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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也狗血-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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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蒙无话,还是点点头。

“你的想法呢?”丁满是个喜欢直截了当的人,唯一做过龟毛的事,就是早就该表的白竟然拖了这么多年。

唐蒙还是不说话,只是摇摇头。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还是不喜欢?”

丁满的语气听上去好像有点怒了。唐蒙仍旧低着头,喃喃的说:“我不知道。”

“所以,你躲我?”丁满自我安慰,还好,还好,不知道至少还有希望。他放轻语气对唐蒙说:“原来我是想等你自己发现的。你不知道,其实高一那年暑假我就想跟你表白。但那时我以为你和唐远在一起……”

唐蒙打断了他的话,说了见面以来最长的一句话:“我跟阿远从来都没有什么的。”难道阿远离开前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看到了?

丁满示意她别打叉,继续听下去:“后来我才知道,我觉得我好像误会了什么,你跟唐远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可是我已经不能肯定,你心里是不是有他,我不敢表白,我怕我会被你拒绝,我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丁满说到这里,停了一会儿,喝口酒接着说:“要不是宁蒙遇到了你,我想,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勇气跟你告白,你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感觉的到,也许你这么迟钝的人永远也不会感觉到。”丁满自嘲的笑了一下,带着苦涩。

“小满~对不起,对不起,我一直以来都把你当好兄弟看的,我真的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唐蒙这几天一直在内疚,这么多年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呢。听到他自己说出这些话,她内心的负罪感更强了。

丁满无奈地摇摇头,竟然笑了:“呵呵,兄弟。阿蒙,你什么时候做的变性手术,我怎么不知道。”

唐蒙觉得他说的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她感觉自己视线开始变得雾蒙蒙了。“但是,……,你说喜欢我,你也去交女朋友了啊?”唐蒙既是不想承认他喜欢自己,也是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还记得小秋吗?”小秋是丁满的第一个女朋友。

唐蒙点点头。

“小秋其实喜欢我很久了,可我那时心里只有你,就拒绝了她。谁知道后来,你还是没有任何感觉,我开始有点绝望。这时小秋又来向我表白。她一直没有放弃。我看到她就像看到了自己,我们都是执着的人。她一个女孩子被我拒绝了几次,居然还不放弃,我反倒很佩服她。相比之下,我竟然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我想,我是个懦夫,不配拥有幸福。如果我们两个人都坚持执念的话,谁都得不到幸福,那么,不如我放弃,给勇敢的女孩幸福。所以我跟她交往了。其实交往的时候,我发现小秋越来越多的优点。我那时应该是喜欢她的。只是程度还比不上喜欢你来的多。后来,小秋要出国,希望我跟她一起去。我犹豫了。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她真心喜欢我,我却不能全心喜欢她。在一开始就错了,我是没有资格给她幸福的人。而且,我记得答应过你,不会离开你。……没想到吧,无论怎样,我还是喜欢你,还是要遵守我对你的诺言。所以,就趁着出国的问题,我和她分手了。”

唐蒙想都不敢想,这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隐情,自己在里面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丁满喝了口酒,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讲:“宁蒙,我们在一起不过一个多月。我们一直是朋友,直到有一次我病了。那段时间有个课题挺紧的,没日没夜地忙,等忙完了,没想到我就病了。我烧得晕晕乎乎的,是她在实验室看到了我,然后把我送回宿舍照顾我。她安顿好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喊了一声‘阿蒙’,她以为是叫她,以为我不让她走,就留下来照顾了我一晚。她看我醒过来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就解释说我烧得糊涂的时候叫她的名字,她才留下来的。我知道她误会了,但是,那时候我整个人特疲惫,我没有那么坚强,我也需要有一个人来照顾我。我想,那个不解风情的唐蒙就随她去吧,也许换个宁蒙也不错。过了一个来月吧,我身体渐渐恢复了,脑子也清醒,发现自己又做了一件荒唐的事,正想要怎么尽快和她说清楚,又不会对她造成太大的伤害。没想到她却跑来找我,说她觉得我们还是做朋友更好。一来她觉得当初在一起的决定草率了一点。她对我只是有点好感而已,还没到喜欢的程度。但想自己年纪不小了,也想找个男朋友,就试着和我交往看看。结果发现也没多大的改变,不来电还是不来电。二来,她也感觉到了,我的心不在她身上。所以,最终和平分手。”

