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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黄初七年(226年)五月,丕病重,始立叡为太子。丕死,叡即帝位,是为魏明帝。至叡景初三年(239年)正月,叡死,共统治魏国十二年半,寿三十四岁(生于建安十一年)。
曹叡原来不曾交接朝臣,也不过问政事,平日只研读书笈。即位后,群臣想望风采。过了几天,叡单独召见侍中刘晔,整整谈了一天。刘晔出来后,众人问他对皇帝的观感,刘晔回答说:“秦始皇、汉武帝之俦,才具微不及耳”《三国志》卷3《明帝纪》注引《魏书》言明帝:
料简功能,真伪不得相贸,务绝浮华谮毁之端,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咸服帝之大略。性特强识,虽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迹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经耳目,终不遗忘。
综观叡之行事,优缺点各占一半,其优点是:(1)善为军计。《三国志》卷3《明帝纪》载:
黄初七年八月,孙权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坚守。朝议欲发兵攻之,帝曰:“权习水战,所以敢下船陆攻者,几掩不备也。今已与聘相持,夫攻守势倍,终不敢久也”。
果然,当先时派遣慰劳边方将士的荀禹于江夏郡发所从兵乘山举火时,孙权便赶紧退走了。《明帝纪》又载:
初,帝议遣宣王(即司马懿)讨渊,发卒四万人。议臣皆以为四万兵多,役费难供。帝曰:“四千里征伐,虽云用奇,亦当任力。不当稍计役费”。遂以四万人行。及宣王至辽东,霖雨不得时攻,|Qī|shu|ωang|群臣或以为渊未可卒破,宜召宣王还。帝曰:“司马懿临危制变,禽渊可计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2)明察断狱。《三国志》卷22《陈矫传》引《世语》:
刘晔以先进见幸,因谮矫专权。矫惧,以问长子本,本不知所出,次子骞曰:“主上明圣,大人大臣,今若不合,不过不作公耳。”后数日,……帝曰:“刘晔构君,朕有以迹君;朕心故已了。”以金五鉼授之,矫辞。帝曰:“岂以为小惠?君已知朕心,顾君妻子未知故也。”
《资治通鉴》卷71太和三年(229)载:
冬十月,改平望观曰“听讼观”。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常诣观临听之……尚书卫觊……请置律博士。帝从之。又诏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劭等删约汉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于《正律》为增,于旁章科令为省矣。
《三国志》卷3《明帝纪》载青龙四年(236年)诏:
郡国毙狱,一岁之中,尚过数百,岂朕训导不醇,俾民轻罪,将苛法犹存,为之陷阱乎?有司其议狱缓死,务从宽简。……
(3)比较能容人直谏。《明帝纪》注引孙盛曰:
闻之长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髪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断。初,诸公受遗辅导,帝皆以方任处之,政自己出。而优礼大臣,开容善直,虽犯颜极谏,无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伟也。然不思建德垂风,不固维城之基,至使大权偏据,社稷无卫,悲夫!
