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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甄呆呆地位立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只是不断地问自己,她刚刚可是听错了?
※※※
曼中窝在设备完善的暗房里一个上午了,他神情专注地处理着由澎湖拍摄回来的照片。突然,电话声响起。
曼中走出暗房,来到茶几旁拿起话筒。
“喂?我是杨曼中。”
“杨大哥,幸好你在!”一个熟悉有朝气的声音传人他的耳膜,曼中不禁一愣。
“沈襄,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你事务所的事情不忙吗?”
沈襄是他在哈佛念书时的学妹,法律系毕业后就进入费城的一家法律联合事务所,至今已有三、四年没见面了。
“我现在人在台北,甭提事务所的事了,我已经辞掉那边的工作打算回台北开业,这几天一直打电话想找你聚聚,可是都只听到答录机的声音。你到哪里去了?巴黎?撒哈拉?”沈襄说话就和她的人一样干脆俐落。
“我到澎湖取景。”
“澎湖?”沈襄愣了一下,脑袋瓜一时之间找不出这个名词来。“你是说台澎金马的那个澎湖呀?”
“对,你去过吗?”曼致勃勃地问。
“没有。不过澎湖不是个很乡下、很偏远的地方吗?你去那边取什么景?”她好生不解。
曼中抚了抚额头,没想到她的观念和妈妈一样。
“澎湖淳朴粗犷又有人情味;我为什么不到那边取景?”
“呃,好吧。”沈襄转移话题,“那你现在有没有空?可不可以赏脸出来吃顿饭?”
“当然好,我到什么地方载你?”
“我现在住在以前的公寓,你还记得吗?”
“好,我马上过去。”
三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家咖啡馆。
沈襄痴迷地打量着她最欣赏也最崇拜的学长,发现他比往日更多了一抹潇洒不羁的气质,这让她更加的动心。
曼中则以纯欣赏的眼光看着这个好久不见的学妹。她从以前的青涩热心蜕变到现在宛若女强人的专业姿态,在在显示出她的生活历练丰厚。
不愧是个女律师,浑身散发着干练精明的气息。
“沈襄,想喝点什么?或者是想吃什么?”
“你应该还记得我喜欢喝的咖啡吧?”她撒娇道,女强人的姿态已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以前的小学妹模样。“这么快就忘记啦?”
曼中微微一笑,对着在一旁等候的服务生说:“麻烦给这位小姐一杯曼巴,我要摩卡。”
“是,两位要用餐吗?”“介绍一下你们的招牌餐好了。”沈襄翻也不翻菜单就扬眉笑道。“是的,我们的招牌餐是蜜汁鸡腿饭和宣威火腿粥,两位可以尝尝看。”服务生建议。沈襄皱起眉,“怎么都是这么油腻的?有没有比较清爽的餐点?”
“有,我们还有吻仔鱼粥。”
“我不喜欢鱼腥味。”她还是不甚满意。
那个服务生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呃,那”吻仔鱼没有腥味的,它还非常的鲜美,你可以试试。“曼中开口为服务生解围,”你在美国应该很难吃到这么特别的家乡味。“
沈襄闻言,露出甜甜的笑容,“好,好我就吃吻仔鱼粥吧。”
服务生感激地瞅了曼中一眼,又问:“那先生呢?”
“我也一样,谢谢你了。”他好脾气地微笑。
待服务生退下后,沈襄忍不住批评道:“还是美国的服务生比较专业,他们服务周到又礼貌,而且咖啡馆的餐点又好。”
“你还是有点不习惯回来台湾吧?”曼中不好意思说她崇洋的心态太过明显了。
沈襄一怔,随即感叹道:“当初出国留学是抱持着远离现今教育制度和杂乱社会的心理:没想到我在美国待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办法融人当地的社会,到最后还是回到当初那个厌恶的家园。”
“你那时候是这样想的?”曼中实在有点不能理解,他以为每个留学生的心态都和他一样,是为了追求更高的知识好回国发挥所学。
看来每个人出国读书的目的和心态都不同。
“对呀!难道你也是这样想的吗?”沈襄讶异地问。
“完全不是,不过现在谈那个并不恰当。”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不认为沈襄能够认同他的看法。
咖啡正好在这时候送上来,曼中端起咖啡啜饮着。
“杨大哥,我上次在美国的世纪艺术中心看到你的摄影作品,实在非常出色,听说风评也相当好,真是恭喜了你。”沈襄甜笑道。
“谢谢。”他谦逊地答谢。
沈襄也喝了口咖啡,假装不经意地提出:“杨大哥,你现在成就这么高,应该有不少女孩子仰慕你吧?”
