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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笑,苍生尽误-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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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忙问:“怎么说?”

周雄彦笑道:“皇上对老六的王妃念念不忘,甚至以天子血为她医病,老三送的女子若是得宠,皇上必听听得进耳边风,老三一党会在朝中越来越得力,若是那女子不受宠,老三这是在提醒皇上纳锦瑟为妃啊!

太子讶异道:“这样的话,老六和父皇必定得反目,妙啊!老三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了。”

周雄彦道:“这美人计施成了离间计,也亏他想的出。”

太子妃愁眉苦脸道:“既然怎么都是老三有好处,就算打倒了老六,可老三也是劲敌啊!”

周雄彦饮一口葡萄酒,笑道:“别着急,他们有他们的法子,咱们有咱们的绝招。”

“什么绝招?”太子妃忙问。

“孝。”周雄彦道。

却说太子特命人打制了镶嵌西域珍珠和蓝宝石的金步摇送给凌宛天,外加极品鹿茸一对,早已过知天命之年的凌宛天分外欢喜,那金步摇戴在徐贵人的乌黑秀发上,新宠的美人分外妩媚动人,凌宛天更是爱得紧,第二日误了早朝。

因为有那副鹿茸的鼎力相助,本就身体强壮的凌宛天更是如虎添翼,斗战力神勇,夜夜与徐贵人缠绵厮磨,几日之后,更是封徐贵人为妃,与其夜夜笙歌。为了讨徐妃的欢喜,凌宛天为其在宫中修筑了一座望月台,每每与其登高赏月,品美酒,唱歌,乐胜神仙,同时,云曦公主的婚期亦将至。

一日,凌宛天特入殷王府商议此事,步入殷王府的后花园时,但见慕辰与锦瑟正在赏秋海棠。

秋风入怀,美人在侧。

花间的笑容分外动人。

凌宛天望着花间略施脂粉的倾城美人,呼吸一滞。

美人探□,帮慕辰滑下去的薄毯仔细盖在他腿上,启朱唇一笑。

慕辰轻轻挽起她黑亮如缎的长发。

一股浓重的醋意如潮涌般席卷凌宛天的全身。

酥胸荡生层云,纤腰,好颜容,娴静的举止,温柔圣洁的笑容,皓齿,甚至连那因栽种草药而略粗糙于徐妃的手指,凌宛天都觉得胜于徐妃十倍。

貌美绝伦的佳人开始在儿子苍白的手掌上写写划划。凌宛天想起她被老三割掉的舌头,又添了几分爱惜。

凌宛天打量着儿子青缎下的单薄身子,阵阵叹惋着,往上盯着他神仙似的丹凤美目,傲岸的鼻梁,苍白的唇,火气从脚底直冲头顶。

老六开始咳嗽。

绝色的佳人先是帮他捶背,然后笑,频,痴,嗔,羞得身边海棠花都黯然失色,蝴蝶在她的身边飞舞,所有的美,竟是为了手中的药勺!

“不喝。”慕辰双目寒意如冰。

锦瑟牵着那冰人的手,轻吻,老六终于张口咽下唇边苦药,凌宛天望着那药碗,心都迸碎了。

凌宛天火冒三丈地离开王府,来到徐妃的琼瑶宫,徐妃盛装迎接。

“臣妾拜见皇上。”

凌宛天忽觉这甜蜜的声音尖利如锯木。

一把端起徐妃的脸蛋,胭脂水粉涂得一副好颜色再他眼中却成了烂泥。

“朕还有奏折要批。”

凌宛天强压着心头火回到御书房,砸了一堆古玩书简,太子送来的雪莲美容膏,他本想扔了,忽一转念,命人送至殷王府。

作者有话要说:采采这边抽成一团了,有一部分读者的分分暂时无法赠送,后面补上:…D

第四十七章

刘公公将赏赐带至殷王府时,慕辰正在与一位不愿出仕的江南名儒探讨学问。

没了官之后,他便静下心研究学问加之本身功底深厚,几个月下来,幼年时皇上赐的老师已经无法传授他更多知识,他便得空四处求教。

“先生稍等片刻。”慕辰道。

被推至大殿,见到刘公公身后翡翠金盘上琳琅成堆时,他心中一咯噔。

“圣旨到。”刘公公瞅一眼英俊秀雅的慕辰,心下一酸。

被铜雀扶着跪在圣旨之下时,慕辰一直牵着锦瑟微抖的手。

“殷王慕辰,王妃锦瑟接旨:王妃锦瑟娴淑贤良,侍奉照料殷王悉心备至,特赏天山雪莲膏两瓶,掐丝凤舞夜明珠钗头凤一对;西域红、蓝、绿宝石嵌金步摇各一只;珍珠水钻项链四挂;宫廷佛蜜枣一担,血燕窝……”

