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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听得“嗯”的一声,重穿在两位好友的鹰爪功下再次幽幽醒来。
“重穿!”慕少艾和重千斤俱各大喜,大叫一声。
“哎呦!”却是两人因激动不由手上运劲,剧痛让重穿立时彻底清醒,坐起了身子。
“三少!少艾!你们怎么在这里?我怎么了!”
“你昏倒在玄武湖畔的芦苇从里,是我带你回来,可记得是谁伤了你么?”
重千里走到床头,在慕少艾激动又语无伦次的一串问题夹击和重千斤拼命掩饰自己眼泪无声运功时及时为重穿打开一条脱离混沌的路。
“啊!重穿你又流血了!莫非伤口裂开了?”慕少艾惊惶尖叫。
重千里重千斤同时变色。
重穿低头,果见自己中衣下面渗出血花,微微一动,身下仿佛有热流涌出,那血花渐渐扩大盛放,颇为诡异。不由得呆了。这是?这是?
“啊,怎么办!赶紧止血,这血流得太快!”慕少艾脸都吓透明了。
重千斤上前就要撩重穿的衣服。“赶紧处理伤口!”手还没碰到衣服,人已被挡开两步。
重千里心念电转,一手拎起慕少艾,一手挡开重千斤,面色古怪地道:“少艾赶紧去帮我寻流歌来!嗯,叫她来帮重穿包扎!至于千斤你……”
慕少艾一愣:“为什么非得是流歌姐姐包扎?我来就可以了么!赶快止血是正经啊!”
重千斤更是怒了:“哥哥你做什么?作甚不让我替他验伤!”
重千里面色更为古怪。“少艾快去,重穿这伤不同一般,只有流歌那有独门包扎手法;千斤你去药店,买些上好的干红枣来,速去!”
关系到重穿的伤势,两人再不多言,急急去了。
重千里虽然打发走了两个,看着重穿,却开始冒汗。
重穿见他一言不发地看着自己,艰难地问道:“大少爷,我这伤是不是没救了?所以你不想他们两个知道?”
重千里闻言,整个人冻住了,好不容易才开口道:“重穿,你,你知道自己是个姑娘吗?”
重穿万没想到等来这一句。“啊,你怎么知道?”
重千里看看他身上。
重穿一打量,发现身上穿的早不是当时装束,立时红了脸。“那个,不会,是你给我换的衣裳吧?”
重千里点点头。
重穿挠挠脑袋。“我也不是故意隐瞒……那个,大少爷,这跟我的伤有关系吗?”
重千里现在面前没镜子,不然他会发现自己多年练就的老脸皮居然红了。“你受的原是内伤,当时因真气反噬而血不归经,我查看过你身上并无伤口,断没有突然出血的理由,何况你出血的位置……”咳嗽了两声,“你干爹没教过你女儿家的一些特殊事么?”
(千里之外的重要:大少爷,别难为小的啊。)
重穿被这迷糊的外交辞令搞得云山雾罩,然而再转念一想,风中凌乱了。
“我说,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
重穿傻了。
是,他的确很早前就知道自己这一世是个女孩,但因为重要一直没有特意照女孩去养育他,而十来岁的少年身体无所谓男女,除了发现站着尿尿会搞湿裤子外,他还没机会体验真正的男女有别。有些东西在他脑子里只是作为科普知识存在的,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完全是两回事!
看重千里说话这副便秘三天的样子,没错,重穿刚才流血,是在经历她这一世的初潮。
作者有话要说:
、双兔傍地走
初潮,女子首次月信。
重穿记得,上辈子有女生管这个叫大姨妈,一来事就说大姨妈来了,亲戚来了,还有人管这个叫倒霉。重穿认为最后一种说法非常契合自己现在的心情。
倒霉,可不是倒霉么?
她一个重家堡的小人物,无名无利,与世无争,不过是随随便便沿湖散个步,就能被人莫名其妙地整晕吐血。这就是一入江湖岁月催么?
