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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的手……”
诃额伦觉得黑臣无论哪里都好,就是有些喜欢大惊小怪。
“夫人啊,虽然我没生过孩子,但是我听妈妈说过,婴儿的骨头比细瓷器还要脆弱,千万不能硬来。”
“你妈妈还说了些什么?”
虽然听出夫人的口风有些不善,但黑臣还是大着胆子继续说下去。
“我妈妈还说,对婴儿的事情,是丝毫马虎不得的,哪怕是一点点疏乎大意都会直接毁了他一辈子的。要是那样可就不得了啦。”
“有没有你妈妈没说过的?”
理智告诉诃额伦,黑臣所转述的话没有错。这是来自一个有着丰富育儿经验的母亲的衷告,自己应该听取。但是看到黑臣那付摇头晃脑的说教姿态,她就觉得好笑,于是顺口调侃了一句。可是,偏偏是这样的问题,却把这个憨厚的女仆问住了。她的眉头皱了起来,脑袋左歪歪,又晃晃,看来是很认真地在回忆中搜索着答案。这就令诃额伦感到更加有趣了。
许久,看来黑臣是没找到答案,一脸失望地回答道:
“回禀夫人,没有。我妈妈没说过的,我就不知道了。”
这样的回答终于将诃额伦强忍住的笑释放了出来,直笑得天花乱坠。然而,这尽情的一笑却牵动了下身,一阵难挨痛楚袭来,呻吟之声便继之而起了。
这下,惊动了被笑得摸不着头脑的黑臣,她连忙上前来,一边发出“呀呀”的惊叫,一边用按摩肌肉的办法来为女主人缓解疼痛。虽然这根本不是对症的办法,但是在那个全世界都缺医少药的时代里,又能让原始的蒙古人如之奈何呢?
当诃额伦熬过了痛楚的高潮,身体不再痉挛后,黑臣便离开了她,转身去热水盆中拧出细布来,为她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并为之热敷。在黑臣的努力下,诃额伦终于度过了这道难关。
可是,忧虑并未因此而烟消云散。婴儿的拳头依然紧握,如果就这样永远张不开,他以后怎能操控丝缰?生于草原而不能控马,那不谛是废人。一朝从少女化身为母亲,儿子的未来就成了她的一块心病。既然不能以外力来用强,那也只能等待了。只是这等待的姿味实在难熬。
狂放不羁的夜风呼啸着从帐幕之顶掠过,一如草原民族的天性。听着这风声,诃额伦不由得想起了怯绿连河与幹难河——两条蒙古人的母亲河——的流水,浩浩荡荡,昼夜不舍,仿佛要将大地彻底掀翻过来。她就这样静静卧着,通宵达旦得侧耳倾听着自然的韵律,同时想象着远在帐幕穹顶之上缥缈玄奥的夜空,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这风亦如河水,在天空中奔流冲突,而那些泛着清冷光华的繁星则如河中的细沙,被水流所牵引,忽而漂泊四散,留下深不可测的黑暗,黯然笼罩人间;忽又聚而为一,拼出一轮大而无当的月,失神得挂在天幕之顶。倏忽之间,风的河流中掀起惊涛骇浪,无情地将黑色天幕一举掀翻!刹那之间,月消星散,天地无光,唯余下充盈于苍茫天地的飒飒风声一任嘶吼!然而,风吼也罢,星散也罢,不管怎样,都不能令诃额伦稍有动容。她只知道,自己眼下正和自己的孩子共卧于这间窄小破旧的毡帐中,躺在牧民的家——草原的怀抱中,将心与天融为一体。
对于这些常年生活在广阔的天地怀抱中的游牧人来说,眼中的世界是那样的恢宏,所遭遇的一切又都显得那么伟大,转而推及自身,却不过是这苍茫天地间一个小到无穷的点,何其渺不足道。惟其如此,牧民们膜拜于天地,听命于天地,受其支配,任之驱使,生于天地,最终又会回归天地。他们认为自己是天地的子孙与臣仆,天地的一切都蕴涵着神秘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引领着他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觉得,这是就是自己的宿命——自天地形成的那一天起就已注定下来的宿命。
风在黎明第一道阳光出现于天际的时候怃然止歇了。草原清晨特有的静谧,驱散了诃额伦心中所有的孤寂与惆怅。牧民的心就是这样,在自然中受伤,又会很快在自然中愈合。
然而,真正令诃额伦宽慰地还是在不久以后发生于新生儿身上的奇异变化。当诃额伦终于有力气动弹的时候,她就要求黑臣把婴儿抱过来让自己触摸一下。
