,他从不曾回绝她的任何要求。
就像今天。
他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
除了待会的法国大餐之外,他车里还搁着一盒她最爱吃的瑞士进口巧克力,以及一套超性感内衣。
因为今夜是属于情人的夜,他要纪恩与他一起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连环车祸……可怕极了,血肉模糊哟,听说都是黑道帮派造成的。唉,害人不浅。”一名从计程车里走下来的高贵胖妇人与身边同行的女伴说着,最后用一声叹息表达了她对这次车祸事件的同情。
元赫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
纪恩从不迟到,这是她对自己是记者身份的要求。
一股不安的感觉渐渐将他笼罩。
二十分钟后,他的行动电话响起,令他忍不住惊跳起来。
“纪恩!”他冲口叫唤她的名字。
然而,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用一口标准的英语说:“元先生,我们是纽约刑警第三小队,尊夫人刚才发生严重车祸已经身故,请你立即赶来现场处理认尸……”一听之下,元赫浑身僵住,一股冰冷的寒意自脚底升起。
纪恩身故……开什么玩笑?
早上她还巧笑倩兮的和他道再见,说好晚上一块用大餐,吃她最喜欢的法国菜,然后一起到码头吹吹海风的。
她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跟他开这种恶劣的玩笑,太该打了。
“元先生,你在听吗?”对方耐心的重复一遍,“尊夫人卢纪恩小姐在刚才六点三十八分左右发生车祸,法医已经证实死亡……”“去你的!”他对着行动电话大吼,“闭上你的嘴!她没有死,我马上就去把她带回来!”元赫心急如焚,一路疯狂超车赶到车祸现常现场,一片凌乱,数十辆汽车的追撞事故,哀鸿遍野。
他不愿相信,但,纪恩那辆小小的白色日本房车是那么的显眼,纵然被挤压得面目全非,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纪恩喜欢小车。
婚后他一直要她换辆安全一点,起码要有双安全气囊的车,可是她习惯了开小车。
她喜欢在巷弄之间穿梭,那是她开车的乐趣之一,所以她不肯答应他的要求。
而现在……他握紧了拳头。
他真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坚持替她换车,如果当初他坚持的话,或许今天的情况会有所转机。
可是,懊悔一点用处都没有。
元赫缓缓朝变形的白色小房车走去,每走一步就像踩在通往地狱的薄冰上。
有人从车里将她抬了出来,她的身上覆着白布,嘴角的血丝叫人怵自惊心。
“纪恩……”元赫双目发红的瞪着担架上的她。
“不……“声嘶力竭的呐喊也唤不回心爱的妻子。
老天!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上天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他原本打算和她生生世世的,上帝却残忍的只给了他一年的时间。
他还爱不够她啊,老天就这么残忍的夺走了她。
“元赫!”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飞车赶来,他飘飞着一头凌乱的黑色长发,眼中尽是焦灼神色。
“我看到新闻快报了,告诉我这不是真的!纪恩没有事,她没有事!”“牟天,纪恩死了……”元赫的眼神空洞而没有生气。
“元赫……”牟天想拉住他,可是却被他甩开了手。
“纪恩死了……“他仰天长啸,声音在将暗的天空中显得凄厉心碎,再也没有复原的一天。
第一章
纽约的中国城在当地的华人世界里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天地盟、至尊盟更是中国城的两大黑帮之首。
两大帮派在唐人街的地盘上分庭抗礼着,三十几年来,谁也不让谁,对于“谁才是第一“的封号。他们都执着得义无反顾。
“啦将波,啦将波,啦将波哦,啦将波,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嘈杂的音乐从一栋雕梁画栋的古宅传出,随着音律哼唱的是甜美的少女声音。
悠扬天真的嗓音不怎么有音感,但很有诚意的跟着一块哼唱,活蹦乱跳的她就像歌里的词意一样,看起来真的是一点烦恼都没有。
“哈罗,林嫂,哇塞,你今天美呆了,围裙上那块黑渍是故意画上去的吗?真是好看。”凌获珊随手揽住老佣人的颈子,胡乱亲一通兼胡乱赞美一番。
“那是刚刚不小心沾到墨汁的。”林嫂撇撇唇又摇摇头。”你这孩子,动作还不快一点,你这个礼拜已经迟到四天啦!”林嫂连声催促,对于小小姐夸起人来的没头没脑,她已见怪不怪。
“才四天而已吗?”凌获珊惊奇地扬扬眉稍。”清清说我一个星期可以迟到五天,有她帮我罩着,天塌下来也不用怕。”“哎呀,怎么可以这样呢?”林嫂很不赞同的说,“傅小姐的父亲是警长,可不是校长,万一校长气起来将你开除就糟啦,你只差一年就要毕业,如果真被开除,我们怎么对得起夫人在天之灵……”“放心,校长不会开除我,她怕清清。”凌获珊笑了笑,愉快的以滑板滑向饭厅。
她的家大得吓人,假山、小桥、流水一应俱全,还有个武道馆及超大会议和室,足可容纳她父亲那几百个死忠弟兄同时汇集一堂。
说真的,她从来不觉得生在黑道之家有什么不好,起码在这个白种人的社会里,还没人胆敢欺负她。
“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歌声伴随着滑板,穿过水阁长廊。
她玉树临风,恍如侠女般的滑进写着“养生阁“的饭厅内。
她的家古色古香,住在里面根本一点都不觉得身在美国,一走出去也大多是黑眼珠、白皮肤的熟面孔,跟在台湾没什么两样。
凌获珊五岁来美,自小在这里长大,非但从未有离乡背井的恐惧,反而生活得优游自在、游刃有余,一口流利的英语说起来嘎嘎叫,比老美还美国化。
“你要是真那么无聊,就早点起床准备上学,不要每次都等太阳晒屁股了才要出门,不成体统,一点求学精神都没有。”圆桌上有名年方五十出头的男子端坐。
男子身躯高大壮硕,皮肤黝黑,眼角及额头都有深刻的皱纹,虽然不失英挺,但面容的风霜显而易见。
“坤哥!早埃“凌获珊惊喜的跳到父亲身边,在他严肃的面颊上香了一记,笑咪咪的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再跳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开始吃她的中式早餐。
“你不要逢人就亲。”凌一坤对女儿的举止深深的感到头很疼。
他不解,女儿的热情到底是遗传自谁?
他的妻子端庄娟秀,是名小家碧玉。
他自己则内敛刚毅,从来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情绪。
可是他们的女儿却这般热情,真是天知道!
获珊年方十七,心无城府。
她对家里每个人都好得不得了,也都亲爱得不得了,上至她奶奶,下至园盯司机、保镖,每个人都是她的知己、她的换帖、她的生死之交。
光就他知道的,他手底下分堂有几个较年轻的堂主就爱她爱得要命,只因她是盟主的爱女,所以打死他们也没有半个胆敢开口求爱。
“没有埃“凌获珊无辜的说:“我也只有到佛堂亲了亲奶奶,遇见林嫂亲亲她,然后亲亲您而已啊,这样不算太多吧。”“那么迟到早退呢?你怎么解释?”凌一坤决定今天要拿出为人父亲的尊严,好好教训女儿一番。
“清清说可以。”她讲得理直气壮。
“又是那个傅清清!”凌一坤吹胡子瞪眼睛。”都是她把你带坏了。”凌获珊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老爸。
“坤哥,我是黑道大哥的女儿,清清她爸爸是纽约警长,说出去,你说大家会说谁带坏谁?”“可是……可是她不学无术。”深觉自己对女儿有理说不清,他不以为然的批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