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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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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成一块块的木板,比工厂中加工的速度还快。又将几个木板切成小块,做成一头尖一头粗的木钉,运足真气使木钉变得像铁钉一样硬,靠着这些木钉和木板做成了一台简陋的纺织机。

“好了,把生丝拿来,什么?没有生丝?那你们织个什么?算了算了,有没有蚕,抓几过来,再来点桑叶。”

很快,几只野蚕和一大堆桑叶就被送到欧阳耿面前。

欧阳耿手指轻轻摸过野蚕,再将野蚕放到桑叶上,这几只蚕顿时像饿疯了似的疯狂的吃起桑叶,说来也怪,这些蚕居然吃的同时还边吃边脱皮,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这些蚕就停止吃叶,走到那些被吃得只剩下桑枝的地方吐起丝来。

“好啦”

欧阳耿把几个茧从枝叶中拣了出来,用沸水烫了一会儿,放到纺织机上“我做的纺织机比一般的纺织机要大一些,从抽丝到织布全套工序都有,我教你们操作,要三个人,哪三个人来?

经过一两个小时的学习,三个夸父族人总算学会了如何操作这台连抽丝都会的纺织机,三个人操作虽然不熟练,但总算用那几个茧制成了一张比手帕大些,比毛巾小些的丝绸。

“好哦。”

夸父族人们都高兴得叫了起来。

“别高兴得太早,刚才我是用了法术才让这些蚕快速长大,如果正常的话蚕从出卵到吐丝可是要几个月时间,如果让我天天对这些蚕施法术,我可受不了。”

夸父问道“那棉花和亚麻呢?”

“那两个比较省事,不像蚕那么麻烦,不过一年收一次,和蚕差不多,而且好管理,建议你们种那些东西,生产丝绸要投入的力气相对比较大。不过在此之前试着先种种小麦粟子之类的农作物,我们共和国部落当初就是从猎狩发展牧业农业的。”

“也是一年才收一次吗?”

夸父问道“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两次,不过种出来的东西产量高,又安全,比狩猎好多了,只是种田可能比狩猎更受罪,种田可辛苦了。”

“我们不怕苦,告诉我们怎么种田吧。”

欧阳耿想了想,认为迟早他们都会知道种田方法,不如做个人情教给他们“好吧,你们跟我来,我找个地方告诉你们。”

古中国之行 第六章 祸从口出
(更新时间:2004…7…25 17:54:00  本章字数:4321)

传说记载,麒麟分三等,最低级的是属性麒麟,像火麒麟、冰麒麟等,它们在麒麟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中的仆从,再上一级的麒麟能口吐人语,除了会法术外还拥有特殊能力,如果你能讨这种麒麟欢心,说不定它们会改变你的命运,让你当一当皇帝,这种麒麟被人称为帝麒麟,而最后一种麒麟几乎是迷一样的存在,它们的鳞片是金色的,鬃毛是金色的,角和蹄也是金光闪闪的,身上还散发着金色祥光,从古至今见过这种麒麟的人用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要是成仙前,我对传说的真实性无法发表评论,但现在我已经成仙了,对于麒麟的事,多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书中记载的“最低级”的麒麟应该就是普通麒麟,而帝麒麟恐怕是修仙修到一半的半桶水吧,至于最后那种散发着金麒麟,肯定是哪只粗枝大叶的麒麟修成正果飞升时不小心被人看到吧,回想当初我成仙时又何尝不是金光闪闪呢,那金光可是足足闪了三天才消失,害我在地洞里躲了三天不敢见人。(等等,那位读者,你想说什么?让我帮你当皇帝?半仙的麒麟都可以让人当皇帝我也一定能让你当皇帝,不过我不是天仙之类会修改人命运的仙,如果你确实要当皇帝的话我可以带着你杀到北京把你放到龙椅上,什么?你不想当皇帝了?你耍我啊!)

麒麟并没有想像中的多,算上那只被天华烧成灰的麒麟,灵觉范围内共有十三只麒麟活动,天华就像事先知道这些麒麟的所在位置似的,一找一个准,没跑一步冤枉路。

“姐姐”

天华对着一棵被我“仙上身”的大树说道“麒麟全抓住了,你看。”

说罢,天华翻开手中的封印书,一页一页的翻给我看十三只麒麟中有两只已经修成半仙,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修仙者了,而且连灵兽都有修仙,真是的。

“我回去啦。”

天华收起封印书,疾速向我飞来,我收回灵觉,等天华到后就问“你怎么想的?”

