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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匈奴-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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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为家,身不由己,他的去留需要上边决定。

这时候,他想起了乡亲们为他物色的那两个对象,他觉得如果能够结婚,倒是一件好事,既可以断了赵督学的念想,又可以在这小镇,安生地住下去。这时候他想起了遥远的吴儿堡,他觉得自己是应该赶快考虑这件事情了,仅仅是为了想抱孙子的母亲,为了长眠在地下的父亲,他也该早早结婚才对。至于那两个女子,她们只给他留下了肤浅的印象,但是他明白,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结合,都是可取的,她们都会好好地和自己过日子的。既然自己,已经以这样平淡的口吻来谈论婚姻,那么,不论找其中的哪一位,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杨老太太恰好在这个时候,推开了杨作新办公室的门。这样,她原来准备大干一场的打算,其实已经落空,杨作新将心悦诚服地接受母亲的训导和决裁。八五八书房而作为杨老太太来说,她此行的目的,便不是成了来迫使杨作新结婚,而是成了在那业已选就的两个候选人中间,确定一位而已。

母子相见,自然是一场惊喜,知道是镇上的人将杨老太太接来的,杨作新对乡亲们的淳朴和热情,又是一番感慨,至于谈到婚姻,或者更准确地说,谈到荞麦儿,杨作新也是满口答应,并且说,其实他的心里,也倾向于荞麦,只是怕亏了那灵秀儿,惹她伤心,此刻心里,正二心不定哩。

杨老太太知道儿子的禀性,心想儿子当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念书娃时,就心高气盛,瞅不上灯草儿,这些年在外边闯荡,外边有的是花花世界,儿子一定早就看花眼了。因此,见儿子应承得这么利索,反倒起了疑心,以为杨作新是在哄她,打发她走了以后,再把这事搁下。想到这里,杨老太太说道,既然杨作新答应了,那么,她就看着杨作新把婚事办了,再回吴儿堡去。

有杨老太太坐镇督促,婚事很快就办了。有镇上这么多热心人乍舞,再加上学生们捧场,婚事办得很热烈。办完婚事后,杨老太太了了一桩心事,欢喜得好像猴儿—般。镇上的人仍然用毛驴将她送回吴儿堡。行前,骑在毛驴上的杨老太太,又将毛驴停住,把个没牙的嘴,附在荞麦耳边,就新婚应当注意的事项,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讲了好一阵,直说得荞麦一阵阵脸红,才算罢休。末了,杨老太太又大声地对荞麦、同时也是对杨作新说,等着荞麦“有”了,就回吴儿堡来生,她要亲自看着荞麦把孩子生出来,她要服侍荞麦的月子。

镇上的人见事情已经撮合成了,心满意足,各人又忙各人的去了。夜来,这幢用做小学校的破庙里,杨作新搂着自己的新婚妻子荞麦儿,油灯吹熄以后,也不去计较什么白脸黑脸,夫妻也还恩爱。那赵督学,婚礼过罢的第三日,来了一趟,见了门上的红对联和窗花,脸上变了颜色,后来硬着头皮推开门见了荞麦儿,于是明白自己只有喝喜酒的份儿了。她倒也不失身份,屋子里坐了一阵,说了些在这种场合应该说的话,然后起身告辞。她把自己的所有恼怒和轻蔑,放在临告辞时。当只有杨作新一人在场,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杨作新,我看不起你!”

赵督学回到肤施城后,派人送来了一盒当时还算稀罕的洋糖(水果糖),算是礼节,从此在肤施城通往小镇的路上,断了她的踪影。赵督学的事,算是了了,杨作新却没有料到,他的这桩婚姻,却又得罪了另外一个人,这人就是灵秀儿。

满世界上,现在只苦了个自认为是小镇上“头道梢子”的灵秀儿。当初灵秀坐在箱子底下的时候,信心十足,胜券在握,觉得身边粗俗的荞麦,只不过是陪衬而已。顶多,杨先生将来不婚不娶,她和荞麦,只不过是演了一场戏,为贫乏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笑料。谁知,杨老太太一番搅和,竟让荞麦占了上风,走了好运。灵秀儿现在觉得,她在众人面前丢了脸,她还觉得,杨作新其实心里喜欢的,还是她。现在,她想耍黑皮,脱了裤子,也到杨先生的床上挤一挤,可是又舍不下这个脸,不是怕文文雅雅的杨作新,更不是怕没见过世面的荞麦,她是怕学校里杨作新养的那一群活蹦乱跳的学生娃,出她的洋相,所以不敢过于造次。灵秀没了诀,每天,她就在家门口的畔上,对着学校,骂一阵脏话,唱一阵酸曲,吓得荞麦,红着脸,捂着耳朵,躲在杨作新的房里,不敢出来。

