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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朗跨进房间,看见几欲燃尽的蜡烛。
“小姐可能是一晚没睡,第二天我进房间的时候就发现蜡烛快燃完了。”
宋致朗的心沉沉地落下,像跌进了深渊。
“她知道我失踪了?”
茜云点点头。
宋致朗走得急,腿上传来钻心一般的疼痛,没多久,血浸透纱布,在墨兰的裤子上染开。
司令府门口,他狠狠揪住一个人的衣领:“带我去关押俘虏的地方,找个听得懂鸟语的跟着。”他手上的青筋根根暴起。
俘虏大都是前线小兵,说起兵败的那晚,只知道火烧山林,只知道四处奔命,其余也问不出来。宋致朗的眼睛阴沉地要滴下水来。
一直走到监牢深处。两个士兵正往外抬一个人,胳膊被炸断了,伤口已经腐烂,猩红的血肉中长出虫来,恶臭冲天。
抬着的两人一脸不耐烦,嘀嘀咕咕:“早扔了早完事,当初谁俘虏了这么个半死的人过来。”
“听说是从夷寇司令部抬回来的,还以为是个大官,结果一直哼哼唧唧,什么有用的都没说过,带累我们哥俩给他收拾。”
宋致朗一瞥,那个人圆睁着双眼,似乎死不瞑目的样子,手指尚在哆嗦。他拦住那两个士兵,扯过翻译:“问问他,兵败那晚,司令部发生了什么?”
那个人发出桀桀的笑声,整张脸扭曲,几句话说得模糊又断续。
“说是来了个女的,见了司令,后来发生了大爆炸,再然后火光四起,整个司令部陷入火海。”
宋致朗的手慢慢握紧,眼前的一切似乎在扭曲。咿咿呀呀,是听不清楚的声音。
她,不是该好好等着他么?
他往外冲,好像周遭人世与他再无关联。里巷中飘来食物的芬芳,大街上有人在讨价还价,刚刚扎起头的小孩儿手里拿着面人,一阵欢呼。这个明亮而靡靡的世间,突然灰暗了。
山风呼啸,焦黑的土地上浸了一层又一层的黑褐色,血腥气经久不散。碎石,枯木,断壁残垣。
宋致朗跪倒在地上,指缝里全是黑泥,鲜红的血从他的指尖低落。他双手撑地,头突然低垂,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为什么,我连给你收尸都做不到?
风扯着云散开,山林之中发出哗啦啦的树叶摩擦之声。
孟华滋,尸骨无存。
第二日,宋家的人找来山上,将左腿上鲜血淋漓的宋致朗抬了回去。
后来,宋致朗的左腿完全废了。
他在房前种了一株桃树。细幼的树苗在风雨中格外让人提心吊胆,可是也活下来了。春天时,满树嫩绿,枝头轻红。
一个戴着面具的中年人经常过来看望他。
也就是第一次见的时候,宋致朗的眼中冒出些光彩。
因为他说:“我在山林见过她一面。她看上去很安心,像一个寻常妇人。”
宋致朗的嘴角带着浅笑,希望就一直这样听下去。
他不再和姑娘们调笑,话也少了很多,闲暇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窗前,看窗外那株树一天天拔高,吐绿。
他的目光远远的:“从前,她说可惜院里的树都隔得太远,就希望有一棵树种在窗前,坐在窗下看书的时候,一伸手就能摸到树叶。”只有说起“从前”,他带着浅浅笑意,眼睛里都是温柔情意。
桌上的茶,水气袅袅。
那日午后,阳光正好。他伏在桌上,透过浓绿树荫看被撕碎的斑驳阳光。他又想起从前,从前我们有过很多和风日暖的午后。
一株桃树,华盖如伞。亦如相思,此生无涯。
宋致朗缓缓阖上眼睛。
突地额头一痛,不知谁敲他的头。慌忙睁开眼,莫不正是华滋手里拿本书,笑盈盈趴在窗前看他:“还不走?”
他恍恍惚惚就要起身,好像自己是个寻常男子,她是个寻常妇人,烟火俗世里遇一场简简单单的欢喜。
宋致朗,年三十五而终。
终于写完了,没想到居然写完了。
从刚开始,还没有故事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个悲剧,写刻骨的相思。因为没有存稿,故事是一边写一边出来的。
现在看,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连故事,本身都是薄弱的。华滋的遭遇,似乎太悲惨了些,两个人感情之间的互动不够完整。好吧,也就这样了。以后应该会再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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