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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让人不痛快呢。
挥退了李年,他才慢慢踱到为婳贞备的书案旁,随手拿起她扔在案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关于人文地理的书,上面还有好几处勾画的痕迹,笔迹也是新添的,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她怎么突然对这种人文地理的书感兴趣了。
回想起她这几天生活上的细节,好像情况有些不太对,这几天他好像经常看到她翻看衣服,还有从厨房里扣出来的那些私房底,再想到她看的这些书,楼洛书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妮子不是打算偷偷开溜吧?这么说,她不是不吃醋,而是闷在心里,打算用行动来证明她不高兴么?
楼洛书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开心的是,她也不完全是无所动的,不过,很显然,这个女人眼下打算将他一个人抛下,自己跑掉,想到这个,他又乐不起来了。将手中的书放下,坐回自己的位置,有一下没一下的翻看账本,满脑子想的全是她要一个人离开的念头,越想越觉得心里不痛快,越想越觉得窝火。唤来李年,拿了酒来,一个人在书房里喝闷酒。
晚饭前,婳贞想着还有东西落在了书房,才绕道过来,哪知到一进门,就瞧见楼洛书一个人在喝闷酒。顿了顿,才踏进去。道了声:“别喝那么多,伤身的。”
楼洛书睨了她一眼,继续喝,婳贞被他的态度弄得有些莫名,又想起他之前的行为,心里有几许说不出的恼意,喝醉拉倒,最好是醉死过去,反正也不关她的事,赌气般的走到自己的书案前,将散落的书籍收拾妥当。
“你还会关心我伤不伤身?”良久,楼洛书才放下手中的酒杯,负气的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婳贞皱眉,抬头看他,谁又招惹他了,说话这么冲,像是别人欠了他几百两银子一样。她这两天可是很老实,没惹什么麻烦,只除了私下里打算走人而已。
楼洛书不语,只是一个劲的盯着她,眼中带着探索,好像想将她看穿一般,婳贞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心里直犯嘀咕,起身准备走人,走到一半,忽然转过身来,道:
“我这两天打算回娘家去看看,可能会在那边住一两天。”她是打算先回娘家去,然后再从娘家离开,比直接从楼府出走,到时候留一封书信给那个名义上的兄长,叫他说自己是去山上游玩,然后失足了也好,怎么样也好,这样,红娟在她离开之后,还能在楼府呆下去。
“回娘家?”楼洛书冷了声音道,她竟打算就这两天就走,若不是他发现了她看的书,和她这几天的不寻常之处,只怕,她真的就这样走了,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她可真是狠心。
“恩。”婳贞被他问得有些心虚,他难道知道了自己打算离开的计划?不可能啊,连最亲近她的红娟都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他怎么可能知道,婳贞的心跳陡然漏掉了一拍,随即安慰自己,这不可能。
“你确定你是回娘家,而不是打算抛下一切,自己一个人离开?”楼洛书压抑了近一个时辰的火气,俨然已经快要收不住了,她竟然真的敢这么跟他说,这个死女人。
“你?!”婳贞惊讶的瞪大眼睛,他怎么会知道的,天,他怎么就知道了呢?她实在是谁也没有告诉啊。怎么就被他给晓得了?
“我怎么知道的?”楼洛书看她一脸惊讶的表情,恼火的将他先前看到的那本人文志给扔到她面前,恶声道:“若不是我今天发现了这个,你是不是打算用这个借口出了楼府,一走了之?”
婳贞捡起地上的书,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没想到,只是一本书,就被他发现了端疑,她早该知道,楼洛书这人是个人精,她早该想到的,
“怎么,不说话了?”楼洛书口气很不好,对于她的沉默,他直觉是默认了。她的默认只会让他那压抑不下去的火气,更加腾升。“有本事别等过两年,明天一早你就走啊!”
