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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了,“也许当全世界都不了解你的时候,龙,毛病不在我们,而是在你身上呢。”
他低着头,一声不响。
我又问:“你有没有考虑到离婚?”
龙一震,抬起头来。“离婚?不!”
我很气,“那么你不如听KT的话。”
“离婚不是一件便当的事。”KT说:“我们两家世世代代都有通婚的关系,姻亲很密,生意来往也很密,是不可以随意离婚的,他们又都是天主教仪式举行的婚礼,当然不是做不到,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是阻力大了,困难当然也多,况且龙不见得不爱玫瑰。”
“我很爱玫瑰。”他说:“只是你们给我的压力太大了。”
“龙,KT说:这是我们应该长大的时候了。”
KT对他真是耐心,我听着听着就觉得龙是个一窍不通的聪明笨蛋,他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不是别人可以了解接受的。
而阿玉呢,却把她的生命也加入龙的世界,龙终于还是回到他的现实生活里来,那么阿玉呢?
我不禁觉得头痛。
然后玫瑰醒了,她自楼上下来,一边问:“谁来了?”她看见了龙,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神色,“龙,你来了?”
她在额上轻的吻了一下。_
她真是难得,这么年轻,这么好的忍耐力,换了是我,自然也不会大吵大嚷,已经到这种地步。还浪费精神干什么?离婚,可以省嘴舌,不离婚,更应忍耐。可是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决不会像玫瑰这么喜怒不形于色。
事后她跟我说了——“但凡男人,不吃软饭,总还有商量的余地。”
或许她也是说得对的。
她要跟龙说的话,自然不会让我们听见。
这些事玫瑰应付惯了,不必替她担心,我只是替阿玉难过。
我趁他们在秘密商谈的时候,打了一个电话给阿玉。
她问:“你又去了哪里?”
“你呢?你去了哪里?”
“我跟龙在一起,然后他回学校看到一张字条,就送我回来了。”她说。
“字条上写的是什么?”我问:“他有没有说?”
“没有,是什么事?”阿玉问我。
“我怎么知道?”我说:“所以我问你呀。”
“龙的面色不大好看。”她说。
“阿玉,你可不可听我一句?你不必跟他来往了。”
“我何尝不知。”阿玉的声音很平静,“但是我的确是喜欢他,而且……再也找不到比他好的了。”
“你怎么知道没有更好的?”
“有更好的,我也不要了。”她说,声调还淡淡的。
“你真是发痴了,阿玉,此刻他老婆来了,要见你呢。”
“我又没三头六臂,有什么好见的?”阿玉稍微有点紧张,可是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她见到你,说的话,必然不大好听……阿玉你想想清楚吧,龙是个懦夫,他不会离了婚来娶你的。”
“我没有叫过他离婚。”阿玉说。
“是的,你等他自动提出来,告诉你,他不会离婚的,他爱他老婆得很,你不过……是他的异性好朋友。”
阿玉听着。
“你想想仔细吧。”
她慢慢的挂了电话。
我呆了很久,也只好收了线。
我是最怕争风喝醋的,但凡两女一男,或是两男一女,无论关系如何,看在旁人眼中,总是争风喝醋,撇开旁人不理,也总是尴尬相。
万一我阿瓦陷入这种圈套,一定大步踏开走,干么啊,我又不是演文艺大悲剧的材料,人比人比死人,我干么要给这男人评头品足,跟另外一个女的去比?比赢了,有个屁面子!比输了,跳河还来不及,有什么好处?省了省了!我还读过两年书呢,天下的男人又没死光死绝。
玫瑰是做了龙的老婆,委屈求全,没有办法,阿玉在玩什么西洋镜,我真是不得而知。
在这件事里,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大概我是最坏的坏人,可是我的下场还顶不错,找到了这么好的一个男朋友,还无忧无虑的。
就不过因为我已经不懂得爱人了,所以也不祈望人家来爱我,像那首小诗里形容的:“人家从年头做到年尾,我活过了冷天才算明夭。”我阿瓦从来不为明天担心,所以活得非常快乐开心,其实人又有什么明天呢?明天或许不会来临,来了,也不过今天的重复,我现在做惯了人,是非常驾轻就熟,做得如鱼得水的。
KT过来问我:“我们出去吃饭吧,不要管他们两夫妻了。”
“我很疲倦。”我说:“我想回家睡觉。”
“嗳,真是一脸倦容,你怎么了?”他很关切,“你不要为别人的事烦恼好不好?人家都不急,你还在那里一直跳,是什么意思?”
