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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瑾央双手抱胸的瞪著他,等著下文。
“不过我也得先声明。”他缓缓开口,眼底迅速闪过一抹晶亮的笑意。
“声明什么?”
他对她咧嘴一笑,然后缓慢吐出他的但书,“我也对你没兴趣。”
混蛋!
王八蛋!
该干刀万剐的臭鸡蛋、鸭蛋、鳄鱼蛋!
啊——真是气死她了!
方瑾央用力的挝枕头、踹沙发,依然无法发泄心中有如火山爆发般的炽热怒气。
那该死的胡须男,肉脚!臭蛋!脏鬼!
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竟然敢这样对她说!
我也对你没兴趣,我也对你没兴趣,我也……
可恶!去他的!
他以为他是什么鬼呀,也不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得是什么德行,以为自己是潘安再世呀,竟然跟她说他对她没兴趣!
“啊——”方瑾央将脸埋进枕头中,放声尖叫,不敢置信自己竟会被一个脏鬼嫌弃。
那个混蛋胡须男,他真以为她对他有意思才会跟踪他,甚至想亲自送他到医院去吗?
他在作梦!
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满脸胡须的肮脏鬼,一个不小心闯进她预言梦里的路人甲,她连多看他一眼都不屑。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
哼哼哼,等著瞧吧,她现在就来睡回笼觉,等著梦见一个既干净又温柔、又谦虚的男人,然后将既肮脏没水准、又自以为是,眼睛还被蛤脷肉黏到的混蛋比到太平洋里去。
等著瞧吧!
她怒气冲冲的脱掉身上拘束的衣服、裙于和丝袜,仅著内衣裤和卫生衣的跳上床,倒头闭上眼睛就睡。
由于太生气、情绪太亢奋的关系,她花了好些时间才睡著,走进她所想要见到的预言梦中。
这一次,她来到一个以简约风为设计概念的现代居家空间,屋里的布置简单、明亮,却又不失温暖、舒适。
方瑾央不确定自己怎会预见这么一间从未到过的房子,但是她必须承认自己一眼就爱上了这间舒适的房子。
她想,住在这间房子里的人肯定跟她一样,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
瞧这屋子的地板,连根头发也没看到,几净窗明,卧房里的棉被也折得很整齐,浴室马桶看不见污垢的痕迹,洗手台上的牙刷、牙膏也都整齐的摆著。
来到厨房,水槽里没有待洗的油腻餐盘,阳台上也没有堆满沾了灰尘的杂物。
哇塞,愈看这屋里的一切,她愈觉得心动。
如果这屋主是个男人,又刚好单身、没有女朋友,且达适婚年龄想结婚的话,她一定马上向对方求婚,请他嫁给——不对,应该说是请他娶她才对。
她有预感,他们俩肯定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再也没有人会比他们更登对了。
哇啊,怎么办,真是愈想愈兴奋。
不知道这屋主到底是男是女,长得高矮胖瘦,年龄又有多大,现在人在哪里,怎么还不回来呢?
正当她迫不及待之际,预言梦的画面瞬间栘到大门的门把上,只见金色门把正缓缓的被人往下压,接著大门就被推了开来。
预言梦里的画面先是出现一双穿著白袜子的脚,然后是拿著鞋子打开鞋柜的手。
是个男人!
屋主是个男人,而且这屋子没有女主人,因为鞋柜里排列整齐的鞋子,清一色都是男鞋,没有一双女鞋。
天啊,她的真命天子会不会就是他?
拜托是、拜托是、拜托是、拜托——
画面从男人的手臂往上移到男人的脸部,一张布满胡须,看起来熟悉到吓死人的脸蓦然出现在方瑾央预言梦的整片画面上,吓得她一瞬间从梦中惊醒,整个人有如被雷劈到般从床铺上坐正了起来。
“我的天……”她双眼圆瞠,难以置信的低喃著,然后接著又倏然大叫一声,“我的天!”
她跳下床,既生气又难以置信的不断在房里走过来走过去,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又会预见胡须男那个路人甲。
不会的,绝对不可能会是他,她一定是在之前气疯了,满脑子都是诅咒他的念头,所以睡著之后,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预见他。
没错,一定是这样子没错,她绝对不能自己吓自己。
况且倘若真被那个胡须男给吓死了,那不是太不值得了吗?
