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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一声刀刃入木,是杜蘅从不离身的匕首季春。
去罹并不喜欢杜蘅这样三句不合就亮刀子的性格。心里这样想着,去罹倒是忘了他小时候也是三句不合就跟人大打出手的人。那时有人敢说他爹不好,说他娘守活寡,他必是要让对方付出鼻青脸肿,甚至几日不能下床的代价,脾气并不比杜蘅好到哪里去。只是跟着行已和倾之久了,近朱则赤,大哥是个温和的人,而三弟能借力打力就懒得自己出手,他这暴躁脾气才跟着收敛了许多。
虽然看不惯杜蘅的横劲儿,可去罹却对她今日这番狠话无言以对。当初清剿子归山,以杜家父子性命为代价为的就是换取钰京的信任,却不知如何横生枝节竟被商晟知晓了初尘的身份。若还是初到渤瀛的时候,去罹想都不想就会劝倾之“不要因为男女私情耽误了复仇大计”,可如今倾之与初尘之间已不是什么“男女私情”。他二人,他们与大哥、大嫂,与小花儿,与去罹自己都已是一家人。像他们这样无父无母的孤儿本就对来之不易的“家”倍为珍惜,又怎么忍心伤害家人?可这也正是倾之,是他们所有人亏欠杜蘅之处:他们未将杜家父子当做一家人,所以冠冕堂皇的以大理大义劝其自戮;他们也未将杜蘅当做一家人,所以对她的怨恨愁苦不闻不问。其实杜蘅年龄也不大,复仇于她真有多少意义吗?她所在乎的也仅只是父兄和父兄的遗愿而已。
想到理亏在先,去罹也不由缓和了颜色,温言劝道:“我少失怙恃,明白你失去亲人的痛苦,可你不该把信拿给初尘。”
去罹第一次在杜蘅面前称呼初尘本名,原也平常,可听在杜蘅耳中却变了味道。“你喜欢她。”杜蘅双眸含愠,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去罹愣了片刻,陡然拂袖怒道,“你胡说什么!”
去罹的反应看在杜蘅眼中无疑就是“招供”二字。“你看她的眼神,说到她的语气总与对待别人不同。你莫不信我,你若不是喜欢她,为什么这样生气?”
“你这是挑拨我和倾之的关系!”
“你心中没鬼,怕什么挑拨?你是被我说准了,所以才恼羞成怒!”
恼羞成怒便恼羞成怒,“我喜不喜欢她与你何干?”
“当然有关!”杜蘅的声音变了腔调。
“有何关?”问这一句,去罹并未想过自己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杜蘅咬着嘴唇,表情委屈又愤然,“我喜欢你!”那一声,已是迸出了眼泪。
杜蘅“咚咚咚咚”跑上楼去,“砰”地关了房门: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去罹,也许是有一日他玩笑似地叫她“阿蘅”,那样年轻英俊的脸上露出好看的微笑,且是对着她笑,她便喜欢上了。她从小跟男孩子摸爬滚打在一起,没有父亲口中的母亲那样的温婉含蓄,她的一切都很直接,爱的、恨的、喜欢的、厌恶的,她都不愿刻意隐藏。喜欢去罹,她亦觉得是很直接、很自然的事。
可直接地说出喜欢并不容易。虽然杜蘅从小被庄里人戏称半个小子,可她也从小就知道自己与小子们不同的另一半是什么。去罹从不把她当自己人,他给她的那种让她喜欢的微笑还不及他给他的兄弟、大嫂和弟妹的百分之一,她嫉妒。她爹不过是个庄主,手下也不过有三千庄众,可当她俨然就是子归山第三把交椅的时候从没有什么是想得而得不到的。若非被激怒,她宁肯悖逆自己直来直去的性子,死也不会说喜欢他——她的骄傲、她的刚烈不允许自己被忽视、被拒绝!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楼下只有去罹茫然地站在摇曳的烛光中。杜蘅的表白太直接、太突然,让他头脑混乱:他答应与她做“夫妻”是为了掩饰她的身份,而与动情无关。杜蘅是个好姑娘,但去罹从未想过自己会是她的好归宿。他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母亲亡故而心死,第二次是险些丧命野兽之口,第三次是在凤都战场离身死只差一步。这三次都是倾之救了他,所以去罹活着就是想帮倾之完成复仇的心愿——死过三次的人,生命里根本早就没有自己。