这也罢了,最崇拜的大少爷英雄救美,本来挺浪漫的开始,没想到自己被剥光抹净泄露了女子身份,还好死不死地这时候开始流血证明自己是真的女人。糗大发了。
她承认自己是挺稀罕大少爷的,为着他的风度翩翩,即使说不上初恋,好歹每回见都有小鹿纯子似的心跳回忆。现在好么,经过这一下,自己在他心里不定是怎么一个形象。
这初恋的小苗立马就被鲜血扼杀在摇篮里。
其实她也不是故意要隐瞒的,反正打小稀里糊涂过来了,没想过什么男的女的,要不是这两年开始发育,连自己都忘了现在这身体是个女同志。但是发育也得拣个好时候吧?那天被重千斤当胸打了一拳,痛得龇牙咧嘴的,洗澡时发现胸口两个小蓓蕾有点肿,也不知道是打的,还是怎么了。当时就想,原来每个姑娘含苞待放的时候,是需要像玻璃一样照顾的,如果可以,真想在胸口放一块小心碰撞的牌子。
现在更好,当着重千里、重千斤和慕少艾;这初潮汹涌的,算什么啊?只能指望那两个年纪尚幼,在眼下这个生理教育甚不开放的年代,缺乏适当的想象与推理能力。
重穿看着流歌拿来的草灰包和那条诡异的带子,满脑袋的黑线。可再看看那位姐姐似笑非笑的脸,想问点什么的勇气又立马飞到九霄云外。
好在姐姐还有点人性,把全套设备给她收拾好,又详细嘱咐了用法和注意事项,忽略她面部表情的话,整个过程还算和谐温馨。
也不知道重千里找了什么借口,反正等慕少艾和重千斤回来时,已经平静接受了他的伤口莫名出血又妥善处理的结果。此二人比较不能平静接受的是,重千里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们想与重穿同房共枕的要求。
鉴于她的身份和身体状况,重千里叫流歌安排了一个套房,让她睡在里间,自己歇在外间,即方便看护,也不至不便。接下来三天皆是如此,除了心里有几分内疚,重穿倒比前几日睡得安稳。
她不知道的是,这安稳是外面的重千里辛苦换来的。
慕少艾不死心,每晚都试图探房、偷袭甚至再度使用迷香攻势。虽然手段不高明,但耐不过韧性可嘉,屡试不退,搞得重千里不胜其烦;
而重千斤则把少年最初的叛逆全都转移到他这表面和煦,实则奸猾的大哥身上。
在他看来,大哥的举动非常不合理,为什么一出门,每个人都想拆散他和小穿?
以前日日在一起的时候,倒没觉得他如何如何,但自从入了江湖,从慕少艾开始,他就嗅出了危机,原来总在身边回头可见的人,一旦被别人觊觎了,是很有可能离开自己的;又加上前日重穿莫名被人偷袭重伤,那一刻真是魂飞天外,只想着从此要时时待在他身边,不管什么三少爷的骄傲了。
结果好么,慕少艾没走,又多了个重千里。
打又打不过,拗也拗不过,明的暗的都不如他。
夜里独个躺在床上,总觉百爪挠心,鼻子里始终回荡着那一晚搂着重穿睡觉时他软软的发香。
这个味道说不上好闻,有点像小孩子的奶香。
重穿自小爱喝牛奶。每日一杯从不间断。以前在重家堡那是十分方便,出来了没有这条件,偶尔也会念叨。但是停喝归停喝,那味道就跟习惯一样早已渗到他的四肢百骸。再想着现在躺在重穿旁边的是他大哥,心里就很不受用,又酸又涩的。
晚上这般胡想,白天见到重穿也刻意避嫌起来,尤其是看到慕少艾在那里嘘寒问暖的狗样,更是面夹寒霜,不发一言。但要他走开眼不见为净,那脚又像生了根似的,动弹不得。
重千里在这样里外的精神煎熬下,居然没有过甩手不干的念头,向来锦衣玉食的他,照顾起人来竟也细致入微,自己都挺佩服自己;看到那小人脸色泛粉,精神日好,吃了他喂的药后,抬头露齿一笑,会无端的开心。
虽说陪他睡觉是迫不得已,但凭心而论,这辛苦里面也带了几丝让人不愿深究的趣味。
这日重穿吃完晚饭精神甚好,经各有关部门批准后,洗完澡终于得到甲板上透透气。
难得慕少艾这一刻不知道飞去哪里耍子,重千斤也回房静思,为明日的比赛做准备。
一个人对着浩瀚湖面,刚洗的头发没有结束,任它在脑后调戏入夜秋风。
如此站了一会,重穿对着后方角落淡淡说了一句。“出来吧。”
那人一言不发,慢慢走到她身边两尺处停下。还是一身白衣,夜光下面如皎月。
重穿没回头;只是平常地问:“那日,是你吧?”
纳南白没有回答,一径沉默。茕茕孑立,与这湖下月夜似成一体。
重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并没有将那日自己受伤的情景告诉重千里他们,也没提到纳南白的名字,只说是逛到了那里后莫名觉得气血翻腾,之后就昏迷不醒了。
虽然这人已经不能算是他的朋友,她始终觉得纳南白对自己并无杀意,即使他对她下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