“我还是回家休息一下吧,明天你来看我。”我说。
“好的。”他应着。
我看看楼上,真不知道他们两夫妻可说了些什么。
KT把我送到家,家是静的,我没有像以前那样想回家。以前在路上走着,总想着这个温暖的、有食物的小窝,巴不得走得快一点,可以回来往沙发上一躺,现在我有更好的地方可去,KT的家就几乎是我的家,又怕见阿玉那魂不守舍的样子,所以回不回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在门外我与KT道别。
用锁匙开了门,我觉得客厅与房间都很乱,仿佛两个人都不想再住下去,又好像是搬家的前夕。
我想真该限阿玉谈一谈,这样子下去总不是道理。
我随手把瓶子罐子都收拾了起来,拿到厨房去洗。其实我很会做家事,大概比阿玉还做得爽快敏捷,只是我很少做,干么呢?一个人可以懒,就说量的懒。做多了又没奖,又不是疯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阿玉并没有在家。她听了我的电话之后,出去了?
我把客厅打扫得干干净净,又洗了厨房厕所.简直像大扫除一样,然后把床单都拉下来,换上干净的,把阿玉的书本笔记都弄得整整齐齐。
我记得很多年前,当我初认得阿玉的时候,脏的会自动不见,干净的会自动回来,还熨得好好的,放在床尾。因为我跟无聊的人出去了,她在家做一个好女孩子。
想到这些事,我有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然后我们在一起,合股买了一部小车子,她开车的时候比较多,因为她开得比较好,可是每个月的分期付款,我却是不拖不赖的。我们还打算将来毕了业,一起买层花园洋房。可是我不了解她,因为她是一个沉默的女孩子,她非常能把过去与现在忍在心里,一言不提,平常也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只有对我,有时候因为我实在太不像话了,她才叫那么几句。也许就因为我们没有互相了解,所以才相处得那么好。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眼睛,美丽的鼻子,美丽的身裁,她是一个完美的人,非常保守的,要求非常严谨的。她看我不顺眼,是因为我太随和邋遢。她是那种“肉割不正不食”的人。我们同学三年了。我总是把她当作我的理想,她是我自身另外的一半,因为我要勇于面对现实,所以才把那一半给牺牲掉了。
像上次我们在暑假一起回家,途中飞机出了毛病,大伙儿在中东某国的候机室里呆了八个钟头。我索性铺了张招纸在地上大睡一觉,像叫化子一样,她小姐却在沙发上端坐八小时,坐得一头是汗,又气又急,又不能骂人,她是不骂人的。
何苦呢?结果上了飞机,我付了两镑,舒舒服服的看了一场罗拔烈福演的新片《飞行员壮史》,她却累得金星乱冒。
她不能适应环境,她为了她的理想,一看见现实就手足无措,心碎胆裂,她有什么用。
她穿什么衣服,配什么帽子、什么鞋子,都是无懈可击的,走出来,她是时装杂志里的模特儿,一副波希米亚————是修饰过的,不晓得花了多少心血、可是看上去却自然之姿态,我是一个嬉皮,洗洁都要她催的。做人……多早晚是要去的,何苦像她那么认真,那么小心翼翼的。
把所有地方整理完毕,我把脏东西拿到附近的洗衣店去洗,呆呆的看着衣物在洗衣机内打滚,一件红色的毛衣,滚在内角,又滚出来了,五彩缤纷的,随着肥皂粉的泡沫转,很有一种奇异的启示。
大家都呆呆的坐着,有些人把报纸翻来覆去的看,我没有,我只是等洗净的衣服出来,然后把它烘干。
烘干以后,我一件一件的把衣服折起来,放进袋子里,拿回家去。
起初到这种自助洗衣店来的时候,吓个半死,拿着一把角子,不知道怎么才好,现在应付自苦,只觉得相当浪费时间而已。
这一包衣服很重,我吃力的慢慢的把它拖回家。现在有了KT,他若是知道,一定会嚷着怪不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