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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去。”她直接道。
陆承义不可能永远留在台湾,他的根基、他的重心、他的生活圈子是在洛杉矶,即使以后他接下了父亲的事业,他的目标也是美国与大陆,台湾离他将会有一些远。
“你不用喜欢我的。”她用幽默的口吻说:“你真是太好心了!”
“我宿醉时,不知道是谁鸡婆的给我喝解酒茶;我高烧急诊,不知道是谁无聊到在医院陪我,有人讲话是夹枪带棍,可是明明心里比谁都柔软。”他意有所指。
“你在讲谁?”她冷冷的看他。
“丁希男,我们一定可以想到个折衷的方法。”
“前提是,我也得喜欢上你。”
“妳没有吗?”
“Sorry!”她昧着良心说。
“好吧!我再给妳一些时间。”他不想逼她,那太没意思了。“Rose甚至连一颗石头都称不上,更遑论是绊脚石,所以妳真的不必理会她,我让妳再好好想想。”
丁希男和丁芷伶一向是“亲姊妹明算帐”,出去逛街各买各的,喝咖啡、吃大餐也是各付各的,每个人都有梦想,自己存自己的积蓄、私房钱。
但丁希男今晚特别的大方,她请了丁芷伶去PUB喝酒,自从陆承义住进家里后,她们好像连讲俏俏话的空间都没了。
“女王,妳是中了统一发票吗?”
“我请妳妳还耍嘴皮子?!”
“好吧,我知道妳心情不好。”丁芷伶淡淡的一笑。“我能为妳做什么?”
“芷伶,妳真的没有爱上陆承义?”
“丁希男!”她马上吓白了脸。“妳讲一点比较有可能的事好吗?”
“我真的可以撮合你们。”
“妳还在作这种无聊的梦?”
“那个Rose说陆承义在洛杉矶是可以呼风唤雨、很有身价的男人,一旦妳嫁了他,那我们全都可以鸡犬升天了!”丁希男很讽刺的表示。“靠妳一个,我们姓丁的就可以横着走路。”
“靠妳,我们姓丁的也可以横着走路。”丁芷伶真心的恭维道。
“那家伙不错啦!”
“妳自己要了啊!”她朝妹妹眨眨眼。
“丁芷伶,我有梦想啊!”
“梦想和爱情会冲突吗?”丁芷伶知道她最大的愿望是去云游四海。
“我没Rose漂亮。”
“她能漂亮一辈子吗?内涵比较重要。”
“我没Rose会撒娇。”
“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吃那套。”
“我当不来小女人。”
“那就当大女人啊!”
“妳以为当爱情、新鲜感退去,我还会有什么优势吗?”她终于老实说了,她的一个优点就是不自欺欺人。“陆承义现在对我有兴趣,那是因为他的生命中不曾出现过像我这种个性的女孩,一旦他相处久了……”
“原来妳平日的自信心都是装出来的啊!”丁芷伶恍然大悟。“害我一直叫妳女王,还怕妳怕得要命,好像妳是姊姊,我是那个妹妹。”
“丁芷伶,不要再闹我了!”
“女王,妳到底在担心什么?”丁芷伶边喝了口啤酒边问。
“我和他谱不出结果的。”
“妳根本没试。”
“爱情是很虚幻、很情绪、很莫名其妙的东西,我相信陆承义是一时迷惑,等他有天清醒过来,我会被抛弃的!”丁希男好像已经从自己的水晶球里看到那结局了。
“陆承义不像妳说的那么肤浅。”
“他不会一直留在台湾。”
“那妳去洛杉矶啊!”
“放着老爸、妳、双胞胎不管?”她做不出这样的事。“不可能!”
“女王,我们的老爸还没有那么老,双胞胎再一年就可以退伍,我也不需要妳喂我吃饭、帮我换衣服,妳是不放心什么?”丁芷伶刺激她的说。“如果陆承义看上的是我,我一定马上跟他私奔去洛杉矶。”
“这和妳的个性不符。”丁希男知道姊姊只是想安慰她。“这会陆承义是在我们的屋檐下,他得低个头,可是──”
“那就算了啊!”今晚的丁芷伶特别的洒脱、特别的看得开。“别勉强自己。”
“算了……”她又迟疑了。
“妳还有霍惟民嘛!”
“我和他……”丁希男不想多说。
“但是如果拿陆承义和霍惟民比──”
“别比!”
