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三国史-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凇端锊叽菲涝唬骸案罹萁咧滓玻ㄗ鸪缥粗粒又购罹簦谝寮笠印薄K锸⒒刮颂嫒ū缁ぃ衔庋鳎俏恕罢ū荆构蠹忮悖缓蠊蘖晁林穑笏秘璨录芍印薄K锸⒄庵挚捶ǎ怯乩磺泻鲜率档摹H榷ㄋ锖臀樱指锇砸怨值拇觯怪殛焯颖ψ固傅蒙鲜裁础罢ū荆构蠹忮恪蹦兀克锶ㄖ钭铀浜⑻嵋喾馔酰咦尤粗丈砦睿皇强鞔鞘裁茨兀空庖坏悖ū救艘彩遣晃弈诰蔚摹J费裕骸拔庵髑藜玻蔡拥挥诔ど郴竿趺怼薄Hú×耍幌蚱涓肝淞一实奂岬桓妫雌蛐殖さ桓妫得魅谛囊σ簿醯枚圆蛔〈匆档男殖ぃ滤肿铮圆庞写司佟Hㄖ路姥罚换嵊胙肺咝龊廖薰亓3率倌萌ㄓ刖浼啾龋撬都叱Α7巧钪ㄖ耍滩荒艿来恕

因此,我们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孙权与陆逊两人的矛盾乃是君主专制与权势大族矛盾的体现。孙吴统治集团内部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加剧、导致了吴国的衰落。

一、曹丕、曹睿的统治

曹丕,字子桓,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187年)。建安十六年(211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做其父丞相操的副手。建安二十二年,立为魏王太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操死,丕继位为魏王。十月,丕代汉为帝,即魏文帝,国号魏,建都洛阳,丕先已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代汉后,又改是年为魏黄初元年。丕在位六年而死,寿四十岁。

曹丕原为操次子,他之最终被定为嗣子,还是几经周折的。他曾说:“家兄孝廉,自其分也;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事实上,最危及丕太子宝座的,还是比他小五岁的同母弟植。史称丕:“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善骑射,好击剑。”陈寿也说丕“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但曹植的文才口辩,更为突出,因之特受操宠爱。史言:“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廙、杨修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根据“立子以长不以贤”的传统习制,丕居有天然的优势,操手下大臣拥戴丕的占多数,丕也想尽各种办法,争取为继承人。而植却未用全力追逐。史称:“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曹丕在位六、七年中的政治措施,值得注意的约有以下数端:

(1)颁布有利或关心庶民的诏令。

如《文帝纪》载:

(黄初)三年(222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彛б哉裰

(黄初)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遣使者开仓彛д裰

(黄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问民所疾苦,贫者振贷之。

《文帝纪》注引《魏书》载癸酉诏曰:

近之不绥,何远之怀?今事多而民少,上下相弊以文法,百姓无所措其手足……广议轻刑,以惠百姓。

《文帝纪》又云:

(黄初)七年……夏五月,丙辰,帝疾笃……遣后宫淑媛、昭仪以下归其家。

(2)禁止妇人、宦官、外戚干预政事。《文帝纪》载延康元年二月令:

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为金策著令,藏之石室。

黄初三年九月甲午诏曰:

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3)下诏禁止厚葬、淫祀。《文帝纪》载黄初三年:

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祸由乎厚葬封树……若违今诏,妄有所改造,吾为戮尸地下”……。

同书又载黄初五年十二月诏曰:

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

(4)尊孔崇儒。黄初二年诏曰:

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雅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者也……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

於是令鲁郡修起旧庙,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黄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

(5)下诏选用贤智之士。《文帝纪》载:

(黄初)二年……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黄初)三年春正月……诏曰:“今之计、孝,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黄初)四年夏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也。……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否则,斯鸟何为而至?其举天下德茂才、独行君子”。

(6)制九品官人之法。《三国志》卷22《陈群传》言:曹丕为魏王后,通过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其内容即在州郡置中正,择本地之贤而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定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上)。然后由吏部选用。但九品中正之制,并非丕一人突然决定施行,早在曹操当权时,何夔即向操建议:

自军兴以来,制度草创,用人未详其本,是以各引其类,时忘道德,……以为自今所用,必先核之乡闾,使长幼顺叙,无相踰越……又可修保举故不以实之令,使有司别受其负。在朝之臣,时受教与曹并选者,各任其责,上以观朝臣之节,下以塞竞争之源。

操对以上建议,已经表示“称善”,只是未及推行。操死,丕即位不过两三个月,即颁布了九品官人之法。

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之目的与结果:第一,为了让世族官僚拥护他代汉为帝,故推行了有利于世族的仕进制度;第二,设中正官以品评人物,如选用后发现名实不符,尚可治以保举不实之罪,以避免选官好坏无人负责;第三,由吏部选用人才,即意味着减少公卿二千石辟用属员名额,有助于加强皇权;第四,从史料上看,九品官人之法推行后,旧有察举征辟等制度,并未因之废除。

曹丕统治魏国前后共六年余,在军事上无何建树,他的最大失策,是未能乘刘备伐吴之际,挥师直捣吴国的江东心脏地区。他仅满足于孙权称臣纳贡的表面胜利,致使孙权安然渡过受蜀、魏夹攻的危机。后来曹丕两次兴兵伐吴,均徒劳往返。丕远不及其父节俭,曾筑陵云台、东巡台及九华台,已开明帝兴建宫室的奢侈风气。郝经在其所撰《续汉书》中谓丕“轻薄佻靡,未除贵骄公子之习,不矜细行,隳败礼律,刻薄骨肉,自戕本根”。丕纳袁熙之妻甄氏,索钟繇之璧,杀谏阻伐吴之霍性等,可以算是他轻佻骄贵的事例。但同其他封建帝王比较起来,诸如以上事例也还算不上什么大的缺陷。人们经常讥议丕对曾与他争为太子的曹植很刻薄,根据史书材料看,丕对曹植还不是很刻薄的。比如当曹操考虑是否立植时,邯郸淳曾在操面前“屡称植才”,由是“丕颇不悦”。但丕为帝后,虽杀了拥戴植最卖力的丁仪、丁廙并其男口,可是曹丕始终没有对邯郸淳进行报复,还以他为博士、给事中。说明丕对其政敌也并非皆刻毒。丕虽压抑曹植,但毕竟没有置之于死地。从丕的政治设施来看,也有些不错的。拿丕与其他封建帝王相比,尚属中等偏上者。

曹睿,字元仲,丕长子。母甄氏,本袁绍中子熙妻。建安四年(199年),袁绍攻灭公孙瓒后,熙出为幽州刺史,甄氏留邺。建安九年(204年)八月,操攻克邺,甄氏为丕所纳。睿生而操爱之,“每朝宴会同,睿与侍中近臣并列帷幄。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延康元年(220年,即黄初元年),睿年十五,封武德侯。黄初二年六月,丕赐甄氏死。叡因母诛,未得立为太子。直至黄初七年(226年)五月,丕病重,始立叡为太子。丕死,叡即帝位,是为魏明帝。至叡景初三年(239年)正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