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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还不走啊?他待在这里害她都紧张起来了,况且他待这么久没关系吗?他的手下不会找他?
“我造成妳的困扰?”他问。
“怎、怎么会呢?”语茉陪笑:心里却在OS:当然困扰!搞什么鬼,本小姐连换件衣服都要到浴室里去,很不自在耶!
她好象很不希望他继续住下去的样子。他原本也打算明天一早离开,毕竟打扰她也够久了,这一星期以来,她除了供他吃、喝之外,还买了几件衣服给他,对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疑似黑社会份子,她待他真的很不错。
他想也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不过,听到她怕得要死又逞强的违心之论后,他改变主意,决定留下来,继续以吓破她的胆子为乐。
“那么我就继续住下来了。”当然,沙发是他的床,这一点无庸置疑。
原来她在SETV工作,这真是太巧了。
“嗯。”语茉有苦难言,叹息一声,继续吃着盘子里的炒饭。
请神容易送神难,就是这个意思吧?
抬头,偷觑他棱角分明的侧脸,长及至肩的发丝扎成马尾,她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他的五官霸气,一副很凶的样子,但很好看,甚至是少见的留长发也好看的男人。
他让她想起电影古惑仔里的港星郑伊健,他有一点那种味道。
唉!就算他长得帅能去当电影明星,也改变不了她怕他的事实。
天吶,他、他竟然是黑社会老大!
“时杰,我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语茉很怕,但仍要开口。
“什么?”
“你在家里的时候,如果听到有电话,能不能不要接啊?”
“为什么?”
“因为我爸听到会气得爆血管。”未出嫁的女儿在住处藏了一个男人,没有一个当爸爸的会高兴。
“我知道了。”他了解的点点头。“难怪。”
“什么难怪?”语茉奇怪的问。
“在妳回家前十分钟,有一通找妳的电话。”
“什么?!你接了我的电话。”语茉大惊失色。“谁?是谁打来的?”
“他说他是妳哥。”他耸耸肩,凉凉的道。
轰-…
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杜语柏,长她七岁的兄长,对她除了溺爱之外,还是溺爱,对任何敢靠近她的男人没有好脸色看就算了,严重的还会拳打脚踢。
爸爸知道她住的地方藏了一个男人,会先打断她的腿,而哥哥则会杀了胆敢跟她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野男人,再回来好好的教训她!
比较起来,她比较怕哥哥,这、这下惨了。
第二章
西装笔挺的男人有着中年男人特有的成熟魅力,他额头的抬头纹和眼角的鱼尾纹,并未使他显得老态,反而突显其魅力。
这是一个老帅哥,没有人能否认他老得很帅。
“老板,有少爷传来的Mail。”年轻的女秘书叫住正要往办公室走的老板,恭敬的道。
时敬挑了挑了眉。“时杰传Mail给我?”
“是的,老板。”
“印出来。”他淡淡的下了命令,拿起秘书递来的公文,踩着自信的步伐踏进办公室。
“爸。”一名五官清秀、服装端庄的年轻女子,拿着一张打印纸走进来。“我听说哥传了Mail给你。”
“拿来吧。”时敬朝女儿笑笑,伸手拿过她手上的纸。“妳消息还真灵通。”
“我一进公司就知道了。”时芬微笑。“我交代过你的秘书,有任何哥的消息都要先通知我。”
“原来小安是报马仔啊。”
“爸。”她没好气的喊了声。
小安是她的大学死党,毕业后她引荐小安到公司来应征,没想到小安的能力让爸爸满意,特别提拔她到身边,担任秘书一职。
所以,感情好的她们除了下班会一起吃饭、聊聊天之外,特别的消息还会互通有无。
这特别的消息,只关于一个叫时杰的人。
“这小兔崽子!”时敬看完信件后忍不住又笑又骂。
“爸,哥怎么了?他在哪里?有没有说要回来?”时芬一连问了几个问题,很心急的样子。
“那兔崽子玩得乐不思蜀,哪舍得回来?”他没好气的道。
“哥最近在忙什么?”
“妳自己看就知道了。”时敬把纸张递给她。
时芬接过一看,眼睛不禁瞪大。“帮、帮派?!哥怎么会去混帮派,他怎么玩成这样?”
