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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这小菜清淡爽脆,汁味鲜美。”
这个精神病,到底想干什么?
稍顷,又传来瓷勺轻叩声,浓浓的香气飘过鼻端,男人的声音依然平静,含着讨好,“偿偿这乌鱼汤,听老辈说正适合长伤口。”
她身子不自觉地紧绷,一动不动。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样的平静比起刚才的暴怒更让人不安。
勺子叩上她的唇,温热的流体滑过唇瓣,香气着实诱人生津,隐约便真觉腹中空响,尴尬气恼下,扭头侧身子就是不理。
事实上,这些日子她学家中爱美的姨妈姐姐们挖喉催吐,早饿得发慌。可就是拗不过心底那股气,明知道他根本不可能答应放她回家,偏要跟他闹到底。她不知道这奇怪的心理是怎么来的,似乎是仗着他绝不可能杀了自己,一再戳他的底线。看他生气发怒无能为力的沮丧,似乎先前受的委屈侮辱也散了些,有种报复的快感。
是呵!她就是在报复他。
“悠悠,这汤很好喝,你真的不喝一点儿?”
突然,男人的口气又是一变,变得轻柔婉转,听得人心儿都发酥,却惊得女孩浑身一抖,大叫一声“我不要”,反身扬手就打,叮当一声,汤、勺又落了地。
一道汤汁正正甩在男人的脸上,水珠顺着倏然紧绷的线条慢慢滑落,室内又陷入一片死寂。
男人俊美的面容霜色森森,额角青影跳突,下颌一抽,平静的黑眸中骤然掀起一片狂风暴雨。
他一把挥手掀翻了面前的一切,哗啦啦杯盘碗碟尽碎,米饭菜叶汤汁撒了一地。
“这些都不吃,你到底,想吃什么?”
“我不吃,我要回家,我说了我只要回家。你听不懂……唔!”
她被他扯到面前,他满口的腥气全喷在她面上,让她瞬间忆起那日在斗场上的血腥画面,浑身都发寒。
这么近,她终于注意到他面上死灰般的气息,曾经那么粉亮的薄唇,乌紫一片,丰神俊朗的面容也消瘦得厉害,两个眼窝都陷了下去,两点幽火跳动,死死地锁着她。
“你就那么恨我,连自己的小命也要一起赔进去?是不是,真要吃我肉吸我血啃我骨,你才有好味口?好,我就让你吃。”
他竟然真地动手解腰带,扒下外套,在一片惊呼声中阻止所有人靠近,硬是将最后一件白色内衬衣甩落地,露出她记忆中强健结实的体魄。
不待她反应,他又将她拉近前,大掌扣着她的脑袋一下按上他的颈脖,沉喝,“啃啊,吸我的血啊,我给你报复的机会,你可以痛痛快快饱餐一顿。”
他低下头对上她惊恐的眼,勾起唇角,“悠悠,吃了这一顿,以后可要乖乖吃饭。不然,你总是这么小,这么弱,以后怎么满足我的欲望!”
他的口气是那么温柔,仿佛情人耳语,柔情蜜意得不可思议,她只觉得寒意已经糁进了骨头里,扣住她的大掌冰得可怕。
“织田亚夫,你这个疯子——”
她吓得伸手猛推,没想到一下就推开了那副强壮的身体,他就像抛物线上自由下落的物体,朝后咚地栽倒在地,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她傻眼了,记忆中从来都是他强她动弹不得,怎么今天只推了一下,就这样了。
那副伤痕累累的身躯就那么大刺刺地撞进眼里、心里,他的脖子、胸膛上布满齿痕,有的还紫红发炎,一层垒一层;左肩头上的那一刀,还结着大痂疤;最可怕的是他的右下腹,鲜血狂淌,缠腰的绷带竟然全部透红,横亘在白皙的肌肤上,简直骇人!
那样刺目的颜色,竟布满他全身,有谁敢在骄傲尊贵得连皇帝都敬让三分的男人身上,弄出这么多可怕的伤?
“殿下,殿下……”
听到响动的人立即冲了进来,被眼前的画面吓得魂飞魄散。
十一郎气得抽刀直指轻悠,就要拿命,被向兰溪给挡住了。向兰溪连点了几个穴道,掐着织男亚夫的人中,才终于睁开了眼。
跪满了一屋的人或着急或害怕或心疼,全都红了眼。
织田亚夫仍紧紧看着被吓到有些呆愣的女孩,牵了牵唇角,声音嘶哑颤抖,可那一字一句,还是强硬地钻进耳朵里:
“悠悠,你,若再不吃东西,我就,让林家人,那些亚国人,也没东西吃。”
都这样了,他竟然还念着她的吃饭问题!
