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柱四柱上学读书不是一两天的事,瞒肯定是瞒不住,何况也没有瞒的必要,林琪就直接说道:“今天三哥去书塾里读书,我送他去着。”
“读书?”杨氏的声调一下子就高了:“束脩给了没?五丫,快听大伯母的话,赶紧把钱要回来,把三柱也叫回来。在家做糖能挣钱,读书得花钱,这一里一外,可差不少钱呢!”
张氏也在旁边附和道:“你五叔读了十几年,把家里折腾的江枯河干的,这刚缓上劲来,还让三柱去读书?大嫂,咱得和三哥三嫂说说,不带这样败家的。”
妯娌两个说着,竟然连车都不卸了,真的进屋找朱七娘说话去了。
看来,林守祖读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中的事,已经成了林家人的梦魇了!
朱七娘听了杨氏和张氏的劝,晚上的时候,就又不想让三柱和四柱上学了,可惜两个男孩子都很坚决,任她怎么说也不退学。再说了,束脩已经送出去了,要是不能去要了,朱七娘无奈,只得答应让他们念这一年识个字,明年就不让他们去了。
三柱和四柱只得暂时先答应下来,每天积极的认字摹字,希望他们的勤奋和真诚,可以打动朱七娘。
四柱和越越当了同学后,两个人的关系越发的亲密了。
以前的时候,越越大概七八天才来一次,当和四柱在同一个书塾读书后,是天天来报到。每天中午肯定要找四柱来结伴上学,晚上两个人也一起回来,有时候,两人还会在一起做功课。
林琪虽然认字,但五丫不认字,为了给自己的识字找个借口,在他们写字摹字的时候,林琪也会凑过去看热闹。
小孩子都是好为人师,越越和四柱,经常要抢着教林琪认字。
为了给这几个孩子们施加点压力,林琪在认字的时候,总会表现的比他们要快一点点。为了能在林琪面前显摆,不让林琪看不起,越越和四柱是拼了命的学习,功课倒还真是越来越好了。
而三柱,根本不用催促,抓住了难得的机会,天天手不释卷。
在男孩子们的读书声中,日子很快滑过……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更回去睡了。
明天去爬山,白天没有空更,大概又得晚上了~
☆、第46章
两年后。
一个青砖黑门的房子前面;停着几辆马车;上面装满了行李物品。车都快装满了,还有不少人;正络驿不绝的从里面往外搬东西。
树荫下面,站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身着淡绿襦裙,胸系粉白丝带;唇如含朱,眼如点漆,身材纤细;体态轻盈。
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小家伙大概才学走路;不停的迈着两条软绵绵的小短腿,在树底下绕来绕去。
“瑶瑶,不要乱跑,来,姐姐抱!”小女孩把再一次跌倒在地上的小孩抱了起来,小孩却不领她的情,在她身上不断的扭来扭去,最终还是顺着小女孩光滑的衣服滑了下去。
“你这小家伙,一点不安生,哪里象个小丫头了?”小女孩笑着用手指点了点小孩子那软软的小脑门。
街道拐角处,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子,两人身着一样的白色儒服,肩上挎着一样的绣花书包,一个俊美如画,一个丰神俊秀。
“琪琪,琪琪,我们没来晚吧?”那个丰神俊秀的男孩子隔着很远就开口问道。
“没晚,这不还没动身呢。”林琪答应着,看着飞奔而来的两个男孩子,脸上不由就浮起了笑容。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大人来说,可能变化不大,可这两年放在孩子们身上,那可是天翻地覆。
眼前这两个男孩子,在两年前,还一团稚气,而现在,身量变高了,模样也长开了,已经变成了两个小小少年了。
说话间,方清越和四柱就跑到了林琪面前。
林琪对四柱说道:“四哥,你先进去看一看,看看你的东西落下了没有。”
四柱把书包摘下来塞到林琪手里,急慌慌的说道:“五丫你帮我拿着书包,我去看看。”
书包里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还挺沉的,林琪接的时候一个没防备,书包往下一坠,差点掉了下去,幸好关键时候方清越伸过手来,一把将那书包接住了。
“这里面放了好几本书,还有笔墨纸砚,修礼喜欢砚台,这里面可放了好几方呢。”方清越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书包拎过去,挎在了自己肩上。
“我说这么沉呢,原来是放了几块烂石头。”对于四柱喜欢收集砚台的毛病,林琪十分的不以为然。
看着眼前这清秀小佳人宜嗔宜笑的样子,方清越嘴角不由就挂上了笑,他伸手从书包里摸出一张白纸,递给林琪道:“琪琪,这是我昨晚琢磨出来的一个耳坠,你看好看不?”
