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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昨晚的还在肚子里。你下去忙你的吧。”林茜摆摆手。
葵儿笑道:“葵儿能忙什么,主子您要什么吩咐葵儿就是。”
说着,院子里传来几声吠叫。林茜激动地探出头观望,一只小黑狗正爬在颇高的假山上,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急得汪汪直吠。
假山下一个女孩子急得要往假山上爬,林茜直叹,小姐啊,你也不掂量掂量你那小体格;你上去了比那小狗更难弄下来。说着奔下楼,二话不说;撕开罗裙就手脚并用往假山上爬。要说,古人的假山比攀岩简便不少,三下五除二;林茜就够着了那小家伙。小家伙却很不领情,对着林茜又是一阵狂吠;她哪管得了那许多,伸手抓过小狗脖子一提。好家伙,小东西;见林茜来抓它。转了头对着林茜的手就是一口。
你个小畜生!不知道我是来救你,还反咬我一口。真是狗咬吕洞宾了。想着,林茜只能忍着疼把小东西抱下来;跳下假山。才觉得腿下钻风。
低头一瞧,怪不得脚下嗖嗖的小凉风直灌……林茜唯一的裙子,现在已经成了前后两片风中飘零的布了。方才救狗心切,没想就撕开碍手碍脚的裙子了。幸好里面有穿亵裤,不然……咱们的林茜其实也有害羞的时候。
把狗交还给那姑娘,那姑娘放下狗;拉过林茜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第十五章
……》
林茜才想叫,姑奶奶,你家狗咬我还不够;你怎么也来凑上一口时,忽觉手并不疼;那女孩子只是用嘴把林茜手上伤口血吸出来。
看看地上惊魂未定一脸天真无邪的小黑狗,林茜脑子闪过一个可怕的字眼:
狂犬病。
小姑娘吐出血拿出一盒子粉轻撒在林茜的伤口上:
“放心,他没病;这是银黄田七粉能消炎止痛。我嗓子不好的时候就用这个,吃着难吃;拥着挺好的。”
小姑娘的声音清亮好听,她接着又说:“你可真厉害,我本想叫龟公帮我抓的;可是他们在前堂忙着。还没请教姑娘你名讳?”
“我叫林茜,你呢?”林茜不自觉对眼前的小丫头很有好感。
小姑娘笑得很甜:“我叫花奴。”
“你名字真好听。”林茜由衷赞道。却被气喘吁吁追下楼来的葵儿拽了拽后襟,葵儿掩着嘴凑到林茜耳朵边:“主子您忘了这是哪儿了?她多半是风尘女子,少接触为好。”
“风尘怎么了,哪没个尘的。和一般女人比起来不就是一个批发和零售的区别嘛!”这句话,是弄堂口做美容生意王姐说的;她们那家美容美发店基本都是男人进进出出,代理足疗和按摩了。王姐那岁数都够当林茜大姨了,可每次见着林茜非要林茜管她叫姐。想到这里,林茜不禁怀念起王姐给她做的只能用‘酷’来形容的发型。要是再王姐倒腾她头一回,再回这儿;那绝对是‘酷毙了’。王姐其实特有意思,大概是因为身边的女人都喜欢把她们这类人归成“公敌”不但自己鄙视,也会让自己的子女远离她们。而王姐这一辈子做下来,捞了一身病;虽然治得七七八八了,却是不可能有孩子了。王姐就对林茜说,她特想要个闺女;不用像依冉那么争气。能跟林茜这么傻傻愣愣的就好,老了;死了也有人送终。
葵儿见劝阻无效,只能嘟着嘴在边上看着。
花奴蹲着身子自顾自逗弄那小狗,而后抱起小狗;抓着小狗的爪子假装拜年一样对林茜拜拜。嘴里假装戏里的小生,念念有词:
“谢谢这位姑娘相救,恩情无以为报。一口之情小生定会负责。”
林茜也点了一下小狗的鼻子问:
“那小子你准备怎么负责?”
“小生愿娶姑娘为妻。”花奴粗着嗓子说,说完搂住小狗;直拍手。声音又恢复正常道:“好好~小相公要娶你为妻啦!”
应变再快,林茜还是懵懵懂懂;不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
“什么小相公?干嘛娶我?”
花奴指着小黑狗说:“他就是我的小相公,他被妖怪变成这样的;我们定好亲了,但是你刚才救了他。他为了报答你要娶你为平妻,你以后就可以叫我姐姐了。”
越听越别扭,要说嫁给白少风似乎还说得过去;他白少风再不济。也算个人,这个小黑狗就太离谱了。不但离谱,你个小破狗还要两媳妇!?北靖王也不过一个妾室-淑仪妃,你个小狗可是赶超他了;我林茜怎么能嫁给你个小黑狗!
