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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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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中国之行 第五章 麒与麟
(更新时间:2004…7…25 17:53:00  本章字数:4185)

“这些人是共工部落的?”
我意外的看着这些被我打晕的“群狼”,夸父表情严肃的点点头,扶起一个身上纹着蓝色纹身的人“他就是共工部落的首领——共工。”

天哪,我把共工给打晕了!

夸父见我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笑道“看你吓得,共工部落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老好人部落,不喜欢与人争斗,只要解释一下什么误会都没有了。”

呼,那就好,要是个个都象亚玛逊原始人那样,恐怕还会把夸父部落给扯进去。

没过多久,共工的人一个个都转醒了,他们果然和夸父说的一样,醒来后见我站在边上也没张口就骂,我上前说了几句道歉的话,那几个共工汉子都笑了“是我们太鲁莽了,看到水里有人就以为有人溺水了,连洗澡和溺水都分不清,呵呵,被打晕也是应该的。”

“是啊是啊,当时你看我们来就钻进水底,我们还笨到以为你溺水迷失神智了。”

唉!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下次钻到水底修炼前一定要在岸边挂块牌子,上书“有人闭关修仙,请勿打扰”,不过……这个年代好像也没文字啊。

共工道“昨天我们部落里也来了客人,族人们都忙着招待客人没过来,又没让人来通知,所以今天特地来道个歉。”

“看你说的什么话呢,就这事也值得亲自来?我们部落来了三个客人,就是眼前这位秦琳,还有另外两位秦天华和欧阳耿,今天晚上大家聚一聚,让客人们也高兴高兴。”

“嗯”

这时共工盯着我看了又看,然后问道“你是不是轩辕部落的人?”

轩辕?好耳熟啊,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

夸父说道“我的客人都是从共和国部落来的。”

“哦,我只是问问,我们那的客人自称是从一个叫轩辕的部落来的,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不是兽皮,而是用叫布和丝绸的东西做的衣服,我看到秦琳的衣服和他们有些相似,所以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丝绸?这时候就有丝绸了?”

当我听到丝绸两个字时,脱口而出说道共工问道“你知道丝绸?”

“知道,是将蚕吐出的生丝用纺织机织成丝绸,然后再做成衣服,至于布,好像是用亚麻做的。”

共工和夸父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问道“我们也能做出丝绸和布吗?”

“可以,只要有桑树和野蚕就可以有生丝,至于纺织机,欧阳耿应该懂得怎么制造,但是对于亚麻布的制做程序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我想了想回答道,中国可是丝绸之国,就算小学生都知道丝绸的制做的大至过程,纺织用的机器欧阳应该懂得制做吧,他造出的家伙有很多连二十三世纪的科学家都做不出来,小小纺织机,太小看他了。

共工说道“这些都很容易找到,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比他们好多了,也是丝绸或布做的吗?”

“也算是布的一种吧,但不是亚麻布,是宇航专用布料,这种布料穿着很舒服。”

早先在异界穿的法师袍,衣服之类的早就丢掉了,我可不想再穿那些鬼东西,夏天穿着热冬天穿着冷,陈叔叔就帮我买了一大堆二十三世纪最好的衣服,也就是现在穿的。

“那这种玉行砖有布料(宇航专用布料)是怎么做的?”

共工还真是好问“这个做法我就不太清楚了,是用一种叫棉花的植物用纺织的方法做成的。”

其实哪有那么简章,光是棉花都得用基因变体棉花,然后再用高压什么很复杂的手段加入什么七七八八的化学物质,最后就成了我身上的衣服。

“棉花是什么?”

还好小学时假生物课本上有关于棉花的资料,我大概的描述了一下棉花的特征“棉花像亚麻一样是种出来的。”

夸父说道“祝融部落领地内有不少桑树,上面应该有蚕。亚麻可是到处都有,以前都不知道它可以用,棉花好像没见过。”

这时,部落喧闹起来,好像是猎人们回来了。

夸父站起身一脚把屁股下的石头踢掉,笑道“我的儿郎们回来了,今天回来的这么快,不知道有什么收获,走,看看去。”

十只大型动物的尸体堆得像个小山似的,看得夸父和共工眼睛都直了“这些是今天的猎物?”

