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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有这个念头,他控制住了自己,他想还是将这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吧!
“失恋”——我们该用什么来形容这两个字呢?两个人因为某种共鸣走在一起。也许是为了相互理解对方,从彼此心中寻找关怀,寻找快乐,而当双方都熟悉到一定程度之后,面对的也许是时间铸就的深爱,也许还有另一种选择——分手,黄河与米馨属于哪一种呢?也许都不属于,也许又都囊括,但双方心中都存在着痛苦的基因,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苦衷。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人的初恋大部分是不成功的,它的充其量只能成为一段美好而酸楚的回忆,初恋的对象不可能成为你的人生伴侣。
黄河开始对这些话是持怀疑态度的,但此时此刻,他几乎是刹那之间得到了领会,爱的越深,伤的越深,也许这是每个经历过恋爱的人的共同感悟吧。
悲恸,正确对待,可以化之为力量,所谓失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恋后的沉沦,虽然在工作中偶尔会因此略显失意,但总体上说,黄河并没有因为失恋而工作大跌,相反地,每次组织跑步,他想起那失恋的一幕,便有一种力量与悲恸并生,也许是他想用超越极限的那种味道来折磨自己吧。
是啊,曾经的爱情那般浪漫,那般美丽,他怎么能忘怀呢?他觉得这段情应该记录下来,虽然它的结局是个悲剧。“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句话纯粹是安慰人的一句话,但黄河果真有一种冲动把这段感情写下来,题目就叫做……《黄河绝恋》,不!这名字太俗,应该叫做……《镜中缘》,对,就叫《镜中缘》,因为米馨仿佛对镜子有很深的感情,她说过,镜子可以窥探出人的面目,让人认识自己,而心中有了面镜子,就可以是一片无尽的海洋,让你有一片广阔的想象,当大海不再有波浪,当河水不再流淌,一切都可以是一面镜子……她的话挺高深莫测的。
其实,黄河的这个想法,也正好迎合了师里组织的征文比赛,比赛规定,文章体裁与内容不限,目的是鼓励部队写作人才,它同时属于“人才杯”文化大比赛的一项。
本来黄河想写成短篇的,但写起来实在控制不住感情的流露,他想还是写成中篇的好,这样的话,就会尽量让痛苦的一幕一幕更细致一些,也许获奖的机率也高一些。
总之,这段时间,是一段苦涩之梦的流程。
外围哨,每天早晨,黄河依旧能够见到王菲跑步,或是单独一人,或是与董乐宾两个人,但他的心思并不再被这现象所占据了,也许仅仅是偶尔产生点点醋意了,毕竟王菲曾经是黄河欣赏的一个女孩。他的心,已经在承认着巨大的感情的纠缠和折磨,一个女孩的身影时刻在他脑海里徘徊,从未间断过。爱之深,恨之剧,有时黄河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天渐暖了,带新任务越来越显得突出,今年新兵下的比较多,象黄河这样第三年的老骨干也要带一个新兵,人多了也好,训练起来虎虎生风,带劲。
大学生活,相比于中学来说,更加丰富多彩,更加令人神往。更重要的是,大学里不再象中学那样禁止谈情说爱,因此,其实大学除了具备教书育人的本能外,另一个比较突出的作用就是促成了一对一对的鸳鸯,不管他们将来能不能在一起,至少曾经有过一段共同走过的光辉岁月。象王菲这样条件优越的女孩,自然少不了一些痴情男孩的青睐,但相比而言,追求王菲时间最长、付出最多的莫过于董乐宾了。董乐宾因为其高深的文学修养,得到不少女孩的爱慕,不屑一顾间,他唯一动情的只有王菲。对了,董乐宾的一首情诗在校园内风蘼一时,被同学们争相传抄和吟诵:一种深情谁人知无限迷茫几时起浮云可否化开愁绪一处心情无尽叹息苍天知我情明月知我意清凉微风中默默长相思雨中蝴蝶异样美丽问一声梦中人,能否不离去天边有颗星是我摘给你浓浓情愁随风而去无瑕白云几时化春雨苍天有情溶进大地凄黑夜风儿袭可否代传此相思一份真情只为君开启问一声梦中人能否不离去……这首诗曾经是他写给王菲的,却不知谁给透露了风声,将它在学校传播开来,成了许多男女非常错爱的一首绝妙佳作。