刘公公念完的时候,低头望着慕辰,逢上一双幽深不见底的漆黑眸子。

他跪在自己膝下,白袍,面色苍白,像是一只黑夜的雪狐,白得全身都与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那黑得分辨不出丝毫喜忧的黑眸也入夜。

如此漆黑的眸子,刘公公多年不见。

许多年前,凌宛天年轻时候,他曾目睹,曾惊叹,曾折服在那刚及弱冠的王爷黑眸之下。

也正是那黑眸,伴着他从王爷做到太子。伴着他收拾满目疮痍的河山,伴着风华正茂时的凌宛天一次次击败莫崖人的侵略,甚至御驾亲征。后来,山河渐稳,那青年也老了,老得越来越糊涂。

“儿臣谢父皇圣恩。”

慕辰道。

他叩首时,苍白的手腕那样细,优雅,青色的血管条条分明。

刘公公前脚刚颤颤巍巍上了马车,慕辰就默默从怀中摩挲。

心中的阵阵绞痛却使得他无法摸出那指头粗的小瓷瓶,他的唇微微泛着紫,脸白如雪。

锦瑟忙摸出药瓶,喂他服下,慕辰却眼前一黑,身子如绸缎般从轮椅上滑下。

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只药勺无限放大。

至他的口中,烫,入喉却暖不了他的胃。

“多大点事啊,小瘸子,张口。”

老头儿的白胡子小辫一翘一翘,白得刺眼。

“锦瑟呢?”慕辰疲惫地问。

“她刚给你擦过身子,我替她会儿,让她吃晚饭。”老头儿语气凝重:“顺便和你说说话。”

慕辰微闭双眸,任睫毛在眼睑下铺就蝶的影。

“你当时在天牢,你媳妇产后大出血差点丧命,用的血可是你爹的。”老头儿道。

慕辰心中一麻。

“依我看,他迟早要来抢,不如,你趁早主动送给他,免得父子反目。”

慕辰睁开寒凛凛的丹凤目:“绝不。”

“那你只能毁她的容!”老头儿扬起雪白的剑眉,一字一顿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慕辰吃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铿锵道:“绝不暴殄天物。”

老头儿仰天大笑:“还说不是暴殄天物?你能做好一个丈夫吗?你能生孩子吗?我给你开了药,想给你治病,你却受了风寒,不得不中止疗程,还是她求着你喝的治风寒药。你都不如把机会让给你父皇!哈哈哈!”

慕辰气得寒眉俊目结了冰。

老头儿指着他的鼻子道:“在你不能保护你自己之前,你必须保全自己!”

慕辰道:“南疆会给我一个机会保全。”

老头儿一惊。

“怪不得我只见过李肃几次,他就又不见了,难不成你早就派他去南边游说了?”

慕辰不语。

老头儿眉毛一舒,望着床榻上的男人:优雅,沉着。手腕狠了些,却足以成事。他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也对,南边那一仗迟早要打,只要有战事,就算不派你去打仗,为了稳定军心,他就不敢给锦瑟动土。但是,这样只能治标,治不了本。”老头儿转身道:“你们父子既是这种关系,或许,他将永不会立你为太子了。”

慕辰面无表情。

他需要战功——壮大他自己,保护身边人:阿忠阿信,王史都,戚风,小陶,张逢……

说到小陶,他心中阵阵怜惜再生。若自己有实力,定给她寻个好的归宿才是。

却说陶蓁没有离开草原,两月余一直住在一个牧羊女的家中。

白天,穿着牧羊女普通的蓝衣放羊,骑在草原的小马背上,抬头仰望更近的蓝天,天上白云簇簇,草原上的羊毛亦像白云。

猫兔子骑在羊身上,乐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一个月前,世子的婚礼很隆重地举行,十六的部落的千人的号角队伍几乎将云彩都震了下来。

万人饮酒。

万女齐舞。

世子妃与身长九尺的世子乌米尔差不多高,也差不多粗壮,皮肤黝黑,宽骨架,要不是身穿女服,竟如同哥俩。

世子乌米尔却笑得勉强,清幽的绿瞳盖着他自己也诉说不清的忧伤。

那一夜,乌米尔喝了许多酒。西域的葡萄酒,草原上的马奶酒,中原的杏花村酒,老烧,花雕,女儿红,醉成了一团泥,竟当着众人面大声哭泣。

“小陶。”乌米尔一口对着杏花村的酒坛子,另一手还抱着女儿红。他要喝江南的酒。

骁义可汗忍无可忍,道:“世子喝醉了,快扶回新房!”

他却站不起来,被三个人抬了回去。

连续三天,他的新房被酒气淹没。

乌米尔不是没有想过对世子妃好,面对那铁塔般的身材,砧板似的胸脯,他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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