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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女人,喜欢孩子,喜欢朋友,对全人类都怀着一颗永远充满了热爱的心。
所以:“大多数人也很喜欢他,他身上穿的衣服虽然已有点脏了,可是眼睛依然明亮,腰干还是笔挺。从十四岁到四十岁的女人,看见他时,还是免不了要偷偷多看两眼。”
古龙也很喜欢他,为此还专门收敛了一下笔墨,把写楚留香时就已延伸下来的,凡写男主人公必有的自我陶醉的毛病冲淡了许多。
陆小风已不像楚留香那样神勇干练,矫若游龙,翩若飞仙,许多事他都需要朋友帮忙,如《幽灵山庄》,《风舞九天》、《剑神一笑》等等,陆小凤所破获的江湖大案,本上都已属于朋友间的”集体创作”了。:
而且,西门吹雪、花满楼他们也不像胡铁花,完全沦为楚留香的跟班:
陆小凤就是陆小风,西门吹雪就是西门吹雪,花满楼就是花满楼。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各自兆示着古龙所心仪的三种人生境界。
他们既是旧朋友,也是永远的朋友。他们之间的友谊,让人想起了一曲旋律优美的欧洲民歌: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
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
我们曾经终日逍遥,荡桨在碧波上,
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重洋。
我们往日情意相投,让我们紧握手,
让我们举杯畅饮,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剑道
陆的尽头是天涯,
话的尽头是剑。
有人曾比较过梁羽生:金庸、古龙三剑侠的武功。他说:
梁羽生武侠小说中的“武功”,虚幻中写实性很强,一招一式,清清楚楚,细腻而又逼真,紧张激烈,张弛有致。梁羽生的“武功”也具备道德倾向性,有正派武功,也有邪派武功。正派武功力道柔和、象征着善良,仁慈,既利于攻敌防卫,又有益于修心养性;而邪派武功则非常霸道,歹毒残忍,意味着邪恶,如修罗阳煞功、雷神掌、毒砂掌等。正派武功循序渐进,发展缓慢,但根基扎实;邪派武功进展神速,却容易走火入魔,贻害终身。凡此种种,造成了梁羽生“武功”的既精彩又单调。
比起梁羽生来,金庸的“武功”更令人神往。
金庸将武功描写与中华民族的文学艺术和传统文化精神融合在一起,琴棋书画,九宫八卦,医道,用毒,皆可化为绝世神功,并将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精神作为“武功”的最高境界。金庸还着力描写人物练功的艰难过程和坚韧性格,并有声有色,恰如其分地描述着主人公因祸得福,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必然寓于偶然之中的哲理意境,使金庸的“武功”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金庸的“武功”还有一个特,人,就是诙谐有趣,在激烈的打斗中插入笑料,令人捧腹。
古龙的”武功”风格与众不同,他是以“怪招”取胜的。他的“武功”重精神不重招式。如《边城刀声》中写叶飞的“飞刀绝技”,“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
···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它。若不能了解他那种伟大的精神,就绝不能发出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刀!飞刀!飞刀还未在手,可是刀的精神已在!那并不是杀气,但却比杀气更令人胆怯。” (罗立群语)
这种比较很有意思,也确实说出了三剑侠各自不同的特点。
古龙的“武功”就是这样的,很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味道。他作品中几乎所有的成名人物。没有一个曾经有过苦练的过程,但他们都有一手过硬的武功。谁能说出李寻欢的飞刀是如何练就的、西门吹雪的剑道又是什么时候悟出的,陆小风的“二指禅”又是谁教他的?
