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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军阀史话-第3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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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上?”
黎元洪在一片吵闹声中,匆忙地念完他的颂辞,其实没有一个人听到他是念些什么,因为这时的国会议场已成了中央市场,乱哄哄的一片,谁也听不清了。
王宠惠看见局面闹得太凶,便不敢致辞,请议长潦潦草草地结束了这幕“民主闹剧”。会议完毕照例要照一张像,大家走到议场前面等候摄影。正当就坐时,郑江灏恶狠狠地跑了过来,大骂“私生子内阁”,而且用手去推王宠惠,不许他就坐,还亏吴景濂说好说歹地才把他劝走。
10月12日王内阁提出了总辞职。
10月14日保定举行庚申、壬戌两役阵亡将士追悼大会,不少议员前往保定,借参加追悼会为名,接洽内阁问题。然而最重要的一个人——吴佩孚却没有到保定参加这个大会。吴佩孚不到保定来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时候,保定和洛阳两派对于总统问题有了极难调和的意见,保定方面主张国会要先选总统然后制宪,而洛阳方面则主张先制宪然后再选总统。曹锟对于总统位子已经跃跃欲试,吴佩孚则不主张曹这时先做总统,吴的本意是为直系团体好,可是曹锟听了他左右的挑拨,却误会吴的反对是为了吴想总统自为,有了这种误会,吴的好意曹就不会接受。这样一来,曹、吴之间愈走愈远。
28日吴佩孚有回答公府某要人的电报,其中提到:“津派(指在天津的曹派)借端捣乱,鼓动选举,并未得仲帅(曹锟字仲珊)同意,迹近矫命,罪在蒙混,应促国会先行制宪。宪法一日不成,即一日不提选举。纠纷十一年,胥为此件,苟非丧心病狂,何得不注意于此。俟相当时期,当通电表明。”吴的秘书长白坚武另有勘电(28日):“巡帅(吴)主张先制宪法,议员来此者亦曾以此为告,其翊赞元首,实出至诚,夙昔已然,宁待今兹。”这两个电报都是由总统府传出来的,当然不是伪造,不过某要人是谁?白的电报打给何人?都没有宣布。这可能是黎用吴的意见以抵制大选。
同时总统府还发表了赵恒惕主张先制宪法的感电(27日)。
反吴派把倒阁运动和大选同时进行。
11月15日顾维钧在外交大楼举行宴会,全体阁员和国会中重要人士都参加。不知怎的,吴景濂和王宠惠吵了起来。吴竟沉下脸,借了几分酒意问王:“国会要你下台,你为什么赖着不走?”王自然大为光火,也怒形于色说:“难道你就是国会?真是笑话!”于是两人翻了脸。吴竟骂了起来,他骂王:“简直混帐。”并且说:“议长当然可以代表国会。”王宠惠气得发抖说:“这成什么样子?堂堂国会议长,竟说出了这样下流的话来。”吴景濂挥着拳头说:“我就是这个样子,要你滚蛋。”
17日晚间,吴景濂在他麻线胡同私邸召集秘密会议,讨论倒阁问题。

一九六、罗文干案
11年11月18日晚吴景濂和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带了华意银行买办李某,一同到东厂胡同,口称有机密大事要见总统,并且请黎屏退左右,以便密陈。黎弄得莫名其妙,但看他们颜色沉重,也不敢怠慢,就照他们要求办。只见吴从公事包中拿出一个由众议院盖过印,以议长名义写给总统的一封公函,黎扯开公函一看,内容是举发财政总长罗文干和华意银行代理人罗森达、格索利于11月14日擅自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换发新债票,使国家财产受到5000万元的损失。查奥国借款已由巴黎和会议决,作为赔偿中国的一种债票,当然不必再签新约,换发新债票。加以这一案既未提交国务会议通过,呈请总统批准,也未提交国会讨论。同时华意银行因为达到了换发新债券的目的,已经秘密付出支票8万英镑,这张支票上盖了财政部印信和罗文干的亲笔签字,显然这是行贿受贿的铁证。现有华意银行买办李君前来作证,请总统裁决。
黎看完了公函就问李君:“你懂得法律吗?”李答说:“报告总统,我国法律规定,诬告者应受反坐处分。这案子是千真万确的,我不怕反坐的处分。”
由于李答复得斩钉截铁,黎便没了主意。吴景濂在旁怂恿说:“这是百分之百的贪污案件,请总统按照以前拿办财政总长陈锦涛的先例,立刻命令军警将罗文干捕送法庭办理。”黎这时很是为难,不知如何处理才好。吴于是恫吓说:“总统不能再事犹豫,万一罗等闻风先逃,那么责任就在总统身上了。”