“女王,很多事妳心里有数,至于Rose,她的确是个一百分美女,可是我相信陆承义和她玩完了,而妳当然可以不要陆承义,只要妳有把握不会哪一天后悔莫及。”丁芷伶点到为止。
于是丁希男只能猛灌啤酒,此时她真的是三心两意,比陆承义再酷、再强、再棒、再厉害的男人,她这辈子八成是碰不到了,如果没有把握住他,她真的可能当量贩店的老板娘,但是……
“女王,爱过总比没有爱过强!”
“妳和尤杰呢?”她突然冒出一句。
“妳……”丁芷伶一怔。
“是有点什么吧?”
“我们──”丁芷伶还不知该怎么界定或是确认。“我们没有什么。”
“所以尤杰回洛杉矶妳不会哭?”
“哭什么?”她展现了一点倔强出来。“他本来就是从那里来的,回那里去很正常啊!”
“所以妳不会以泪洗脸?”丁希男的眼神突然有些飘忽。“妳好像比较坚强一些了。”
“女王,我想可能是我平日太软弱、太柔顺,才逼得妳不得不那么强悍,长女是我,我该像个做人家姊姊的,是我造成了妳的女强人味。”丁芷伶自责不已的说出她的心里话。
她忽然露出一个带着微笑的叹息。
“我要改变了。”丁芷伶对自己说。
“这倒是意外收获!”
“女王,换妳来做做平凡的妹妹,好好的替妳的未来着想,不要让我们成为妳的包袱,这绝非我们的愿望。”
以为丁希男真的在江千慈的饭店房间里,当陆承义赶去时,才发现是江千慈的诡计。一袭黑色隐约露出三点的情趣睡衣,就是她的武器,她以为只要打出这张牌,他就会软化。
而陆承义看着她的身体,江千慈的身躯的确是没有一点瑕疵而且晶莹剔透,胸部高挺,腹部平坦,大腿修长,这是一具挑不出一点小缺点的身体,曾经他亦迷恋过,可是这会──他竟提不起一点点“性趣”。
“想起来了吗?”她的声音性感无比。
“现在想起来了。”他说,但是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
“都是你的。”她朝他眨了下眼睛。
“我不要。”他笑着回她。
“Grant!”她难堪的低呼。“以前你……我们一夜可以来上好几次!”
“妳用了“以前”这是正确的。”
“你要这个躯体的!”她八成是自恋或是自信过深。“我们可以回到以前的,陆承义,只要再做一次爱,你会再迷上我的!”
“Rose,妳讲的只是“性”,我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拥有的也只是性关系,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他更明白的说。
“不可能!你爱我的!”她始终这么认定。“不然你不会去痛揍Stanley!”
“那是攸关男人的面子。”
“你爱我!”
“我不爱妳。”
“你──”身上的这件情趣睡衣顿时变得讽刺而且可笑无比,她马上拿起披在椅子上的饭店浴袍穿上,这真的是很严重的羞辱。
“Rose,结束了。”陆承义最后一次说:“哪怕妳光着身子,哪怕是一屋子的蜡烛、香槟、玫瑰花瓣或是情趣用品、春药,对我来说都起不了一丁点的催情作用。”
江千慈咬着唇,她不相信自己会惨败至此。
“日后在洛杉矶,我们总有机会碰到面,当朋友好不好?”他真心的说。
“朋友?!”她由鼻子哼出。
“我们不可能再当情人。”
“我真正想做的是你的妻子!”
“那妳打消念头吧!”
“Grant,曾经我们……”她带着哽咽的语音。
“曾经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没有一点意义。”他的个性改变了不少,以前他不太能平心静气的好好讲一件事,但现在他多了耐心、多了容忍、多了可以体谅人的能力。
“Grant,真的是为了她吗?”输给丁希男那种男人婆,她真的是有好深的不甘心。
“是。”
“她真的那么行吗?”
“如果妳指的是床上功夫,那不好意思,我没和她上过床。”陆承义向她坦承。
“你们居然没有上过床?!”
“我说了,性不代表一切。”
“但你还是爱上了她?!”
“她有其它优点。”
江千慈腿一软的往饭店的大床上一坐,她不知道自己的失败是如此彻底、如此无可挽回,丁希男甚至不必用到自己的身体就可以逮住像陆承义这样的男人,这是什么世界啊?!
“Rose,死心吧!至少妳还可以保住一个朋友,是妳先劈腿、是妳先甩了我的,妳不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