他这样的人真的能给一个女人幸福吗?去罹没有把握,所以他也从未想过要像大哥、像倾之那样娶妻生子。他一个人,就很好,最多有兄弟足矣。
叹了口气,转身收拾散乱的书籍,连同收拾自己的心情。杜蘅她真的懂得什么是“喜欢”吗?去罹摇头:也许只是孩子看上了件玩具而已。
抬起头来,去罹想:是不是应该把这事告诉倾之?初尘与他闹别扭想必与此有关。但……揉揉突突作痛的额角:天色已晚,留待明日再说吧。
绾芳苑。
倾之一顿饭终究吃得味同嚼蜡,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虽小有任性但一向算得上善解人意的初尘会忽然这样无理取闹,难道真如大嫂所说是因为怀孕?这倒是让将为人父的倾之第一次在欣喜之余感到压力。果然如此的话,倾之想他也不介意低声下气一些,毕竟初尘怀着他的孩子,是为他受苦。
忖度初尘闹了别扭大概没怎么好生吃饭,倾之便找小花儿熬了碗粥,白米粥——他觉得黑糯米红枣粥会对孕妇更好,可小花儿坚持说“吃这些黑的红的只怕将来生出的宝宝不漂亮”——在这个妹妹面前倾之总是败退。也好,熬得浓稠些,添些青菜肉末既清淡爽口又能饱腹,也免得他的宝宝们真生不漂亮。虽然倾之觉得他和初尘的孩子怎么都不能难看了去,但宝贝妹妹那张乌鸦嘴,不得不防。
倾之进门,见初尘正在灯下做活计,便将粥先搁在一边,对她道:“大晚上的,别累着,明日再做吧。”初尘抬头看他一眼,不理,将针在头发上抿了抿,继续低头做活。倾之无奈,将灯移近,又剪了剪灯芯。屋内光线亮了些。
倾之靠着初尘坐下,趁其不备捉了她的双手,后者一个挣扎正将针斜插在倾之手背上,没入一半。初尘一惊,也不敢乱动了,倾之却还抓着她不放。
“我说过‘你对了就是你对了,你错了还是你对了’,是我食言在先,你生气也是应该,可别拿自己的身子过不去。”倾之面不改色地说着,仿佛那针不是扎在他身上。挨过刀、中过剑的人自然不会把一根缝衣针放在眼里,可初尘盯着那针心里却不舒服:她是嫁了个什么人啊?真是要命,总不把自己当肉长的,还劝别人不跟自己的身子过去不,他花倾之头一个是跟自己的身子过去不的!
“谁生你气了。”见倾之那副你不松口我便不松手,任由那针扎在手上的架势,初尘只好认输。她简直怀疑那针是她不小心扎上去的,还是他故意挨的。
倾之这才换下了那副负罪的表情,笑了笑将针拔下,抹了下手背。起身端了粥来,哄初尘道:“晚饭没好好吃吧,饿不饿?”说着撇出一勺,吹了吹,送到初尘嘴边。粥熬得很是火候,发出浓浓的诱人的米香。
初尘瘪着嘴将头偏开,哼道:“还是你吃吧,我猜没吃好的人是你才对。”
倾之一手端碗,一手举勺僵在那里:有些人是不能与之争吵的,因为太了解。
初尘瞧倾之那副尴尬模样,“噗嗤”笑了出来,推他道:“晚上小花儿特意给我煲的鸡汤,我喝了两碗,现在还饱得很呢。你快趁热喝吧。”
倾之想说不饿,但肚子很不默契的“咕噜”起来,瞧初尘那副忍笑的模样,他也只好二话不说把粥喝了。边在心下嘀咕:怎么又好成这样?果真喜怒无常。
初尘趁倾之吃宵夜的功夫又把针线拾起来。倾之吃完将碗撂在一边,回身一手揽着初尘的腰,一手轻轻抚着她的肚子,眼睛在针线簸箩和初尘手间来回:簸箩里放着三只初初成形的虎头鞋,两黄一白,初尘手上是另一只白色小鞋,正在镶边。倾之脑中立时浮现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奶娃娃,头戴虎头帽,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裤棉袄,圆滚滚的像两只团子。团子们脚上穿着一金一银两双虎头鞋,摇摇摆摆地争相朝他走过来,口里依依呀呀唤着“爹爹,爹爹”。
许多年后,当总摆在花倾之桌案上的两只虎头鞋已被摩挲得毫无光彩时,他仍时常幻想两只胖胖的团子朝他走过来。死亦未必不幸,如果能见到想念的人。
是时倾之不会想到死,他只会想象着想象着,傻笑起来。
初尘偷偷叹了口气,心下五味杂陈,看着贴在她肚子上煞有介事地听胎音的倾之,嘴边带了淡淡的眷恋,低头顺了顺他的头发。将心事压下,初尘伸手翻出掖在枕头底下的两封信,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信,你看看。”
倾之本觉得没有必要看,但想起植兰嘱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