婳贞听他这样说,原先还有几分心虚的,眼下却是丝毫不剩,他居然叫她明早就走,居然连挽留都没有,就这样还说喜欢她呢,骗人的吧。果然不是一个时代的人,没法沟通,她真庆幸自己决定要离开了。这才一咬牙,跟楼洛书又呛声起来:“走就走,我明早就走,你还当我不敢走。”说完,捡起地上的书,转身就出了书房。
楼洛书没想到原本应该心虚的婳贞,居然就这样甩门而去,皱眉不语,他好像把事情弄得更糟糕了。果然不该喝这么多酒的,原以为她是个乌龟性子,激一激才能让她冒出头来,没想到,激过头了,她直接伸出头来咬人了。
结果,这一晚上,婳贞吃过饭,早早的就回屋去了,等楼洛书回房,就见她搬出了早就收到柜子里的另一床被子,在躺椅上睡下,一副坚决不跟他再同睡一床被子的态度,让本来还想跟她讲和,好好谈谈的楼洛书气得半响都没有说话。最后吹熄了烛火,往床上一倒,闭眼睡觉。
隔天一早,楼洛书醒来,就瞧见婳贞已经起来,梳洗好了,在收拾行李了。睡了一夜压下去的火气,顿时就又冒了起来。也不说话,只是紧紧的盯着她。
婳贞在楼洛书看她的时候就知道他起来了,可是她那一肚子的火气还没有消,所以,直接无视他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将他落在一边,径自收拾着她准备带走的行装。
等婳贞收拾好行李,准备出门的时候,楼洛书再也按捺不住了,他简直就要气炸了。这个死女人,居然真的敢走,她竟然连一丝的留念都没有,大步就跨出门去了。楼洛书瞪着婳贞的背影,冷哼了一声,他要是会这样就放她离开,他就不是楼洛书了。
差了李年偷偷跟着婳贞,楼洛书也跟着收拾了起来,他还有些麻烦要解决,等解决了这些麻烦,再去收拾她柳婳贞,这次若是不叫她好看,他就白活了这么些年了。
婳贞刚刚走出楼府,站在大街上,有些茫然四顾,第一站要往哪里去才好呢?身上的银两有限,她掌管着厨房也不过才小小一段时间而已,能扣出来的钱财也是不多的,加上之前几次出门去玩,到账房支取的,也不过才三十多两而已,放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三十多两,也足够吃喝大半年了,可是眼下放在她手里,却是不够她去走南闯北的。
最后,她一咬牙,决定先去杭州,然后再想想怎么赚钱吧。哎,没有想到,钱财居然成了她眼下出行的最大难题啊。
一路上行来,不过两日,她就开始想念起楼府里四手不伸的日子了。果然人的惰性一旦养成,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别说没有人张罗吃的用的,就连每天起床之后,最简单的一件事,梳头,对她而言,都是件难度不小的活,从前有红娟在身边,有人服侍,可眼下出了门,她差点连头也不会梳了。更别提住在客栈里,什么都要自己来,有多辛苦了。
既然出来了,哪怕要吃苦受累,也是她自找的,婳贞倒也不是不能吃苦的人,只是,对于楼洛书居然就这样放她走了这一点,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同时还觉得心里头闷闷的,他竟然真的没有留她,连一句话都没有跟她说,就让她走了。真怀疑他之前说喜欢她,是不是在说着玩的,说不定就是在骗她呢。越是这样想,她就越觉得心里难受,越是难受,她反倒走得越快,只希望赶快离开这个地方,离那个人远远的。
四十三章
婳贞走了大半天,觉得自己的腿都快要断掉了。她身上的银两有限,秉持着能省则省的原则,出了从苏州出来的那天,坐了一段路的马车,出了城,弄清楚了方向之后,她就开始了徒步行走。每天早上买好干粮,争取在晚上之前抵达客栈落脚,然后吃饭洗漱,好好休息。就这样,她走了两天,却是连苏州城都还没有出。她到底是忘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素质实在算不得好啊。
在路边寻了一棵大树,在树下坐下,拿出早上买好的干粮,就着水囊里灌的清水,吃起午饭来。她该庆幸,这还在春天,虽然雨多了些,却也只是蒙蒙细雨而已,若是夏天,要顶着个大太阳赶路,那才叫痛苦呢。过于丰满的身体,代表着脂肪也多,而胖的人一向比瘦的人更加怕热。
一个人赶路是件很枯燥无味的事情,脑子一旦闲下来,就会浮想联翩,而她,出来两天,就开始想念某个人的怀抱了,要命的是,回忆起穿过来的这小半年时间里,印象最深的却是与楼洛书的相处。而更要命得紧的是,她好像真的恋上那个家伙了。她几乎可以肯定,若是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叫她回去,她一定二话不说,就跟他走了。忽然之间竟有几分觉得自己这趟出行,有几分自作孽的感觉。
楼洛书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