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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表哥虽然和她差了六岁,但三个表哥中她倒是和他最聊得来。小表哥从小就是个心思细腻又很会替人着想体贴的男孩子,所以很自然的,他有许多朋友,就连女孩子也很喜欢和他交朋友。当然,以他的外貌和律师身分,更有不少想跟他交往的女孩子;而对于这些人,他不是明拒就是暗挡。可以说,自他上高中一直到现在,他韩三公子的女朋友宝座还不曾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成功坐上过;不知情的人也许会把脑筋动到有关他的性向问题上,不过,只要是他的朋友都知道,他绝对不是同性恋。
韩承恩既不是同性恋,也没有身患隐疾,那为什么不交女朋友?难道是他还没找到一个看得上眼的女人?
错!他早就找到那个女人了,只不过他仍处在暗恋阶段。而且……是从高中持续到现在的暗恋。至于那位被他暗恋至今的女主角是谁?
沈悠悠没见过「于晶洁」本人,但是从小表哥口中倒是知道不少关于她的事。而那位和小表哥从高中同班到大学、现在又一起合开律师事务所的于小姐,给她的印象就是--女强人一个;一个非常独立自主又兼美貌知性的女强人。
虽然从没机会亲眼见到那位「于小姐」,最多也只看过她的照片,但是沈悠悠已经将她列为既喜欢又佩眼的人物里了。
她恨不得小表哥快快和于小姐有进一步发展,可是小表哥偏偏总是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
真个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不过老实说,她也不得不佩服起小表哥。能暗恋一个人暗恋近十年还完全没行动,真不知道该说他是笨蛋还是纯情。
韩承恩转开了他惯听的音乐台,让舒服的钢琴乐声流泻在车厢内。
「现在还不是时候……」对于悠悠的追问,他只能叹气。那女人,现在全心全意在工作上,就连那个追到公司来、频频对她展开鲜花攻势的伍大少,若不是看在他替他们事务所带来几个大客户的份上,恐怕早就被列为拒绝往来户了。
沈悠悠听到他这么说,差点翻白眼。「你这句话我起码听过八百遍了。喂!小表哥,对一个你喜欢了十年的女生开口表白,你已经算是错过十年了,难道你真要等到她被别的男人追走、结婚去了,才叫时候到了哦?」她这个英才表哥的脑袋结构果然异于常人。
韩承恩沉默了下,这才泛起一抹淡淡苦笑。「她有资格选择最好的。对她来说,我一直是她一个可以诉苦、分享喜悦的好朋友,现在还兼事业合伙人,也许她要的就只是这样。」
「也许她要的不只是这样呢?」沈悠悠反问,或许她不比表哥懂得多,但至少她知道,就算再怎么了解一个人,仍有很多事情不是你(妳)可以替对方想、替对方决定的。因为你毕竟不是他(她)。
韩承恩摇了摇头,压下心头的烦躁。「好了,别再担心我的事了。」他将心思拉回到眼前的事上。「小悠,这样好了,我带妳到一家新开张的餐厅吃晚饭,听人说那家餐厅的甜点很特别,我也想去吃吃看。怎么样?要不要陪我去?」
「好啊!」反正肚子也饿了。沈悠悠知道小表哥不想再继续那个话题,但她还是忍不住故意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嘀咕了一句:「希望不是有人『时候到了』在那边痛哭懊悔就好哦。」
韩承恩无言。不期然的,脑海浮现「她牵着别的男人的手进礼堂」的画面,让他的胸口渐渐闷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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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爽的早晨。
沈悠悠照例在住家附近的早餐店买了蛋饼、豆浆,准备带到学校吃,没想到才踏出早餐店,就目睹了一幕作贼喊捉贼的戏码在街口上演--
一个戴着墨镜、提着公事包的高大男人不小心撞到了一名从巷子里冲出来的妇人。男人弯身将不断哀号的妇人从地上搀扶起来,但他显然没注意到那个妇人悄悄地把手伸进他的口袋又马上缩回。
沈悠悠微玻Я瞬'眼,停下脚步。她没看错。
不过就在她看着这一幕,正想过去警告那个男人时,没料到那男人一扶起那妇人后,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他脸色变也没变,但他的手却很快地悄悄按了按自己口袋的位置一下。
令人惊讶的是,那个妇人竟趁这空档一边跑走、一边放声大喊:「有色狼!那个人是色狼!」
这一喊,原本对这状况不甚在意的路人,立刻纷纷朝那男人看去。
男人的表情有一瞬间出现恼怒,显然知道自己被耍了。他迈开大步打算去抓那个偷了他东西又诬陷他的女人,但他才跑两步,就让几个见义勇为的路人阻挡。
「喂!你这个变态还想要做什么?!」
「快把他抓到警察局去!」
「混蛋!你还敢跑!」三、四个义愤填膺的年轻人和计程车司机合力将人高马大,看起来有点像黑道大哥的男人堵住,一边不忘大骂以壮声势。
一场混乱马上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至于那个妇人呢?