作为学校报刊《青春浪花》唯一一名学生编辑,董乐宾表现得极为出色,一首首给人以共鸣的朦胧诗,一篇篇催人泪下,感人胸怀的小说,通过这《青春浪花》把一名深具文学天赋的才子搞得轰动一时,成为校园内的实力派偶像。有些时候,王菲也觉得他很了不起,同学有四五年了,董乐宾这人给她的总体印象还是不错的,尽管也有个别时候令她不甚满意。其实有时候,董乐宾那种痴情劲儿真的令她很感动。星期天,董乐宾约王菲出去吃一顿家乡菜。这个理由很充分,因为全校仅他们两个人是河淀的,仅此一项就大大加深了彼此的感情,更何况,他们要去光顾的《鲁家饭店》,老板也是河淀老乡。求学在外,“老乡”这两个字,不仅仅掺有乡音的味道,一声老乡,更是蕴藏了多少对故土的向往,对故人的思念,对故乡之人的亲近。“董乐宾,想不想家啊?”王菲突然问道。“想家,从放假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开始想家了,但是……但我想你的时候比想家要多多了。”董乐宾眼睛之中,流露出一种特殊的光彩,似有希望,又似有无奈。“你讨厌!你想我想得快想不起来了吧?”王菲善意地瞪了他一眼,拿筷子开始夹菜。董乐宾呆了起来,眼睛里面攒动着莫名的压抑,也许是在瞬间,董乐宾将那只书生意气的手轻轻地搭在王菲的手上。平静,依然是平静。王菲的举止开始凌乱,急促的呼吸声象是一种反抗,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瞬间的事情,稍后,她开始习惯董乐宾这种温柔的表白。王菲夹了一筷子菜,放在董乐宾盘里,“快吃饭呀,你愣着干嘛?”那只被捂住的手顺势抽了回来。“不,不吃。”董乐宾一只手攥着筷子,一只手耷在桌子上挠来挠去,“我今天就要弄明白,”他想了想道:“我到底有没有机会做你的男朋友?今天你不告诉我,我就不回去了。”董乐宾的话一半是发自肺腑,一半是处于开玩笑状态,但他这种儿童式的调皮行为倒让王菲觉得可爱极了。“你有机会啊。我又没否定给你机会,机会在你手中嘛,就看你抓不抓得稳啦,不过我记得这句话你已经问了我好多次了啊。”王菲笑了,真象是一朵盛开的鲜花。“噢,是吗?我,我只是有些放心不下,你知道,我对你可是把心和肠子都掏出来了。”董乐宾动情地说。“我知道。你的肠子在这里!”王菲指着面前那盘大肥肠惊叹道。其实他们并不喜欢吃大肥肠,只是这家主人把这道菜吹嘘得不得了,他们实在盛情难却。老乡嘛,有些时候不好拒绝。饭后,两人又约定明天早晨一块到校外跑步。春天的风是格外温柔的,带有丝丝凉意,拂去一身的疲惫,缕缕清香的空气徜徉在熟悉的小路。王菲每次都是跑熟悉的路线。空陵山外围一圈,也是她们的必经之路。那些忠诚守卫在这山周围的哨兵,偶尔地成为她所注重的风景,黄河——她已不是一次碰到黄河了。但她并不想打破彼此的沉寂。有个叫李方明的老乡倒是蛮外向的,经常喊住她聊聊,有时候她在想,这样会不会影响他们执勤呢?以后还是注意点,尽量少跟他在哨位上说话。身边的董乐宾不知怎么了,跑步一腐一拐的,而且状态极差,跑了一段就跟不上王菲了。“跟上呀你。”王菲回过头,朝着气喘吁吁的董乐宾道。董乐宾咬牙坚持追了上来,但不一会又落在后面。王菲在一处灯杆下停下来,等董乐宾缓缓地追上来。她拍了拍董乐宾的肩膀道:“不行啊,连我都跑不过。”话刚说出口,她突然发现董乐宾的脸上一青一紫的,在灯光的映射,显得格外清晰。“你跟人打架了?”王菲显露出关切的目光。“没,没有,这是……碰的,不小心碰伤的。”董乐宾用手摸了摸脸上的青红之处。“你撒谎,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有必要瞒着我吗?”王菲移开董乐宾的手,仔细地看那伤处,“疼吗?”她的眼神之中释放出摄人的光华。“不,不疼,一点儿也不疼了。”董乐宾受宠若惊,“何况我是,是为了你挨打,我认为值得。”王菲一惊,眼睛瞪得圆圆的。“昨晚李涛带着几个人到我宿舍里,把我给……唉,要是我哥们儿房昨在就好了,有他好受的。”董乐宾似有些抱怨,又似有些遗憾。“他们为什么打你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