“姐姐也发现啦?”

“当然,这些麒麟都分散在四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很想知道它们在找什么。”

我看着天华,希望他能告诉我点什么“我问过了,它们都不肯说。”

“你不会用读心术啊。”

“心魔都没带来,怎么用读心术啊。”

我都忘了,天华的读心术必须依靠心魔,不过,这并不带表我没办法。

“跟我下来。”

找了块空地,在我的示意下天华放出七彩虹剑“放只麒麟出来,最厉害的那只。”

真理第一百零九条:越是厉害的人物往往知道得越多。

我相信这条真理。

“你们敢抓我,会后悔的。”

麒麟一出来就张口威胁,呵呵,有意思,就你这个半吊子仙兽,也能做出威胁正牌大仙的举动?

“后不后悔是我们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告诉我,你在找什么东西就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轻轻的在它身上点了一下,那长兽脸马上抽动起来,看样子很难受。

“姐姐,你连麒麟都能点穴,太厉害了。”

“世间万物都有穴道,都能点穴。”

天华捡起一块石头“姐姐,把它点点穴好不好。”

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哼!看我的!

我接过石头,手指使劲一捅,石头“啪”的一声碎成两块“我点了石头的死穴,石头死了,把它的尸体埋了吧。”

“哦”

天华接过碎石“我会好好安葬它的。”

随手就把石头塞进麒麟的鼻孔里。

“你……”

麒麟的鼻孔被突然塞入两具“尸体”,张大嘴巴想打喷涕,见到如此情景,我怕麒麟会把石头喷出来,在它身上补了一指,点了穴,可怜的麒麟那个喷涕就卡在喉咙里,一定难受死了。

“什么时候想说了就点头。”

尽管麒麟难受得全身发抖,笑穴痒穴哭穴痛穴麻穴都被我点了一遍,而且还被我做了手脚,身上痒不能抓,想笑嘴巴张得老大,喉咙却发不出声音,想哭也流不出半点眼泪,特别是鼻孔里的两块石头,塞着鼻子,要呼吸只能用嘴,可它就是死活不点一下头,我又没限制住它脖子的活动,等了好久,我的耐心终于耗尽了。唉!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它开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还是先把它封回书里,过几天再放出来问问吧。”

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麒麟现在还不曲服,那就算它想招供也得等上好几天了,这几天里身上的一切状况都将持续,甚至有可能我会不小心把它给忘了。

但是麒麟眼中仍然没屈服的意思,任由天华将自己封印进书中。

“接下来怎么办?”

天华问道“天华,你的灵觉应该比我强得多,你来找找看吧。”

“刚才抓麒麟时我早就试过了,这一带根本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可能麒麟要找的东西已经被另外的生物取走了,而它们在根本不知道东西己失的情况下还在继续寻找。”

“天华,你思考的时候多用点脑子好不好,麒麟怎么说都是比灵兽更强的圣兽,而且还有两只算得上半个仙兽了,要是它们找的东西不见了至少也会知道一点风声啊。”

“姐姐啊。”

天华无奈的说道“还说我没脑子呢,我们两个仙人都没发现什么,半吊子仙兽又能发现什么。”

对哦,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所以说那东西已经取走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叮!加十分。”

“加你个头,走啦,回部落去。”

不是吧!离开没一会儿部落已经大变样了,部落周围,几个夸父族人合力,“呀”的一声,将一株有千年树齡的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女、老人和儿童忙着把洞填好,夸父族人真是好大力气啊!

“你们在做什么?”

天华拦住一个夸父族人问道“开荒,神农大人教会了我们种芋头、马铃薯,还教会了我们养蚕……”

神农?神农跑到夸父族来做什么?他好像是在黄帝的部落里啊,再说教人养蚕的好像不是神农吧。正百思不得奇解的时候,欧阳耿拿着一截截切成小段的树枝,乐呵呵的一路小跑过来。

“阿耿,什么事那么兴奋啊?”

“姐夫,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这是桑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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