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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担当得起“朋友”两字。有些人你与他相处很多年,仍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却能肝胆相照。有些人满面友善,热心助人,却笑里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独来独往,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人心难测。人是一个谜。
难怪古龙常常说,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这是李寻欢们的矛盾,也是古龙的矛盾:一方面如此执著于友情的伟大,另一方面又常常流露警戒之心。每一个人都渴望被理解,然而,理解又是多么不容易。
爱情是缘份,友情又何尝不是?
李寻欢与阿飞、郭嵩阳一见如故,相互尊敬,铁传甲与阿飞也是如此。不需要理解,甚至不需要时间,就能从心灵深处信任对方,这就是朋友。
上官剑虹与荆无命是另一类的人,是只能称作枭雄的人。但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之间的友情难道不够深厚真挚,乃至到了变态的程度?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也许不能算作崇高,却是人与人之间难得的情谊。”还有中原八义那种为了朋友视死如归的神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此以外,书中还写了父子之情、母子之情,不过,最精彩的仍是男女之情与朋友之情。
全书不时流露出作者的迷惘:情为何物?无情是什么?
有情又是什么?这不是作者个人的迷惆,也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迷惆。佛教延续了几千年、要参透的还不是一个“情”字?不过,谁又能说自己已经参透?
夜笛伴着悲歌: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成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李寻欢则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其实,无情也罢,多情也罢,人无法超越他(她)自身,他(她)被注定要这样生活下去,被注定要相遇这样一些故事。
李寻欢的言语不时露出禅机,不过,他那么哀哀怨怨,那么为情所困,离澄澈的禅的境界还很远。
●英雄枭雄
英雄是什么样的人?
是完人,
还是敢于承担的平凡人?
古龙作品中有三位英雄最广为人知,一是小李飞刀,二是楚留香,三是陆小凤。最可爱的是楚留香,最不可爱的是小李飞刀。为什么?
先看小李飞刀的来历。
小李飞刀真名李寻欢,因为他拥有一把“例不虚发”的飞刀,江湖上称他为“小李飞刀”。他的飞刀真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没有任何招式,刹那间制敌于死命。
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出手,
刀已飞入他的咽喉
没有人看到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轻易不出手,但一出手,就是这么几句迅捷有力的语句一,别无他话。
与其他英雄不同的是,李寻欢出身名门,他的祖父、父亲以及他自己都是探花。他本来过着优裕自在的生活。可是,因为有一次遇难,龙啸云救了他一命,从此命运的航道完全改变。
当他得知龙啸云爱上他的情人林诗音时,为图报恩,他故意纵酒嫖妓,激怒林诗音。又让林去照顾龙啸云,成全了他们两人,还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了他们。
他离开家乡飘泊了十年。岁月的风尘却不能掩去林诗音的倩影,他沉醉于对她的无尽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肖像。不知刻了多少个。
十年后,他已是眼角布满皱纹的中年人,拖着病态的身躯返回家乡。他自己都说不明白、为什么要回来?、这时,林诗音已为人母。他的朋友龙啸云与其他的“侠义之士”,却暗中设计欲置他于死地。
小李飞刀蒙受屈辱,又摆脱不了对林诗音的爱,身心憔悴,愁肠百结。~《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以李寻欢为主要角色,通过他渲染那种饱经风霜,孤独无奈的悲哀,也通过他去塑造一种正气凛然,善良刚直的精神。作者达到他的目的了吗?
我们读第一遍时感到李寻欢很值得同情,很为他感动;读第二遍时却感到李寻欢是自找苦吃,莫名其妙;读第三遍时就感到李寻欢不仅不可爱,甚至有点惹人讨厌。
重复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什么?
首先,李寻欢出于义气转让林诗音,表面看来颇有英雄气概,大侠风度,实际上则荒谬绝伦,违背人性。
李寻欢推重友情,认为“朋友如兄弟”,无可厚非,但女人却不是“衣服”,也不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什么都可以送给朋友,但有一样是绝对不可以的,那就是爱你的或不爱你的人。因为你没有这样的权力。
李寻欢误认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力,采用了自以为是的方法,硬是将林诗音推向龙啸云的怀抱。如果林诗音对李寻欢没有怨恨,那她就不是正常的人了。
更可厌的是,既然要显示义气,要让朋友得其所爱,却又耿耿于怀,缠缠绵绵,藕断丝联。又是雕刻林诗音的像,又是回到家乡找她,甚至还要守在她的屋外保护她,又是哀哀切切觉得天下人都负了自己。实在是莫名其妙。
林诗音一家的不幸,李寻欢自己的落拓,难道不正是李寻欢自己一手造成?他却还要扮成潦倒落魄的才子和英雄,要人家同情他理解他,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一份债似的。
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想把李寻欢写成完人。但通读全书,见不到李寻欢有什么比阿飞、郭嵩阳等人更伟大的英雄行为,但奇怪的是,大家见了他,要么崇拜,要么爱慕,好像他的脸上真有一股慑人的感染力。
实则上,这些人只是先入为主。以孙小红为例,她只是从小听过李寻欢的故事,什么故事呢?无非是李寻欢将情人让给朋友的事,无非是甘愿作浪子不当公子的事。但她像着了魔似的,对李寻欢不仅信任,毫无保留地信任,而且芳心暗许,非他不爱。
小说的叙述完全没有提供足够的逻辑根据。但作者就是这样写了,因为他已经先入为主地将李寻欢作为一个完人,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一个人人爱戴的偶像。
这倒真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现象,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声,人们就能将自己的情怀倾注在所谓的“偶像”身上。李寻欢的形象,极端地反映了古龙那种渴望被崇拜的自恋式英雄倾向,就因为他是李寻欢,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为是完人,李寻欢处处要表现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现所谓的崇高,都只不过想在道义上凌驾于别人之上,显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当然应该追求崇高,但人更应懂得对于别人自尊心的爱护与尊重。当李寻欢以施舍的态度对别人表现所谓的侠义之际,他有没有考虑到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呢?当对别人的帮助是以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施行的,那么,这种帮助实质上是对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寻欢的许多言论都装腔作势,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
这番自信与理直气壮让人毛骨惊然。哪一个独裁者不认为自己代表着真理,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生命?哪一个人能够真正区分好人与坏人?如果这个社会的公正由某些李寻欢式的英雄主宰,凭着的只是所谓的一腔热血,一身正气,那么,这样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为再伟大的人,也会有不可超越的弱点。
无论是怎样的圣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寻欢这样的想法,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想法把自己摆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
然而,熟识人类历史的人都明白:并没有一个外在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让读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寻欢,而实际上,我们的感受却是,李寻欢除一手飞刀漂亮之外,做人实在不怎么漂亮。
阿飞对他的一番责难千准万确:“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进火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伟大!”
李寻欢,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只不过是一个神经质的,领袖欲旺盛的自恋狂,是一个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家伙。
阿飞是作为李寻欢的配角而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