一猎手回答“是的,多亏了两位客人,凡是接近他们千米之类的猎物一个都没跑掉,我们是拿不下猎物才回来的。”

共工羡慕极了“夸父,你的客人可都是些本领不凡的人啊。”

部落里一片欢声笑语,但那五个猎人却没有笑,脸上一点喜悦都没有,好像有什么心事。

“姐姐,跟你说件事。”

天华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杀了一只麒麟。”

“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麒?麟?有什么不同吗?”

“麒和麟是同一种生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类中的男和女一样,麒是公的,麟是母的,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天华想了想“不知道,麒和麟怎么分?”

“麒的头长得像龙,而麟的头长得像马。”

“我杀的是麟。”

完了,那麻烦了“你怎么会杀了麟啊,这下麻烦了。”

“怎么了?”

我说道“听着,麒经常喜欢独居,但麟不同,麟经常群居在一起,以方便照顾后代,惹了一只麟就相当于惹了一群麟,最麻烦的是还有一些刚成年或半成的麒麟,那些麒麟长大后又会组成几个新的群体,以它们记仇的本事,很容易把仇恨带给下一代,如果不把它们清除干净,以后会很麻烦的。”

“我杀麟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动物,那几个猎手应该不会说出去的。”

“你不了解麒麟的本事。”

我有点恼火,麒麟并不能对秦天华和欧阳耿造成什么伤害,但时不时冲出一只麒麟来给你捣乱可是很烦的,更何况可能会连累夸父部落“麒麟都有一种本事,它们可以和所有生物进行思想交流,包括植物,你杀麟的时候有把周围树全砍光吗?”

“没有,现在怎么办?”

天华脑上并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它们肯定会找夸父部落的麻烦,不如全杀了吧。我去找找这一带还有多少麒麟。”

天华召唤出青霜,就要走,幸好我叫住他“杀杀杀,你就知道杀,你然到就不会训服麒麟吗?或者先关起来以后再训服。”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的封印书呢。”

看着飞远了的天华,我不禁担心天华能否在麒麟们做出报复之前收伏它们。为了以防万一,我在夸父部落周围设下了一些禁制,这些禁制对人类和普通野兽没反应,要是圣兽灵兽妖物或是神灵的话,这些禁制会让他们体会到生活多少丰富多彩。不过后来又想到夸父变大后的样子,会使用火系法术的祝融部落,我又把这些布好的禁制全撤了,改换上一种监控禁制,我可以通过这些监控禁制观察夸父部落周围的风吹草动,如果麒麟真的出现我就可以控制这些禁制攻击麒麟,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这些禁制得要有人控制才有用,一旦麒麟来了个包围,我不累死才怪,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这些部落个个都会法术,像神一样。

驾着天冥飞上空中,千米高处展开灵觉运转真气,这也是一种修炼法,是我自己创出来的,漂浮在空中,感受着方圆百里天地间万物的一举一动,这个时候,身体与天地融为一体,即使不用法术也可以漂浮在空中,地心引力对我不起作用。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这时候的我与天地几乎没有差别了,我感觉到身上长着无数的树木,无数野兽和人在我的皮肤上走来走去,但同时我又感觉到他们是在我漂浮在空中,只有各种飞禽才能与我接触,这就是天之觉与地之觉,只要成了仙自然就会了。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棵树上,通过那棵树,我看到了一只麒麟,正在夸父部落周围打转,这时,天华怱的出现,伸手在麒麟头上拍了一下,麒麟顿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直喘精气,随后就被天华收入封印书。

这时,我觉得天华似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被发现在,我对此根本没有怀疑,要是一个八重天高手还发现不了一重天的我,那辛辛苦苦修炼到八重天有什么用啊。

我的注意力不断在一棵棵树间转移,看着天华一只接一只的把麒麟收入封印书,这一带的麒麟还真多,想来是一个大家族,麒麟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夸父部落的人数,必竟,在原始社会,人类数量并不多。

“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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