黎这时最怕别人给他圈套,他怕罗文干真的会逃走,给反黎的人以口实,因此立刻命令侍从武官打电话通知步兵统领聂宪藩、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到总统府来。黎元洪把步兵统领聂宪藩和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召来,即令他们派兵去抓罗文干和财政部库藏司司长黄体濂 ,抓到后解送法院。步兵统领聂宪藩奉到黎命,即返办公处,办好一件公文,派排长王得贵率领荷枪实弹的士兵十余人,持了拘捕公文径赴南长街罗宅,抵达时,罗偕夫人去看电影没有回家,等了一个多钟头,罗一返家,即被逮捕。罗当时不明究竟,很是生气,迨看到步兵统领的公文,公文上如此写着:
“奉大总统手谕,准众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函开:‘财政总长罗文干订立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有纳贿情事,请求谕饬步兵统领捕送地方检察厅讯办。’等由,准此,仰该统领即便遵照,将该总长捕送京师地方检察厅拘押,听候讯办。此谕,等因奉此。合亟仰该徘长即便前往将罗文干一名拘捕前来,听候函送检察厅讯办,切切勿延!此令。”
罗看到这份公文,忿然说:“既然有公文,我当然跟你们去,不过这种作法,简直是笑话,荒唐极了。”说着便叫人备汽车和王得贵等一同到了步兵统领衙门,财政部库藏司长黄体濂这时也拘到,由步兵统领移至京师警察厅暂时看管。
就在罗被捕的当晚,国务总理王宠惠、外交总长顾维钧、内务总长孙丹林、交通总长高恩洪都得到了消息,他们马上联袂到警察厅来探问。王宠惠激动地指责总统直接下令逮捕阁员是非法行为。
当京师步兵统领和警察厅长把拘捕到罗文干和黄体濂事向黎元洪复命时,黎也感到这一措施的不合法,乃派人到警察厅通知薛之衍暂缓将罗、黄移送法院,以免事态扩大。可是罗文干却不答应,他坚决要警察厅把他送到法庭受审,因此19日薛之衍遂将罗等移送地方检察厅看管。
19日上午,王宠惠率领全体阁员到总统府见黎,黎不待来客开口,就自怨自艾地连称自己违法,王宠惠要求黎将他一并送交法院,黎则向他们赔了许多不是,说了许多道歉话,甚至表示愿意下令自责,并且愿意亲自到检察厅去把罗接出来。但是阁员们都不以为然,阁员们愤怒地在总统府召开紧急会议,议决:
(一)通电全国,说明吴、张两议员胁迫总统下令逮捕阁员的经过情形。
(二)总统根据内阁的呈文,发表命令,将此案提交地方检察厅依法办理。
在会议上,大家都很愤激,黎则向他们说尽了好话。
内阁阁员们在总统府紧急会议后,即根据议决,替总统拟就了一道命令,请黎发表,命令全文如下:
“据署国务总理王宠惠呈称,署财政总长罗文干因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具名函达大总统,谓其于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擅敢签字,并面请大总统立交军警逮捕。查该总长关于此案,曾咨呈国务院批准在案,现在既经逮捕,据该总长声称,非俟水落石出,不愿离开法庭。惟未经法定手续,遽尔逮捕国务员,深滋疑虑等语。所呈具有理由,该总长既不愿离开法庭,应由法庭依法办理,务期真相尽得,以昭公道而明是非。此令。”
黎元洪当场看了这道命令,表示同意,愿意盖印公布。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又涌进来一大群人,并没有通报就闯入了,原来是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他们风闻阁员们在黎处开会,怕黎受他们影响,于是邀集20余位议员,雄赳赳气昂昂地冲进来,吓得阁员们从侧门溜走。吴等看到楠木桌上还没有盖好印的大总统命令,就威胁黎不可盖印,同时告诉黎说:国会对罗即将提出查办案,总统应俟查办案送到时据以发布命令,交法庭依法处理。黎这时已没了主意,吴等一说,黎也同意,把命令便搁了下来。
20日在居仁堂举行了府院联席会议,阁员除了罗文干外全体出席,讨论罗案处理问题。先由黎报告经过,然后王宠惠表示意见,他说:“此案未经内阁同意,总统仅凭议长片面之辞,发令逮捕阁员,实在是有问题的。这已经不是钧任(罗文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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