沈悠悠在那个妇人经过她身边时,忽然一个不小心的「跌倒」,再发出尖叫地将自己准确地扑撞上她。
闪避不及的妇人立刻被她扑倒在地,成了肉垫。
「唉哟……」
「啊……」
痛叫声马上吸引了路人的注意。
众人只看见一名年轻女孩和刚刚被色狼偷袭的妇人跌倒在地上'奇書網整理提供'一时爬不起来,有人立刻伸出援手,将两人拉了起来。
沈悠悠一站起来,就发现到自己和前面仍被众人纠缠挡住的男人所引发的混乱,终于把警察自动引来了。
「她是小偷!」她指着地上已被人扶起来的妇人大叫。
所有围观的人吓了一跳,怀疑的视线纷纷投向那脸色大变的妇人身上;而扶着妇人的年轻人呆了一下,让她趁势推开他打算落跑。
这下子,「她是小偷」的可信度立刻窜升到百分之九十九,有人已经伸出手抓向她,而这时,警察刚好到达,一看被追着跑的女人,三两下就将她逮住。
其中一脸严肃的中年警察二话不说地便伸手从她身上搜出一只男用黑色皮夹。
同一时间,另一头的人也发现警察来了,于是赶紧将那个被他们抓到的「色狼」给推了过来。
「这个女人是附近的惯窃。」中年警察手上拿着皮夹问:「有谁丢了这皮夹的?」
「警察先生,这个男的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非礼……咦!就是她被这个色狼非礼,你们快把他抓回去关啦!」显然这群「正义之士」还搞不清楚状况。
「皮夹是她从这位先生身上偷的!」沈悠悠突然大声说。
四周立刻安静了下来,所有人全看向了出声的年轻女孩。
当然,最感讶异的要算是那个被偷了东西、还被冤枉成色狼的「苦主」了。
稍后,在沈悠悠把自己之前所看见的经过说出来后,众人才知道他们全被这个女小偷给要了。
一场街头闹剧总算圆满收场。接着,现行犯被押回警察局,沈悠悠和那倒楣的男人也跟着去做笔录。
等到沈悠悠终于从警察局出来,时间已过了半个上午。
想也知道,她已经赶不上「青蛙」教授每节必点的两堂课。等着被当吧!唉,早知道就不要拚死拚活爬起床,干脆唾到自然醒。
忽然,她察觉身旁站了个人。
「谢谢妳。」尚称温和的男性嗓音飘进她耳朵。
她抬头,看见了那张依然戴着墨镜、刚硬不易亲近、看起来像黑道大哥的帅气脸庞--她当然还记得他--和她在警局里「共患难」一个多小时的倒楣苦主。
喔,他姓杨。替他做笔录的警察先生是这么称呼他的。
她当然也知道他对她说谢谢的意思。
「不客气。我只是凑巧看到、说出事实而已。」她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如果那个小偷是满脸横肉的壮汉的话,也许她就没有这种勇气啦!不过,她会选择另一种方式处理。嗯,简单说来就是,她没呆到不要自己的小命啦!
男人的嘴角隐约扬起,墨镜后的视线仍停留在眼前带着娇憨气息的小女生脸上。
「不过大部分的人就算『凑巧看到』,通常也会选择视而不见吧。」所以他稍早之前才会讶异于她的出声,更何况她当时还刻意将那女人阻挡下来。他想,这女孩若不是胆子太大,就是不知死活,
沈悠悠忽然注意到他要笑不笑的神情,睨他。「抱歉,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我觉得你好像在说我是异于常人的怪人?」好心没好报。
男人没说话,继续盯着她看,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地想走人时,他却又开口了。
「妳想太多了。」仍是和他酷表情不搭的微暖声音,接着他低头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