陈寿在《明帝纪》评曰:“明帝沉毅断识,任心而行,盖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时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脩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武,宫馆是营,格之远猷,其殆疾乎!”《明帝纪》注引《魏书》亦言曹叡:
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曹叡在容受直言、不杀谏臣方面,在古代封建君主中是少见的,这算是他的特色。
曹叡的最大缺点是奢淫过度。虽然他在位时期,魏国疆域比较大,总的讲军事、政治、经济诸情况也不坏。但他统治的最后四、五年,即自蜀相诸葛亮死后,魏西方大患解除,他的奢侈淫佚的本性充分暴露出来了。于时大修洛阳宫室,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高十余丈,使百姓“力役不已,农桑失业”。他“耽于内宠,妇官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掖庭洒扫,凡数千人,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可”。“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太子舍人张茂上书谏曰:“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醜恶乃出与士……且军师在外数十万人,一日之费非徒千金,举天下之赋以奉此役,犹将不给,况复有掖庭非员无录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赏赐横兴,内外交引,其费半军”。高堂隆也上疏说:“今天下凋敝,民无儋石之储,国无终年之蓄,外有强敌,六军暴边,内兴土功,州郡骚动,若有寇警,则臣惧版筑之士不能投命虏庭矣。又将吏奉禄,稍见折减,方之于昔,五分居一,诸受休者又绝稟赐,不应输者今皆出半,此为官入兼多于旧,其所出与参少于昔。而度支经用,更每不足,牛肉小赋,前后相继”。除了高堂隆和张茂以外,其他进谏的还有二十余人。曹叡对之虽不加诛贬,亦不采纳其言,照旧大兴土木,致使国用匮乏,人民困苦,而日后曹魏政权之被司马氏所取代,亦与曹叡之奢淫过度有一定关系。曹叡的统治还有一个重要的失误,则在确定继承人和辅政大臣方面。
曹丕即位后,对于曾经帮助他当太子有功的臣僚贾诩、桓阶、陈群、司马懿等都予以重用,其中名士世族陈群甚至被任为镇军大将军、领中领军,录尚书事,另一世族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录尚书事。这样,便打破了已往非曹氏亲族不能充当军事大员的惯例。黄初七年(226年)曹丕临死前,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陈群、征东大将军曹休、抚军大将军司马懿并受遗诏辅曹叡。往后五年中,曹休、曹真相继死去,陈群只担任文职,统兵大帅惟余司马懿一人。司马懿南擒孟达,西拒诸葛亮,东灭公孙渊,有很高的威望。当时曹魏统治集团内部有权势的大臣,除了司马懿以外,应推掌管机要的刘放和孙资。刘放、孙资在曹操时即已为秘书郎,曹丕改秘书为中书,以刘放为中书监、孙资为中书令。曹叡对二人尤为宠任,当景初二年(238年)曹叡考虑是否派司马懿去讨伐辽东的公孙渊时,刘放、孙资曾加以赞助,故辽东平定后,放、资以参谋之功,各进爵,封本县侯。由此可知,掌握机要的刘放、孙资和统兵大帅司马懿的关系至少也是很好的,他们日后勾结在一起,就成为曹魏政权的隐患。据《三国志》卷22《陈矫传》注引《世语》说:
帝忧社稷,问矫:“司马公忠正,可谓社稷之臣乎”?矫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三国志》卷25《高堂隆传》载高堂隆临终口占上疏说:
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可选诸王,使君国典兵,往往棋跱,镇抚皇畿,翼亮帝室。
陈矫对司马懿能否忠于魏室既表示怀疑;高堂隆所说鹰扬之臣也显然是指司马懿的。曹叡在位正当魏国兴盛时,然内部已经埋下了权臣擅权的种子。可是曹叡本人对此并无深刻察觉,对个别大臣的直言微意亦未能认真思考,自然也就无何对策了。
曹叡本人没有生儿子,按理说,他应当从父、祖后嗣中择立贤而长者,可是他却收养了两个婴儿曹芳和曹询作为己子。他所以这样作,是为了自己有“后裔”可以接替帝位,而不顾国祚之能否确保。景初三年(239年)曹叡病重,始正式指定齐王曹芳为太子。《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注引《魏晋春秋》言曹芳:“或云任城王楷子”(即很可能为操次子彰之孙)。当时曹芳年始八岁,如何能支撑起外对吴、蜀,内有权门势族的艰巨重任呢?所以陈寿在《三少帝纪》评论说:
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明帝既不能然,情系私爱,抚养婴孩,传以大器,托付不专,必参枝族,终于曹爽诛夷,齐王替位。
陈寿首先指出曹叡应择立有为的长君,以维持曹氏的国祚,是极中肯的。他又指摘曹叡对司马懿托付不专,一定要在司马懿头上加一曹氏亲族,致使两个辅臣争权相讧,则用意颇为深婉。因寿为晋臣,不得不如此措词,实则寿的真意还是认为既已令曹爽辅政,就不宜再让异姓枭雄司马懿参与,以造成“曹爽诛夷、齐王替位”,使政权归司马氏的结局。
对于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