唐蒙听完,一脸的不可思议和不知所措。她觉得自己这根神经大条过头了,无意之中竟然伤害到了这么多人。“小满,对不起~”除了这一句,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喜欢你是我心甘情愿的,不告诉你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你没有对不起我。”丁满伸出手,紧紧握住桌子那头唐蒙的手,“我只要你不要再躲我,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接不接受我,不要再躲我,好吗?”

让狗血进行到底

如此沉闷的一顿饭,放以前,打死唐蒙都想不到,有一天她会和丁满谈论这样的话题。因为没被打死,所有她遇到了。

可能是从小就跟在唐远屁股后面,和附近的几个男生一起玩的原因,唐蒙的个性一直是大大咧咧的。当别的女孩子玩芭比娃娃的时候,唐蒙跟着一群男生挖烂泥,自己捏泥娃娃;当别的女孩子围在一起你当爸爸我当妈妈玩过家家的时候,唐蒙和男生争论的是谁当将军谁当小兵玩打仗。这样的个性让唐蒙在男生堆里很受欢迎。而且她一旦疯玩起来连男生都望尘莫及,所以和她一起玩绝对能够玩得很尽兴。大家都忽略了她的性别,有什么好玩的一定会叫上她。在那个还没有意识到男女有别的时期,经常能看到从男生堆里窜出了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生。

等到进入青春期这个暧昧的年纪,男女意识开始觉醒。恐怖的是,唐蒙已经习惯了被忽视性别,自己完全没有做女生的自觉,照样和男生一起混。当然,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受男生欢迎,但是这个欢迎仅指称兄道弟。对于最初的心动,朦胧的爱恋,好吧,我们得承认,这些和唐蒙无关。至少大部分正常男生还是喜欢窈窕淑女,而不是一个混迹男生堆着中的仅具有女性外部特征的假小子。所以从那个羞涩的时代开始,唐蒙习惯了和男生相处,以兄弟之名。

她从没想到,自己作为女生,也会有爱慕者,也会有桃花开放的一天,而且对象是自己这么多年的兄弟。

丁满就是这个可怜的兄弟。

唐蒙看到丁满直视自己的目光,感受到他握着的手,听到他那么哀怨地说:“你不要再躲我。”

唐蒙感觉有点沦陷了。她好像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丁满现在的样子。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样子像是印在了脑海里,但此刻细细看来,好像和心里那个模样已经有了偏差。

坦白说,丁满很帅。通常带眼镜的,看上去很斯文的男人,会很腹黑,但是他不是,他永远是阳光的,像邻家男孩一样。一直待在象牙塔里的丁满仍旧保持着学生的那份纯真,没有沾染一丝社会的气息。唐蒙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觉得,他们还是当年的小破孩,一起尽情的挥霍青春。

喜欢他吗?那是肯定的,只是这个是爱情吗。她不知道。如果有人告诉你,你一直把里面写成“士”的“周”字,其实里面是个“土”,你也会彷徨。只是“周”字你可以放成超大号字体,然后确信里面真的是个“土”。但是,这个喜欢是否关乎爱情,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唐蒙怔怔的看着丁满,缓缓开口:“我不会再躲你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做这个决定。我喜欢你,但是我又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爱情的成分。而且我总觉得,我们这么熟了,对你下手的话,有种禽兽不如的感觉。让我再考虑考虑?”

丁满听到她这么傻的话,终于笑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还有希望不是吗。“没关系,只要你不躲着我,怎样都行。反正我也等了你这么多年了,也不差这几天。不过你这么说,倒让我觉得我很禽兽。”

唐蒙听完也笑了。气氛终于回暖了。

吃完饭,丁满照样送唐蒙回家,只是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呢?唐蒙觉得,以前丁满送她回家,她的想法他是出于朋友道义,绅士礼仪,应该送女生回家。而现在的感觉是一个爱慕者送自己的心上人回家,似乎有追求的感觉在里面。其实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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