不知道。这一切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出手的。我们只知道这些武功的威力:
李寻欢的飞刀谁也接不住。
西门吹雪的剑上鲜血一吹就干。
陆小凤的手指什么都敢挟什么都能挟。
这样的武功已流于神怪,由“武”而“神”。
有人批评这是新派武狭小说的开倒车、不知不觉走上了一条歪路;但也有人认为古龙在这里所写的已不是纯粹的武功,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一种道。
大约古龙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一般不写武功的来龙去脉。他已不看重这一些“很琐碎”的东西,他当然也不希望喜爱他的作品的读者去关注这些“鸡零狗碎”。
他更多的是企望他的读者能明鉴他这一番苦心:他所写的武功是以明心见性为宗旨的,对敌手的体察靠得是忘我和物我合一的境界。因为只有“我”才能消除认识的局限性,才能迅速准确地体察敌手武功的弱点。
高手过招,应心如静水,一旦心动,必败无疑。
他的哲学中是没有浅斟细品这四个字的。
他要的并不是拖泥带水,而是一亮剑,便见了真章。
他有时连武器都不要,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刀,他的剑。
他最击节高歌的“侠”,就是身剑合一,心有灵犀。
如果说,在武功方面,梁羽生与金庸已带有很大的童话色彩,那么,古龙的就更是童话的童话。
没有根源的童话。
这有什么不好?岭南禅宗六祖惠能的那首悟道诗,不也是没有根源的?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而且,童活与理想,真的是那么径渭分明?
当然,也有过于匪夷所思的时候,那不能不说是古龙的失误,也是古龙小说的广大缺失。他很容易走极端。
所以,有些作品也不是他一笔贯穿到底的,别人代笔,总不能很好地贯彻自己的意思。于是,真假参半,优劣并存,风格有异,应是意料中事了。
两百多年前,高鄂续《红楼梦》,也有许多人说他歪曲了曹雪芹的愿意。笔杆子为此讨伐了两个多世纪了。
世上的事,很少是无偶有独的,大多是无独有偶。
不过,无招无式,简短有力,重在精神,一击见效,确实是古龙的“武功”风格。即使多少人代笔,“这种风格还是保存了下来。
《陆小凤传奇》中,古龙最喜欢写剑。阐述得最多的,也是剑道。
关于剑,他曾有过详细的考证尸除了翻古文资料外,还跟金庸在信中认真的讨论过。
具体的根源究竟还是查不出,因为年代本久远了,各家有各家之说,如今大部已不可考证了。
但他却认定:
剑,是一种武器,也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可是,它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不一样,甚至可以知道,它的地位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武器最大的功用只不过是杀人攻敌而已。剑却是一种身份和尊荣的象征,帝王将相贵族名士们,都常常把剑当作一种华丽的装饰。
这一点已经可以说明剑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更特殊的一点是,剑和诗和文学也都有极密切的关系。
李白自然是佩剑的。
他是诗仙,也是剑侠。他的剑显然不如诗,所以他仅以诗传,而不以剑名。
在中国古代,以剑传名的人也姓李。大李将军的剑术,不但令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目眩神迷,叹为观止,也令后代人对他的剑法产生出无穷的幻想。
而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却是大书法家一草圣张旭。
张旭也是唐朝人,在李肇的《国史补》中有一段记载:
旭言:“我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原来草书的飞扬洒脱是从观一女子舞剑而来的。
但是,“剑”跟“剑器”是不是一回事?古龙也还没有确定,因为有人说剑器并不是一种剑,而是可种舞,也有人说剑器是一种系彩带的短剑,是晋唐时,女子用来作舞器的。可是也有人说它是一种武器。
不管如何说,古龙反正不是一个拘泥于史实的人,他的想象力丰富得很,干脆把几种说法糅合在一起,搬进了他的作品中。
这样,在《陆小凤传寄)之二《绣花大盗》中,就有了一个很精彩的人物:公孙大娘和她精彩的剑术。
在跟陆小凤比剑前,公孙大娘请求给他一个空隙,她要换,套衣服。
因为“喝酒要穿喝酒的衣服,比剑也得穿比剑的衣服。”
而且,“衣服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心情。”
结果,她换了一套七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