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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无泪-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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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花开的时节(28)

张小娴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花开的时节(29)

张小娴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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