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飨听众。
「我与他,是山西同乡,在那个荒年没收成的年岁,我们虽互有情意,却不能相守,他为了帮助家里,将自己卖到京城当佣仆……」
说著他十八岁回来,订下了亲事,但来不及完婚,就被召回京城,一同陪主人出海去了,至今音讯全无……说著烈女不事二夫,家人不忍逼她改嫁……说著纵使音讯全无,生死不知,她仍在等,等那微乎其微的奇迹……说著年华似水流,她的等待依然坚实,任由光阴带走她的青春,无怨亦无悔——夫人们红了眼眶,为这令人鼻酸的悲恋歌欢感动,不住的安慰她,说那人一定会回来。
只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不知为何,竟真的心酸了起来。
胸口有著浓浓的惆怅,不知道是为了哪般。
或许,只因明白到:这样的孑然,将无终无止……
第七章——(辗转)
不知是怎样的动念,让他马不停蹄的奔波,赶回了山西,复又向北方的开平而去,不曾更正停下来休息。
年回买了生平第一件属於自己的财产:马。就为了赶路程,每日每日的快马奔驰,疲累的身体摧折不了他眼中炯然的意志。他,只是想见见她。
胸口鼓动,为著他不明白的来由。
或许,这理由太过荒唐,见到了又如何呢?想亲耳听她说出已嫁人的事实,来让自己完全绝了这份多年来不曾断过的淡淡牵念吗?
她一定是嫁人了吧?一定的。但他就是制止不了自己决意要见她的决心。
很想很想问她!你好吗?!这些年,好不好?
想让她也看看他现在的样子。他今天能成为这样被看重的人,一切全来自她。
所以,纵使她已嫁人,他还是想看她、感谢她……十日前他回到家乡,第一件事就是去她家拜访,却听说元家母子已搬到开平去了。当下让他一颗因期待而颤抖的心沉到了谷底……走了?她走了?
不!不想就这样断绝掉。他不愿去想像今生今世再也无法与她相见的画面。
他想了那麽久、那麽久,不该是这般结局的。
简直像失去理智,他等不及参加完小妹的婚礼,挨到她订亲就买了匹马往开平直奔。
「你怎地这般著急?元家人搬走就搬走了嘛。咱们是很感激元大娘没错,但也犯不著跑个几百里远去特地说声谢吧?你这模样,别人还当你要去会情人咧。」小弟年转送他出城时不解的问他。
他没有答案,所以无法回答小弟。
他只是,非见不可。他不想今生今世再也见不著她,所以一定要见到她,确定她在那里,他的心才能定下来,不再惴惴然於再也无法见到她的惊惧中。
「大哥,您可得快些回来啊,有十来个媒婆上门说亲,都是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爹娘说要帮你挑个好媳妇呢。一切就等你回来点头。」
年回闻言,心底涌上强烈的排斥。
「年转,别让爹娘允下任何一家,什麽礼也不许收,明白吗?」
年转搔搔头,不敢违抗兄长的命令,只好道:「我明白的。但,您为何一点也不著急呢?村子里的人很少过了二十还没娶的。有妻子在一边体贴服伺你,你不是更能放手在工作上吗,」
年回记得自己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出门在外多年,任何粗活细活我都能自己来,不需要妻子。何况我马上又要出洋了,何苦找个女人来守活寡?」
「呀?你不要妻子?那你要什麽?」
没有回答,迳自上马走了——
他要什麽?
