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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很早就醒了,郑宇文一看表,才凌晨4点多,可是外面天已经全亮了,雪也停了。
小狐狸醒的比他早,一直在他怀里蹭来蹭去。
郑宇文走出山洞,决定往南面走,远处有一大片茂密的森林,到了那边应该会有水源一些可以吃的东西,运气好的话或许还会遇见猎人。
径自走出山洞,小狐狸很快跟了出来,郑宇文也不管他,可是小狐狸一下子跳起来抓住了郑宇文的衣角,再一跳,就跃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家夥的跳跃能力倒是不错。
只是有些奇怪,郑宇文将这家夥放下肩膀,突然发现,小狐狸比昨天长大了不少。
若说昨天体型只是一只小猫咪的话,今天体型已经是一只中等的狗了。
不过是一夜,成长速度能快成这样吗?
郑宇文不理睬,小东西在背後追个不停,郑宇文终於是放弃了。
算了,留著它,还可以做备用食物不是。
小狐狸却往相反的方向跳了几步,然後又跳回来,朝郑宇文甩尾巴。
这时候郑宇文才恍然大悟,它是想给自己带路啊。
相比人类,动物的直觉和在野外的生存能力要好的多,有一部分是天生的,所以郑宇文决定相信这只狐狸,便跟了上去。
小狐狸在前面欢快地跑著,不时回头确认郑宇文还在不在,一旦发现郑宇文还跟著,他就欢快的跳来跳去,尾巴甩个不停。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四周不知道何时会跳出野兽,郑宇文却毫不畏惧。
其实对於都市的生活,他实在是厌倦了。
因为十分聪明,鲜有人能赢他,也让他的日子过得无聊到了极点,所以才会迷上冒险。
如今这种逆境,反而让他如一潭死水的心燃了起来。
特别是昨天的那只白狼,深深的虏获了他,他为之著迷不已,或许在这弱肉强食的地方,才能看见最原始的欲望,杀戮与强大吧。
小狐狸自然不知道郑宇文在想著什麽,只是一蹦一跳的往前跑,到了傍晚,又路过了一个山洞,郑宇文便决定在这里先过一夜再赶路。
今天,他总觉小狐狸的样子十分奇怪,并不仅仅是外表成长了的缘故啊,是感觉上,好像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昨天还剩下一些肉郑宇文有带著以备不时只需,而小狐狸照例是不吃的。
不过动物就算不吃东西也能熬过大概一周,所以郑宇文并不担心。
到了深夜,突然听见了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後一只小野兔就跑了进来,或许是在雪地里迷路了吧。
郑宇文正要去抓,小狐狸却抢先一步,一步跳过去,直接咬断了对方的脖子。
快,准,狠。
郑宇文在那一刹那明白了自己一整天都觉得不对劲的原因在哪里。
这货哪里是狐狸啊。
根本就是一只彻彻底底的狼啊。
自己居然会搞错,真是无颜见人了。
郑宇文醒了,抬手一看比昨天起的还要早,但他并不是自愿醒的,而是胸前痒痒的很是不舒坦,这才撑开了眼帘。
低头,就看见什麽东西拱进了自己的衣服里,一条白色的尾巴还晃悠个不停。
正要伸手将那尾巴揪出来,没防备的,乳头就被轻轻的舔了一下,酥痒难耐。
「唔。」郑宇文忍不住轻轻吟了一声,然後捂住了嘴。
实在是丢脸极了,不过是被小鬼头舔了一口,自己在兴奋什麽。
於是毫不留情的就将那尾巴连著身子扯了出来。
呼啦啦的一声,小狐狸不对应该是小狼就滚了出来,然後很快又扑上去,不折不挠的朝著郑宇文的乳头又是咬又是舔。
这受不了这家夥,所幸的是小狼的牙齿并不锋利,反而十分圆滑,所以并不会疼。
郑宇文头疼起来,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居然把自己当错了母亲,还要乳汁吃。
想起昨天小狼惊人的速度,郑宇文马上检查小狼是否又长大了不少,这一看可不得了,今天已经不能说是小狼了,它的身躯居然超过了牧羊犬,舌头也变得老长,正得意洋洋的吐著舌头却委屈的望著郑宇文。
只是那毛长的更加茂密了,郑宇文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
一摸,却发现大大得不妙,许多毛发纷纷落下。
小狼被摸得舒服,又浑身抖了一下,全身的毛边如落英一样散开来。
就算是脱毛,这也未必太离谱了点。