“我……”
她张口,一声哽咽塞住喉,发不出声,泪水滚滚而下,按不住满腔心酸,不知是为自己委屈,为拧不过他的霸道难过,还是,为那片狰狞伤痕?
、10。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啾啾。
精致的木笼子里,羽色鲜丽的绿雉在小树枝上跳来跳去,翅膀偶时张开,却只有小小一片,远不能承载它比鸟大却比鸡小的身子,飞不上天,只能啄食小槽里的米粒,似乎也颇为自得其乐。
这是男人为怕她无聊,送来的小宠物。据说在全世界,唯有东晁才有的一种雉鸟,喜寒,被誉为国鸟。笼子里这只是雄鸟,非常漂亮,堪比她二姐的未婚夫送的那只美洲蓝金刚鹦鹉。
她问过为何不配只雌鸟,仆人说雌鸟毛色灰褐不适玩赏。
哼,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将之囚禁,甚至可能还拆散一对佳偶,这种无聊的趣味只有那只魔鬼干得出。
不过,在她这无心一问的隔日,就送来了一只雌鸟。果如女仆所说,个儿小毛暗毫不起眼,跟雄鸟的华丽相比,简直天差地别。但雄鸟一见新来的姑娘,不到一个时辰就欢喜上了,扑腾着直往雌鸟身上蹭,还把刚放进食槽的新鲜小虫子叼到雌鸟面前,各种讨好谄媚,瞧得女仆们直笑。
可她怎么也乐不起来,只觉得这情景越看越刺眼。
那送鸟人还说,这俩儿要是这会儿能成功配上,一个月左右就能产下不少蛋。
“这绿雉爱吃贝母,肉和蛋都是极好的养伤炖品。小时候,这些鸟到处可见,我们常偷偷掏绿雉蛋,扔茅草堆里烤了吃,味道可鲜嫩了。到时候小姐可以试试,真是相当……”
轻悠脸色愈发难看,女仆立即打断了话,将人带走。
向兰溪端着熬好的药过来,正看到被打发走的送鸟人一脸担忧讨好女仆,女仆塞去几个大银元说以后不用再来了,这完全是那位亲王的行事风格——只要不满意,以后再不用。
只是这样严苛的标准,若到了屋里的小姑娘身上,那是半点儿都不灵了。
“轻悠,吃药了。”
待女孩从鸟笼子收回眼来,向兰溪又从袖兜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后,露出一块块沾着米粉的碧盈盈的糖块。
“冬瓜糖,吃了药这包都是你的。”
纵是如此哄劝,小姑娘还是一副萎靡状,一口喝完药,却没吃糖,而是将纸包收进兜里,又转头看着庭院外的樱花,发呆。
如此模样,已经有几日,小姑娘都按时喝药吃饭没再闹任何别扭了,只是那个以极端手段扭转一切的男人,都没有再出现过一次。
没有人敢在女孩面前提起一句关于那个人的事,向兰溪却很清楚,因为近几日他除了给女孩熬药,还和艾伯特会诊,给距离这屋子不过十米的主屋里的男主人,也要熬上一盅药。
事实上,这几日女孩渐好,男人却在死亡线上又走了一圈儿,才脱离危险。这消息也是全封闭,只有几人知晓。其间明仁帝遣人来探望,着实让十一郎急得焦头烂额,男人竟然硬撑了一刻钟将人送走才倒下,也就这一番折腾让病情又严重了几分。
在向兰溪看来,男人的病如此反复,亦并非伤口反复撕烈,许也有些心病,只是性格刚烈,比女孩更能隐忍罢了。
“轻悠,容向大哥说一句,要是说得不好,你可千万别生气。”
女孩朝他看过来,目光再不若初见时清亮澄澈,变得黯淡萧瑟,仿如一滩死水,这样的眼神出现在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身上,怎不教人心疼。
向兰溪也不管荻宫中的禁制,叹息道,“你我都曾深受诗书礼仪熏陶,以家国天下思想为荣,礼义廉耻做行为准绳。且,细较这下,这个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仍然不公。其实,我想说的是,轻悠你的遭遇并非你所愿。你所做的一切,并没有伤害到他人,甚至我和那些同胞还托了你的福才能活命至此。若非经历这种种,旁人便没的资格指责你的不是。你也是无辜的受害人,你大可不必如此自责。相信爱你,还等着你回家的亲人,也不会狠心责怪你的权益之举。”
看着他的大眼睛眨了眨,泛出点点晶莹,终于褪去那层灰败之色。
向兰溪着实欣慰,接道,“其实,经历此事后我总算懂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轻悠,我和大家都感谢你。事情已经过去了,咱们要往前看往好的方向看。你要振作起来,一切都有希望。”
“你们,真的都感谢我?真的,还有希望?”一开口,泪如雨下,而心里的那个结似乎也悄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