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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他们那三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后,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后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后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三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后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于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后,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后,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三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后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后,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三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么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余三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么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么。”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
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么余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么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么道:
“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么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三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
“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么,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
“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么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
“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
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奇书手机电子书网}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