郑宇文是有些迟疑的,小狼长得这麽大了,在做食物就已经有些不现实了,何况狼是野性的动物不会像狗一样忠贞,说不定什麽时候就会把自家吃掉。
按理来说应该就此丢弃它才对。
可是看到小狼水汪汪的大眼睛,郑宇文迟疑了一下,还是先让小狼带路再说吧。
没想到路途很是遥远,又是一整天的路途,夜深了,他们才又勉强找到一个很小的山洞藏了进去。
半夜又下起了雪,看样子就算是明天也不一定会停,郑宇文烤了白天捉住的两只兔子,小狼在一旁讨好的朝他摇尾巴。
这兔子并不是郑宇文抓来的,白天他们赶路的时候,眼前突然窜过了什麽,郑宇文还来不及看个清楚,就见小狼一下子越过自己跳过去,最少也有近两米的距离,等到郑宇文上前,才发现小狼嘴里咬著一只血淋淋的兔子,爪子下面还压著一只。
狼的狩猎技巧果然是厉害,就凭著天生的技能已经可以保证食物了。
小狼自以为得意,却不知道郑宇文却更加防备起来。
他眼见著小狼嗜血的天性愈演愈烈,应该很快就不能满足於狩猎小型的动物了,自己成为砧板上的肉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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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好了肉,将剩下的生肉丢给小狼,虽然那血腥味或许会更近一步激起小狼的杀戮心,可是让野兽吃煮熟的食物违背他们的天性。郑宇文虽然聪明,却也敬佩野兽的自然伦理,所以不会想要改变他们。
何况不过是一只小狼,就算真的要杀自己,自己也有的是法子收拾它。
小狼嗅了嗅,然後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看样子很快适应了吃肉,将那肉吃了个干净不说,还恋恋不的舔舔地上的血迹,等到没有了,才可怜巴巴的望向郑宇文。
郑宇文却不理会,在山洞门口用树枝做了陷阱,然後便径自躺下了。
小狼如往常一样,想要偎依在郑宇文身边,却被郑宇文推开了。
面对随时可能攻击自己的野兽,还是应该保持点距离的。
但无论如何推搡,小狼还是会很快跑回到他的身边,依恋著他。
最後郑宇文也就难得管了。
「听好了,小白,如果你半夜敢袭击我的话,就是找死。」
等等?小白?
郑宇文才发现自己居然不自觉地就喊出了口。
按理来说是绝对不会应该给动物取名字的,这样就会不自觉的对对方产生感情,以後也无法舍弃。
而且自己作为IQ180的人士,怎麽会取小白这样俗套白烂的名字呢?
小狼也不知道到底听懂没有,使劲摇著尾巴就往郑宇文怀里拱。
雪停了,郑宇文也起来了,意外的,小狼还偎在他身边睡的正酣。
今天,这小狼的体型更大了,他蜷缩著身子,便只见圆滚滚的一团缩在那里。
郑宇文摸了一下,发现今天毛脱落的更厉害了,再摸了几下,发现似乎只有前胸和手臂的四肢的毛发脱落,背部的毛不但没有脱落,反而变得坚硬起来,有些扎手了。
被摸了一下,小狼就醒了,一眼看到郑宇文,就幸福的扑了上去,一面「嗷呜,嗷呜」地叫唤著。
小白也不拐弯抹角,扑倒郑宇文,就咬伤了对方的乳头。
该死的,明明已经吃肉了怎麽还想著吃奶呢?
疼,小狼的牙齿已经有些锋利了,郑宇文吃了痛,便一把推开了它。
小白被狠狠的退了一下,身上已经脱落的毛发便如雪花一般纷纷落下。
在那一片雪白的毛绒中,郑宇文看见了一个清秀的少年。
难怪小狼的体型看上去更加奇特,现在看来,他已经看上去如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只有背部,手腕,脚踝脖子还有一圈圈白色的绒毛,当然,尾巴上的毛也依旧茂密。
郑宇文却不十分惊讶,第一日他已经见过了许多人形的动物,这样看来,这些动物在成长到一定日子,就会有人类的容貌。
这孩子看上去十分的俊美,郑宇文定睛一看,居然像极了那个让他念念不忘的白色影子。
莫非是那厮的儿子?
这样倒能解释了自己为什麽会碰见这小家夥了,估计是他老爹把自己搬回来,然後丢下这家夥。
把自己当奶爸了吗?
小白嗷嗷的叫个不停,或许是饿了,郑宇文丢了几块肉给他,他便欣喜若狂的吃下去。
吃完之後他们继续赶路,半路上小白兴奋异常,郑宇文知道,这意味著,目的地近了。
他们走进了一片山丘,这里的雪更深,已经没到了膝盖,郑宇文完全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