就这样好长时间后,来了个赶牲灵的。灵秀家和这小学校,隔着一条骡马大道,那赶牲灵的,听见畔上有人在骂脏话,叫一声“这女子好口才”,于是吆住骡子,跟灵秀对骂起来。一来一往,成套的脏话配合得十分默契,正像俗话说的“顺说顺对,斜说斜对”。灵秀见骂脏话和他只骂个平手,于是换了口吻,开始唱酸曲,仍旧是你来我往,不分高低。那支支酸曲,都直唱到挠人处,才算罢休。最后,那赶牲灵的找了个借口,说是要讨口水喝,便进了灵秀的暖窑。第二天早晨,天不明,一头大骡子,就把灵秀儿拐跑了。镇上人操起农具,撵了半天,也没见灵秀的踪影———两条腿哪有四条腿快!后来,镇上有人,在北草地见过她,说那灵秀,果然跟赶牲灵的结婚了,见到乡亲,不问长不道短,只一个劲地打问教书先生的消息。

灵秀跟人一跑,算是解放了荞麦,从此晚上睡觉偎着杨作新,才觉得瓷实了。杨作新的耳根,也觉清静了许多,偶尔想起这女子的痴情,也不无一丝憾意,只是天长日久,风云流散,该办的事很多,该记的事也很多,自然就把她忘记了。

于是这桩乡间喜剧到了尾声,接下来,就是安安生生地打发日月了。那时共产党的章程是“党内的事,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子”,因此,杨作新对于自己所从事的革命活动,也不便对荞麦儿说。那荞麦与杨作新同席共枕,时间长了,焉有不发现枕头底下的短枪的道理,只是看见了,也默不作声,只当没有看见,并不惊扰丈夫。有一段时间,局势紧张,杨作新为了叫荞麦有个思想准备,于是暗示了自己的身份,谁知荞麦听了,淡淡一笑,说见了枕头底下的枪,她已经约摸出七八分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掌柜的是革命人,她就是革命的婆姨了,她虽然不识字,跑跑腿还是可以的,以后有用得着她的地方,只管说话。杨作新听到,心头一热,搂住荞麦儿,亲了个口口。

二十年代末期到三十年代中期,革命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在陕北这块荒凉而又贫瘠的土地上,如火如荼地风行。这里成为当时中国境内屈指可数的几块革命根据地中之一块,并且建立了并不逊色的一支武装。当时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南有瑞金,北有照金;南有井冈山,北有永宁山”,这话后来理所当然地被作为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地方主义而受到批判,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从中感觉到,当时陕北地区革命武装斗争的规模。

这支队伍由最初的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到几百人,最后达到了数万浩浩之众,以两个军的建制活跃于陕北和陕甘边一带。他们也由最初的拥有大刀、长矛这些冷兵器,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骁勇善战的队伍。这其间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有许多可书可记的史诗,它们构成了中国革命英勇卓绝的斗争的一部分,而且由于这里的荒凉和贫瘠,闭塞和粗蛮,这种斗争显得更为残酷壮烈和更加勇敢豪迈。

我们所记述的收编后九天武装的经过,只是这红军草创期间,许多次斗争中的一件。其实,每一支小部队,哪怕是只有几个人的小部队的扯起旗帜,都有一番曲折的过程,每一个农民丢下犁杖,成为红军战士,也都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一人一马一杆枪,咱们的红军势力壮”,百川归海,所有的力量凝聚起来,于是便在陕北高原,形成了一番大气候。

民国十八年的大年馑,是这场革命得以在陕北大大风行的直接的契机。正如斯诺先生在他的《西行漫记》中,在目睹了饿殍遍野的悲惨景象后,问自己的话那样,大年馑中,那些坐以待毙的农民,也在用同样的话问自己,不过,他们将斯诺先生的“他们”这个词儿换成了“我们”。

“我们为什么不造反?”他们这样问自己,“为什么我们不联合成一支大军,攻打那些向我们征收苛捐杂税却不能让我们吃饱、强占我们土地却不能修复灌溉渠的恶棍坏蛋?为什么我们不打进大城市去,去抢那些把我们的妻女买去,那些继续摆三十六道菜的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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