要一名能言善辩的知己,要一名当他不在时,亦能活得快乐独立的女性;两人聚时可天南地北的聊,无所拘束,不必猜疑,全然尽兴;各自分开时,心中挂念便好,无须成日闺怨,没办法打发独自的时间。
所有的「他要」,都只以一名女性为基准——有点刁钻,有些泼辣,但又充满正义感、不畏恶势力。没有小女人的扭捏作态,反而是大刺剌的爽利。总是一身短褂中性穿著四处游走,老是以大姐姐自居,从不肯被人压低身分,还拐得他叫她好几年的姐姐……
他对女人的认识不多,但那又何妨?只消认识她一个就够了。他承认他并非那种对男女之情怀著憧憬的人,事实上他除了追求财富,其它的想望根本是零。
不觉得传宗接代重要,不认为女人的美丑与他何干,当别人暗示他那个正在对她眨眼的女人是在对他表示好感时,他只觉得那女子八成得了眼疾,还是快快送她去医馆看病以防小病不留心,拖成大病便难治。
他不知道爱情是什麽,所以珍而重之的把这份多年的牵念解释为对知己的感情。
知己哪……比妻子更重要,教他数百里的奔波。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想与她断了音讯。
十天後,来到开平。
他想,元初虹应该仍以牙婆为业,所以茫茫人海中,他只要四处打听当牙婆的人家就行了。
他的时间并不多.现在八月了—距离十二月要出洋只剩三个多月,这回他不帮赵大爷采买货物,所以只要预留二个半月赶去苏州就行了。那麽,他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开平找人,因为他还得回家一趟。
找了间客栈安顿,稍作梳洗之後,他便往市集寻去。多年的旅行生涯让他知道每到一陌生地,首要就是熟悉地理环境,分出东南西北,找当地人攀谈打探。当然,市集小贩是最了解地方的人,如果你想找他问路或问人,就得先做买卖。
基於商人本能,年迥勤於与小贩往来时,更大手笔采办货品,正巧能让他运到海外贩售,亦能让小贩们知无不言、言无不荆甫卖出一批布料,赚了十二两的布贩笑得合不拢嘴,简直把年迥当成自家好兄弟,大声笑道:「小兄弟,你说要打听牙婆?问我就好了,我刘田旺对开平城里里外外可说是熟透啦。我们城西这边最精厉的要属金牙婆了。
她不只人脉广,能介绍工作,还能当媒人哩。这金牙婆对城里哪家哪户做何营生简直比县衙还清楚。你说的什麽元大娘我是不熟啦,可要是那元大娘真的是当牙婆的话,金牙婆一定知道。金牙婆对她的同行可注意了。她就住在三条街外,我带你去!」
年回连忙推却:
「这怎麽好意思呢,不必了,不打扰你做生意,我自己过去就成了。」
「哎,别说这话。我今天做你这一笔就可以吃好几个月啦!带你过去我好顺便替你把一车的货送去客栈,今天我不做生意啦!」布贩拉来板车,将十来疋布料往小车上堆。
不由分说领人就走。
年回也就不再多言。来开平四天了,希望真的能找到人。她哪……可别又搬走了吧?!
·······························金牙婆是个瘦削的妇人,一双绿豆小眼转了转,尖声笑了几下,才故作苦思状:「您说要找一个叫元初虹的牙婆子?这元初虹嘛……」
「曾听过吗?」年回吊高了一颗心,期望妇人回应一声肯定的「有」字。
「我想想喔。这八、九个月前……似乎真有个姓元的年轻女子,喔,也不年轻了,老啦,就叫元初虹来著.大概就是你要找的人吧?」
「是的,是的,应该就是她!」他迭声直道,追问著:「那她呢?现在仍在开平吗?」
金婆子笑问:
「唷,瞧你急的,可别是追债来著的吧?她拐了你的钱财,还是……」
年回太过兴奋,压根儿没注意到金婆子眼中闪烁著阴沉的暗影。
「她……她是我很重要的朋友,我来探望她,看她过得好不好。」
「小伙子,我瞧你……还没娶妻吧?」
年回点头。
「是的。金大娘,请问她——」
金婆子上下看著年迥,见多识广的她由他一身不差的衣著,以及刚才布贩那恭敬的姿态来猜,知晓这年轻人应是个小商贾。送给她的礼也颇为贵重,是挺有些家底的人。
一个未婚男人千里迢迢来找一个女人,不会有第二个理由——「哎唷,你是来提亲的啊?」
冷不防的红潮炸上年回黝黑的脸。他呐呐道:「呃……不……不是……我……」
金婆子当下肯定了,再度哎唷一声叹息道:「可惜啊可惜,你没指望啦。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怎麽可能到现在还没嫁呢?你也真是糊涂了。」
「什麽?!」热呼呼的一颗心尚未狂喜够,便被一股子泼来的寒冰冻成死寂。他震惊的抓住金婆子:「她——她嫁人了?」
是想过她应该嫁人的,但当这事被证实时,却是百般不能接受。嫁人了……嫁人了……她嫁人了……金婆子吃痛,呼叫道:「对啊,嫁人了,而且还搬走了。」哼!她才不让元初虹嫁到相貌堂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