曼中闻言,脸上是止不住的讶异。“会吗?我倒没有发觉到。”他又不是那种花花公子或是企业小开之流的人,怎么会有众家女子倾慕呢?
“还是因为你现在女朋友了,所以驿于别人的倾慕浑然未觉?”沈襄口气中有一丝不太明显的哀怨。
曼中哑然失笑,“当然不是,我现在并没有女朋友,可是就算是单身一人,我也不会去注意这些的。”
如释重负的的狂喜瞬间涌入了沈襄的脑子里,她开心的红了脸,强自镇定的声音也微微颤抖起来,“真的?”
“我真的不太注意这些。”他以为她指是这个。
“不,我说的是——”沈襄素来流利的口才也变得结巴了。
“你想说什么?”他不解的问。
“我是说你真的还没有女朋友?”
“目前没有。”不过他还在心里甜蜜的补充了一句话:就快了,他就快要把薇甄变成他的亲密爱人了。
沈襄的心中燃起了强大的希望和喜悦,她笑吟吟地举杯对曼中说:“那我就以咖啡代酒,‘祝福’你能尽快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
曼中并不知道她心底正在打的主意,他只是感谢地微笑,“希望。”希望他能够成功地追求到薇甄!
※※※
曼中和沈襄用过餐后像相偕走出了咖啡馆。
就在他们打开跑车门要坐进去时,对街的朵朵眼尖地瞄到曼中的身形。
“朵朵,你在看什么?”搀扶着未婚妻、满脸宠爱呵护之情的渐奇敏感地察觉到她的异样。
“我看到了一个……朋友。”
曼中身旁的美丽女子是谁?她和曼中是什么关系?曼中怎么没有在澎湖追薇甄?
朵朵的表情凝重了起来。
“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渐奇体贴地问。
“不用了,他们已经走了。”她突然仰起头来轻唤道:“老公。”
“什么?”渐奇肃立倾听。
“我想回澎湖一趟。”朵朵宣布。
渐奇满脸的不放心,“可是你大腹便便……”
“那你不放心的话,就陪我一起回去嘛!顺便把我们的结婚喜帖送到薇甄的手上。”她甜甜地撒着娇,“好不好?”
“你说好不好?”
疼老婆疼到心坎里的石藤渐苛早就对朵朵百依百顺到没脾气、没个性的地步了。
只要老婆大人一声令下,焉有不从?
※※※
薇甄在澎湖住了将宾二十四年,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作无聊!
实在太奇怪了,自从朵朵和曼中回台北以后,她的心境好像有了莫大的转变。
她以前一个人总是悠哉游哉的,一人吃饱全家,不去理会红尘俗事,也不会让那些牵挂进自己的生活中。
她的日子一向惬意无忧的。
可是最近不一样了,她整颗心好像被掏去了一块,做什么事都提不起戏来。
“唉——”她长叹口气,觉得整个人没精打彩的。
这些天澎湖阳光明媚,观光客络绎不绝,她也好想搭上这班日游玩列车去好好玩一玩。
可是她就是提不起劲来,因为少了对味的知已。
她也不习惯去打扰旧日的同学,他们不是早成家就是已立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她如果去拜访的话又会引起他们的长吁短叹——大家都羡慕极了她这种自由悠哉的职业,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到处玩。
其实她是不好意思跟他们解释,当自己赶起稿来时,那种没日没夜的情况,每每能制造出国际熊猫来。
“我想那么多干嘛?总之现在就是无聊到底,看来我还是提前写下一本小说好了。”她慢吞吞地自藤椅沙发上起身,再用乌龟走路的速度回房间。
就在她正要打开电脑时,突然听到有驰近的声立音。
薇甄眼睛一亮,好奇心立刻飞舞起来,她追不及待地冲出房间朝门口奔去,“谁谁谁?谁来看我?”
仿佛回应她的问题似的,一个甜美娇嫩的声音愉悦地传了过来——
“薇甄,我回来了!”
在这娇喊声后,随即出现挺着大肚子的朵朵,以及被朵朵奔跑的行动给吓得捏了把冷汗的石藤渐奇。
他边搀着小妻子边说:“慢点慢点,慢慢来。
瞧他,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