“那小子真是够了,欠揍!”他虽然这么说,但语气却难掩心中自豪。
他这儿子从小到大都一样,对任何事情都是半调子,但只要是有兴趣的东西,他就会去玩个彻底。
念小学的时候,小杰总是不按时交作业,成绩更是惨不忍睹的满江红,所以,上课时常被老师刁难、责骂,但他依然故我。
妻子早逝,他只好身兼母职。在那时候,他常常让老师请到学校,而小杰的班导也常常到家里来家庭访问。
且每次小杰的成续单上,老师的评语都是没有向学心之类的负面评语。
但他从来没有责备过儿子,只对他说:“小杰,你想做什么就尽管去做,爸爸能帮的,一定会尽量帮你。”他相信儿子不是老师们口中的顽劣学生。
直到小杰小学三年级,换了个新的班导师,那老师年轻貌美,而且认真教学,第一次课后把小杰留下来辅导,没有责骂,还温柔的对他说:“老师上课很无聊对不对?所以你一点兴趣都没有,告诉老师,你想学什么?”
小杰才对那位女老师敞开心门,对上课认真起来,而且在升上小三的第一次段考,跌破前任班导的眼镜,成为全学年第一名的学生。
他只是没兴趣而已,一旦他有兴趣,就是全力以赴。
小杰的成绩突飞猛进,他高兴之余,不禁想达谢儿子的班导师,所以约了年轻的班导师到家里吃饭,没想到在第一眼就爱上那温柔的女老师。
小芬,就是他们的小女儿。
“黑社会?我没有看错吧!爸。”
“没错,妳哥哥说想看看黑社会文化,就跑去跟人家混帮派。”时敬感到又好气又好笑。“那是半年前的事。”
“那哥现在人在哪里?”时芬担心的问。
长自己十岁的哥哥,一直是她崇拜的对象,小时候她就像个小跟屁虫,跟在他后头团团转,对像头脱缰野马般的哥哥,她是既敬又怕的。
不过对她这个唯一的妹妹,他是十分疼爱的,虽然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却不见时杰对她凶过,且他对继母更是孝顺。
“妳也看到他Mail上写的,帮派老大有意让他接任,那小子逃都来不及了,所以短时间内他会先避一避风头。”
“爸。”时芬小小声的低问:“哥会不会被黑道追杀啊?”
“那个兔崽子,当然会!”时敬大笑。“爱玩嘛,不过妳放心,妳哥的能耐才不只那一点,他会逃得远远的。”
“那也是,我白担心了。”她松口气的说。“连爸都找不到的人,那些帮派份子想找到哥,恐怕很难。”
“可不是吗?唉!”他叹了口气。“小杰精得很,一定知道我在等他回来接掌SETV。”
“哥说他还年轻,想多玩几年。”时芬掩嘴偷笑。
“都三十二岁了还年轻个鬼?!”时敬气得吹胡子瞪眼的。
她很喜欢看哥哥和爸爸斗智,一个逃、一个追,哥从小就聪明,只是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只要是他感兴趣的东西,都会亲自去尝试、体验。最让人嫉妒的,是他随便玩都玩得很好。
时杰高中时迷上Band,组了一个乐团,无师自通,自己摸索出贝斯的玩法,而且技巧华丽。那时候他常常往PUB跑,身任贝斯手兼主唱,迷得一群小女生和大姊姊为他疯狂,甚至还有唱片公司找他出唱片。
不过半年后他就腻了,把为了乐团染成银色的头发染黑,回去当他的乖学生,不再是教官眼中的头号问题份子。
但过没多久,他生性那股不安定的因子又开始蠢动-…
他觉得足球挺好玩的,踢得好的话还会被全世界的女生喜欢,就像球王比利一样,可以踢球又可以当万人迷,还可以赚钱,一举数得呢!
以十七岁的高龄才开始接触足球,说真的还有点晚,但时杰是天才,甫入社三个月,就已经是先发球员,在全国大赛里表现出色,还成为当年的MVP球员,前途不可限量。而他比赛的录像带辗转被送到国外,欧联许多教练对他惊为天人,跨洋过海来到台湾,纷纷提出优渥的奖学金和签约金,要签下他。
但是时杰又、腻、了。
因为得来得太容易,所以他不觉得可惜。
还好他在进大学的时候不小心把科系填错,成了某大学新闻系的学生。
新闻的世界太大、太奥妙,让他无法看透,这燃起了他的斗志,发誓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