黑臣启初不愿这样做。看得出,她还在为夫人昨夜所表现出来的急躁而耿耿于怀,生怕她又一时冲动或出于无知而对婴儿采什么意外行动。其实,即便是现在,诃额伦也没有那样的力气去蛮干,充其量也不过是勉强能抬起手来而已。直到诃额伦几乎要用起誓的方式来做出决不妄动的保证后,才好不容易地说服了固执的黑臣。
当她终于可以去触摸婴儿的时候,她首先摸到的就是那只小拳头,那紧紧闭合的手指仿佛感受到了母亲的心事般轻轻舒展开来,呈现在掌心中的,居然是一块形若髀石大小血块②。
这是什么?为何会有这样的东西呢?诃额伦与黑臣都相当惊讶。她们都不记得先辈们的讲述中出现过这种状况。诃额伦就用手指轻轻碰了碰那血块,发现未与婴儿的手粘连,便用两根手指拈了起来,放到眼前细看。
第一触感是,血块已经凝结,很硬,或许真的可以当髀石用。再看看,经过长时间的凝结后,色泽已经完全变黑了。
“快看看,他身上有没有什么伤口。”
突然泛起的念头促使诃额伦向黑臣下达了这道紧急命令。
闻听此言,黑臣也惊慌起来,连忙对婴儿的全身进行了仔细的检察,直到确认这血块的原料不是婴儿身上时,才安心地向诃额伦报告。
“哦。”诃额伦绷紧的心弦这才松弛了下来,“那就是我的血了。谁让我们是母子呢?这就注定要血肉相连啊。”
她放下心来后,忽然想到这么折腾,这孩子居然还未被扰醒,便再度端详着那张小脸,见他果然已醒,却只是大睁着双眼好奇地打量自己和黑臣,一点也没有哭闹的意思。心想这孩子还真是乖。然而,这一细看之下,第二层忧虑便浮上心头来了。婴儿的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上去,都无法找到任何证据来证明是也速该的骨血。
诚然,在手的问题解决之后,这就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健康婴儿。额头很宽也很光洁,泛着淡淡的光泽。从比例而言,较一般蒙古人都要宽。同时,肤色也略浅。眼睛的颜色尤其怪异,那是一种少见的蓝灰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猫的眼睛。猫在蒙古是很少见的,只有在靠近南方的部落里才会有。诃额伦很小的时候曾经在自己的家乡斡勒忽讷部里见过一名畏兀儿商人带着这种动物。
为什么会有猫一样的眼睛呢?难道……
诃额伦不敢再想下去了。一旦婴儿的发肤颜色与五官长相无法得到丈夫的认同,那么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野种,其结局如何也就不言自明了。但若说不是也速该的骨血,单凭这样一点所谓的证据却又难下定论。总之,不论是与否,都显得较为牵强。可惜,那不是一个理性与开明的时代,一笑置之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尤其是一族之长的儿子,这就更加难以令人释怀了。
“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可供参照的对象,倒更象是那个男人呢。”
这个突然涌上心间的念头又一次将她的思绪带回到先前的回忆之中。
想到那个男人,诃额伦的心情已经不再有任何激动。经过与也速该之间不能说是完美,但也正常的夫妻生活,她已经完全可以不带一丝感情的回忆那次抢亲事件的全过程。
所谓的“抢亲事件”发生在自己出嫁的路上,距今已整整十个月。自己所嫁的新郎不是如今的丈夫也速该,而是蔑尔乞惕人也客赤列都。他是一个相当英俊的男人,又有着草原男子之中少有的温柔体帖。那时,诃额伦认为自己跟着他会安安稳稳地过上一辈子。可是,当迎亲的车队行至幹难河边的时候,命运借助风的手指掀起了车帘的一角,让正在河边放鹰的也速该窥见了她美丽的娇靥。他立刻就爱上了她,并招呼与自己同在的两个兄弟捏坤和答里台纵马追赶。新郎赤列都畏惧于他们的将给自己带来的死亡威胁,丢下她落荒而逃。于是,她最终成为了他的妻子。但是,在这之前,她与赤列都在路上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的关系,所以,即使是按照时间推算,也很难判定婴儿的父亲究竟是两个男人之中的哪一个。
自己所了解的也速该,是一个典型的草原男子。收束内殓,克制冷静,又同样的拙于言辞。从早到晚,他那如山般伟岸的身形只是默默的进出于帐幕,无言的操持着自己的家务与部落的事务。他从不在妻子面前轻易释放自己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