“不行,我看他对你情深意切;我就不夺人所爱了。你想和我义结金兰倒是没问题,你说呢?”林茜瞥了一眼无辜的小黑,对花奴说。
花奴杏目看天,考虑了一下;点头应道:“好!”说完拉着林茜的手,另一手三指朝天,“我花奴在此起誓,与林茜结为异姓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有相背不得好死。”
林茜看这小花奴信誓旦旦,就学着花奴的样子也抬起三指指天为誓。
“花奴,你怎么又在这里玩小狗。”婉香气冲冲走近,见到林茜也在;欠身行了一礼,转头对花奴:
“花奴,快梳妆打扮一下;今天是十五。要见客的。”
花奴点头,又对林茜鞠躬:“姐姐,花奴要去梳妆了;晚些时候,花奴再来找姐姐。”说完招呼了一下小黑,“小相公,我们走。”小黑听话地跟在她身后。
“婉香姐,她这么小就要接客?”林茜有点替花奴惋惜。
婉香目送花奴:“花奴已经十八了,别看她平时傻傻的;她可是婉香阁的花中魁首,色艺双绝。她娘把她送来的时候就抱着一条小狗,说是放着陪着她的;后来那狗病死了,她就又捡了一只一模一样的;硬说是她相公。反正青楼女子,哪有一个是好命的;让她这么自己骗骗自己也好。”
一番话,听得林茜有些唏嘘:“就没有人为她赎身?”
婉香抽出前襟的帕子:“有,她不愿意;说是自己已经有夫君了;况且那些个公子哥,赎个花魁回家顶多让她当个妾室。有些妾处境还不如婢女,我也不愿意让花奴遭这份罪。她只要见见客人唱个曲,跳个舞就好。每月十五,是她见客的日子。”静默一刻后,婉香又说,“不过花奴能和您处得来,也算她的福分。”
林茜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也不叫处得来处不来;花奴是个好女孩儿,任谁都会和她处得来。
“你们谈什么呢。”
云世青不知从哪冒出来,大步走到林茜和婉香面前。
“世青,我们在说花奴那孩子呢。”婉香答道,
“对了,说起花奴今夜她要到御前献舞祭天是么?”云世青问。
婉香点头:“不错。”
云世青双手环在胸口,指向林茜:“今晚让花奴带她去。”
“娘,你听我的就好;就当是帮我。”云世青拉起婉香的手。
顿时,林茜感受到一种暧昧的气息;婉香慌忙抽出手,皱眉:“娘何时不听你的了。”
林茜体会到灯泡的不适感了,这说话也不是,不说话也不是。留着煞风景,又不好意思开口说:我要走了。云世青一点都没有调戏养母的负罪感,看得林茜觉得人生啊,真是多难。虽然就这样看,婉香真的和云世青很般配,很般配;但却明明白白是养母和养子。
“你怎么穿成这样?和花奴打架了?”云世青瞥眼看林茜身下被撕成两片,姑且我们算是裙子的东西。
林茜低下头看,怪不得从云世青进来;葵儿就一直在身后猛扯自己的袖子管。
怪不得此刻,连婉香都一脸尴尬表情。
林茜捂着腿节节后退,眼见这个云恶人脸上嘲弄的笑;这混球一早就看到她裙子撕坏了,还过来;看够了才提醒她。白光光的小腿和大腿小部分面积,都被看了。林茜平生最恨穿裙子,裙子里又最讨厌穿短裙;归结起来,就是不喜欢露腿给别人瞧。
林茜只想,现在就把云世青的眼珠子抠出来丢去喂花奴的相公!
第十六章
……》
“唉,轻点……”林茜捂着头直叫。
“主子,奴婢已经很轻了;再轻这头发就盘不起来了。”葵儿为难地嘟囔。
从小到大,林茜最烦梳头;头嘛,反正梳了也是要乱的。可是偏偏幼儿园和小学里都规定长头发的女性小朋友都非要把头发梳起来。林母又认定女孩子就该长头发,不然跟男孩子有什么区别。这点上林茜只有一半认同,首先;男女是大大不同的不取决在发型上。但是女孩子确实长头发更好看一些,只是;林茜不喜欢自己头发太长罢了。
头发太长,连梳头都跟上刑一样。
葵儿梳起左边的头发,右边的有掉下去一些;梳起前面的,后面的又散下去了。简直就想把自己的头发拔下来接给自己的主子了。
房门敲了两下,就被推开;云世青直接走进屋子把手上一把黑乎乎的东西丢在桌子上就说: “老远就能听见你的叫唤了,实在不行;先盘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