林琪接过那张纸,将林瑶的小手递到他手边:“你看着点瑶瑶,我看看。”
方清越索性抱小林瑶抱了起来。伸出手去,不断的逗弄着小家伙。
小林瑶和方清越是极为熟识的,一点也不认生,伸也小手去,就去够方清越头上束发环。
打开那张纸,上面用细毛笔,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了一对长水滴状的耳坠。
方清越一边躲闪着小林瑶的小胖手,一边指着那图样,给林琪解释道:“这坠子最下面,象斜斜的半滴眼泪的地方,是要镶玉的,淡绿碧玉最相宜了,又清新又雅致。这一抹流云的地方,用银饰最好,银白色,要比金黄色优雅一些……”
林琪一边看着,一边不住的点头。
方清越在首饰设计和制作上,是极有天赋的。
去年的时候,林琪扎了耳洞,从那时起,方清越就对首饰感兴趣了。
林琪戴的第一副耳环,就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自雕琢制造的。从制作第一副耳环开始,方清越似乎就开窍了,在设计上,越来越灵感不断。从耳环,到珠花,到簪钗……他的设计面越来越广,设计的也越来越精美。
在后世时,他这样的人,无疑是时尚界的宠儿,可惜在这么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他这个爱好,并不敢让人知道。
《红楼梦》上,贾宝玉不过在抓周上抓了盒胭脂,就让人嘲笑为好色之徒,连他的父亲都不喜欢他,一家人也颜面无光。方清越这喜爱簪环的爱好要是传出去,那他这一生,估计也毁个差不多了。
所以,知道方清越这爱好的人,只有和他关系亲近的四柱和林琪。
男孩子不需要什么首饰,所以方清越对首饰的全部热情,都倾注到了林琪这个女孩子身上。
从林琪扎耳洞开始,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手打造的。为了不敢让人知道,他都是抓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摸摸的雕琢镂刻,一点点慢慢打造而成的。
为了不让这个在暗处偷偷释放才华的男孩失望,林琪每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头上戴的珠花,耳上垂的耳坠,脖子上戴的坠子,腕间的镯子手链……全都是方清越独家出品,虽不见得贵重,但胜在新奇精巧,倒也把林琪装扮的漂亮非凡。
而方清越,每每看着漂亮的林琪,都会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很好呀,这个设计很漂亮!”林琪小女人心性,看到漂亮的首饰,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方清越的目光,从林琪白皙精巧的小耳朵上移开,小脸微红了一下,他轻咳一声,轻声道:“你喜欢就好。前些日子我娘碎了块玉,我把碎片捡来了,正好能做这个耳坠。”
虽然方清越总说他做首饰的材料是凑巧得来的,或买的便宜材料,不过林琪也不好总白收他的东西,屡次给他钱他也不要,林琪只得从其他方面补偿给他。想了想,林琪说道:“过几天我就要学刺绣了,到时候,我给你绣个荷包吧。”
“好呀,那你快点绣,等到端午节的时候,我正好用来放艾草。”
两个人正说话,院子里呼拉拉涌出一大堆人来。
朱七娘那高兴的声音尤其明显:“这房子住了都两年多了,还真舍不得。”
二舅母俞氏道:“有什么舍不得的,新宅子更大,更漂亮,还不用交房租,住起来才叫美哪!”
朱七娘笑的更高兴了。
林琪见人多了,低声对方清越道:“我娘来了,我过去了,你去找四哥吧。中午在我家吃,吃完饭你叫四哥带你去后面,我给你们做冰镇酸梅汁。”见方清越点头了,林琪才牵着小林瑶的手,向人群里走去了。
方清越站在大树下,看着聘婷而去的女孩,含笑而走。
林琪走到人群里,朱七娘把林瑶抱了过去,几位舅母都笑道:“哎呀,咱家的糖果仙子来了。”
由于这糖果是林琪发明出来的,后来又传给了大伯家四叔家,后来朱家舅母们也学去了,朱家舅舅