没错,冷静下来,她一定要冷静下来才行。
放轻松,深呼吸。来,吸气,吐气……
再来一次。吸气,吐气……
嗯,好像好一点了。
方瑾央缓缓的坐回床上,然后像是虚脱般的往后倒躺在床上,再长长的吐了一口大气。
她瞪著天花板,虽然气归气、不服归不服,但是不讳言的,如果出现在她梦里的那间房子真是那个胡须男所有,她对他肮脏,可能三天或者是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的想法,就不得不改观。
因为一个能将屋子整理得如此整齐、干净而且又舒适的男人,绝对不可能会是一个懒得每天洗澡的男人。
真是不甘心,他那张脸看来明明就应该是一个不爱干净、邋里邋遢的臭男人、脏男人才对,干么跟她的想法背道而驰嘛,真是气死人了!
不过话说回来,她被他气跑了之后,他到底有没有去医院治疗扭伤的脚踝和肩伤呢?刚刚在预见里她忘了注意这一点——
突然之间,方瑾央浑身一僵,然后自我厌恶的闭上眼睛,又忿忿的伸手在半空中乱挥了一下,想挥散刚刚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她发什么神经呀?他有没有去医院关她什么事,像他这么可恶又没眼光的混蛋,即使因脚伤痛死了,也不关她的事。
哼!痛死活该啦,才不管他哩!
方瑾央恶劣的想著,然后从床上翻身而起,套上外出服再拿起皮包之后,决定回公司一趟,顺便将自己的爱车开回来。
反正经过刚刚那一吓,她短时间也没有勇气再回到床上去睡回笼觉了,因为她真的很害怕再梦见那个路人甲。
所以,还是找点事情来做吧,免得自己胡思乱想。
坐在沙发上瞪著自己被包扎得跟粒山东馒头一样大的脚踝,宣文承无奈的轻叹了一口大气。
目光随著双腿缓缓的向上移,当他看到被三角巾悬吊在胸前的手臂时,他无奈的又叹了第二口长气。
真是失策,今天出门之前,他实在应该要先翻翻黄历的,唉!
看著扭伤的脚,再看了看悬吊在胸前的右手,他想起了医生对他的交代。
“尽量不要用你这只扭伤的脚走路,手臂也一样,虽然只是轻微的脱臼,但还是能不动就不要去动它,否则弄不好,你以后这只手臂可能会变成习惯性脱臼。总之,接下来一个月里,你能不动就最好别动,知道吗?”
知道——个大头啦!
他一个人吃、一个人住,既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又不巧是跷家的小孩,没有家人可以投靠和照顾,这叫他如何能说不动就不动呀?简直就是废话嘛!
如果能够每天躺在床上,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被人服侍著,有谁还会没事找事做的拖著伤痛移动来移动去的,又不是白痴说。
唉,总之这一切都是他的劫数啦。
如果他不跷家,平时虽然忙碌,回到家之后倒也可以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如果他不是心血来潮的在画完设计稿之后,突然想出去散散步,顺便吃早餐的话,也不会这么凑巧的遇上那场车祸,变成跛脚英雄。
如果他没有嘲笑那个女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声明,他的肩膀也不会从挫伤变成脱臼,还得用三角巾固定。
唉!如果他没有为了要逗她而说谎的话,那么他现在也许就有个女朋友可以照顾他了。
唉唉唉,真是三声无奈,后悔呀!
宣文承将头靠到椅背上,轻扯唇角,微微的笑了起来。
想到那个有趣、凶悍、泼辣,却又温柔、心软的女人,他的心便不由自主的既愉快又温暖了起来。
他见过的女人真的不少,但是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矛盾又可爱的女人。
真的很可爱。
唉,真是愈想愈后悔,他实在不应该为了逗她,而说出心口不一的话把她气走。
虽然她事先已向他声明她对他没有兴趣,但是感情这种东西一向都是可以培养的,况且不是他自负,以他优越的条件,很少会有女人不爱他。
他,宣文承,三十岁,身高一八一,体重六十八,无婚姻纪录,无不良嗜好,不靠家里照样能闯出一片天,在四年之间,拥有这间造价好几百万的房子,以及为数可观的存款,最重要的是前途一片光明坦荡。
出身不凡的部份就省略好了,毕竟他现在是跷家在外。
工作的部份,他现在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化名S。C,取自于他中文姓名第一和第三个字母缩写,目的当然就是不想让自己曝光。
他的专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